四位副国级出席,这场大会让哪些人胆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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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至17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在武汉召开。

一提到扫黑除恶,相信大家都非常关注。从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扫黑除恶就与基层反腐“拍蝇”、脱贫攻坚等中央重点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并且在民间获得了一致的叫好声

如今距《通知》下发已经9个月过去了,在脱贫攻坚进入决胜期,反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今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其实也进入了新阶段。用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的话说,“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是承前启后、对专项斗争整个走势具有决定意义的关键阶段”。

话说得非常明白,也非常有指向性。但究竟怎么去理解“全面推开”和“纵深推进”?如何明确今后扫黑除恶的重点方向?

一场不落、全程听完两天所有会议的岛妹,给大伙唠唠。

规格

要说这场大会,毫无疑问,得从高规格讲起。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有四位副国级领导悉数出席。不仅如此,他们每个人还都做了讲话,信息量巨大。

出席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则更多了。大家经常见到的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齐玉,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凌激等,都在列。

当然,熟悉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岛友肯定知道,他们中的大部分还有另一个身份,就是中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

中央部委出席人员多、阵仗大以外,各地负责政法工作的自然也不敢怠慢。各地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相关纪委负责同志、组织部负责同志、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扫黑办主任、司法厅(局)长,中央各部委联络员,中央政法委局级干部等,都出席了这次会议。

一次会议,把政法系统几乎所有主要负责人都从全国各地集中起来,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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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

那么,阵仗这么大的一个会,其意义究竟在哪儿呢?

郭声琨这次的讲话非常直接,他说——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

何为政治高度,何为全局高度?

前面已经说到,扫黑除恶与基层反腐“拍蝇”、脱贫攻坚有着密切的联系。其实,更明确地说,它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前提,加强基层政权的需要。

回到今年年初的“一号文件”,其中提到了3个“打击”,其中排在首位的就是“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其针对的,就是地方黑恶势力介入、渗透基层两委,部分村两委人员借助黑恶势力成为“村霸”的现象。

而当下,我们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明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无疑,在这样一个历史节点,我们必须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以防止改革的成果被侵蚀,保证党的执政基础和政治安全。

事实上,中央对专项斗争的重视是见诸各个细节的。

如果大家留意的话,就会发现我们传统意义上理解的专项斗争,一般都是一周、一个月,最多一年,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启动之初就定为3年。可见其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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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

意义如此重大,那么斗争进行到什么阶段了?新时期又为这一工作提出了什么新要求?

郭声琨这次对扫黑除恶进展的描述,很多人都注意到了,他说,“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是承前启后、对专项斗争整个走势具有决定意义的关键阶段。

怎么理解呢?

从公布《通知》以来的这9个月以来,各地都根据自身情况,展开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探索,也就是“全面推开”。

比如,北京、天津、河北等地探索了纪检公安“双专班”侦办;河北等地就在探索五级书记带头抓,让一把手担任责任人,大大提高工作的紧迫感;广东省则依托于刑事情报中心、刑事技术中心、反诈中心、专项打击办等平台,开展了“大数据摸排”,目标到案率达70%;湖北还重点关注了现金贷问题,组织编印证据收集指引、依法打击非法放贷讨债犯罪活动等规范性文件,统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办理质量标准。

这样的工作成效也是明显的。比如,据湖北全省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10.3%,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黑恶势力被除,当然大快民心,不过,黑恶势力之所以是黑恶势力,需要花费3年时间整治,就在于其非常顽强,有着“高复发性”,更为重要的是——其背后有着庞大的“保护伞”。如果只打击黑恶势力,并不铲除其滋生的土壤,那么专项斗争“风声”过后,黑恶势力必定死灰复燃。

如何从根源上铲除黑恶势力?保证其不再复发?

毫无疑问,打击“保护伞”就是最关键的突破口。说到这里,扫黑除恶专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也就十分明确了——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而这也是郭声琨讲话中提到的“纵深推进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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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伞

对于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定性,会上说得非常明白——

涉黑涉恶犯罪不是有与无的问题,而是扫得深不深入、挖得彻不彻底、治得有没有效的问题。要不间断地持续发力,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着力攻克一批新的黑恶势力。

扫得深入、挖得彻底、治得有效,这几个表述很好地表明了中央的决心。事实上,单“保护伞”这个词,就在郭声琨的演讲中出现了十次,而其他几位发言人的讲话中,也无一明确指出要主攻“保护伞”,信息量非常大,震慑力也非常强。

组织部副部长齐玉指出,要“及时跟进建强党组织,巩固‘打’的成果。凡是打掉黑恶势力的村,要打掉一个、整建一个、巩固一个,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中央政法委负责人指出,完善涉及“保护伞”的线索核查机制和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决不放过每一条有价值的线索,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

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凌激指出,加大提级办案、交叉办案力度,对涉案人员多、范围广,作案时间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原则上都要提级办理或组织异地交叉办案。

可以看到,这次扫黑除恶涉及政法,组织,监察,司法等各重要部门,打掉黑恶势力,挖掉“保护伞”还不是结束,要乘机把基层党组织建立和强壮起来,用党建带动基层治理,这个是破和立的组合拳

除了领导的讲话,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也值得借鉴。

比如,山西规定涉黑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查处,一律由纪委书记担任专案组组长直接上手;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查处,由纪委副书记担任专案组组长全程直接参与查办。

涉及到相关人员的财产等专业问题时,山东省也有预案。公安机关会同工商、税务、国土、住建、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深入调查涉黑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为了破解认定难,他们还临时聘请了专门的会计师参与办案。

吉林省则提出,层层压实责任,对不敢抓、不敢管的干部,一律给予组织处理。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归根结底,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浚流之措。对此,我们既要有耐心,更要有决心。相信明确了目标、方向和抓手后,很多工作会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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