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只能求助于警察,社会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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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初,前资深媒体记者嫁到青海,却遭遇长期家暴的事情,在网上开始流传,随后引发了许多相关的讨论,包括事件的真伪,以及双方的说法等等,都存在许多让人疑惑丛生的问题。这件事能够引起关注,是因为其中涉及到几个关键词,家暴,藏区,女文青等等,这些因素叠加起来,就让这件事迅速上了热搜。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家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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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来说,甚至在全世界,家暴都是一个自古以来就有的问题。尤其是在古代社会,女性社会地位低下,不要说家庭暴力,甚至在很长时间里,生命都没有充分保证。在一些特定情境下,杀死妻子甚至会成为值得赞扬的美德。

比如《红楼梦》中的贾府小姐迎春,因为嫁给了一个武官,在婚后就遭到了家庭暴力和虐待,但因为贾府此时也已经风雨飘摇,自身难保,无力干预。唐朝虽然出现过“醉打金枝”的传奇,但那只是传奇。在宋朝,曾经出现过出嫁的公主,因为遭到家庭暴力,不得不深夜奔向皇宫,夜叩宫门求助的事情。

也就是说,即便是天潢贵胄,达官贵人家的女儿,在出嫁之后遇到家庭暴力,其实也并没有太多的办法去解决,主流的观念仍然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并不鼓励女方主动离婚。只有男方有权利提出离婚,女方基本上没有权利提出,只能被动的接受。如果不愿意接受,就只能自杀,抗争的空间很小。尤其是在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的买卖婚姻,女方一旦被家庭卖给男方,就完全丧失了人身权利,打骂更是不在话下。

到了南宋以后,尤其是明清时期,女性贞节观念变成普世价值,离婚更是变得不可能了,无论男方如何打骂虐待,女方都只能被动接受。如果女方家庭势力大,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干预,如果娘家没什么势力,就只能听之任之。很多时候,即使打死,也可以私下当作自杀处理。

一直到清朝灭亡之后,男女平等,提高女性地位,才作为一个议题出现,但在当时的旧中国,并没有做到。而在革命根据地时期,在分配土地时,男女平等的分配土地,才彻底实现了男女平等。为了保护女性权利,提高女性地位,在根据地普遍建立了妇女组织。加上其它社会基层组织,才真正的保护了女性权利,扭转了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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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出版了一本书,《中国震撼世界》,作者是美国人杰克·贝尔登,主要内容是在1948年他在华北地区的解放区的见闻,该书的第35节,《女游击队员》,就提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讲述了一个挨打挨骂的农村妇女,变成女民兵的故事。

这位女民兵叫梅素,她父亲是一个佃农,她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双目失明,两个妹妹饿死,她和奶奶靠着挖野菜充饥活了下来。12岁的时候,正是抗战时期,她被村长抓去给日本人服劳役,经常被监工等人毒打,遍体鳞伤。15岁的时候,因为难以养活,她被嫁给一个小她一岁的男孩,之后长期被丈夫和婆婆虐待,不仅打她,骂她,而且不让她上桌吃饭,给她吃剩饭。

日本军官经常到他家来,调戏她,她不肯给日本军官端茶倒水,她婆婆就打她,打得她死去活来。她受不了,想要上吊自杀,自己已经昏过去了,因为绳子断了,才又活下来。从此她得了重病,无法下地干活,婆婆打她就更狠了。无奈之下,她逃回娘家,婆家追上门来,她奶奶阻止婆婆带她走,被打倒在地。村里的人闻声赶来,才赶走了婆家人。但婆婆和丈夫还是经常上门来闹,打她。

就在这个时候,日本人走了,八路军来了。一位八路军女干部上门告诉她,“听你们家邻居们说,你受过很多苦。现在中国妇女翻身的日子来到了,你再也不会受苦了。”

她深受触动,告诉了奶奶,但是奶奶又给她浇了一盆冷水“自从盘古开天辟地,三皇五帝到如今,男人就是天,女人就是地。咱们能有啥办法呢?”

梅素把奶奶的话告诉了那位女干部。女干部说:“有办法,咱们组织起来嘛。只要咱们组织起妇女会,大伙儿都来诉苦情,看今后谁还敢欺压咱们妇女?”

这一番话使梅素深受鼓舞,从此她便全心全意地投身于妇女工作,每日走街串巷,发动妇女们组织起来。由于工作积极热情,她被选为她所在片的妇联主任。在妇联的支持下,她终于与丈夫离了婚。

解放战争开始后,她变成了一个女民兵,也变成了一个妇女组织的积极分子,帮助需要帮助的妇女。有时候,她也化装成普通妇女,到城镇去搜集情报。她告诉贝尔登,她最遗憾的事情是,她还没有在战斗中真正的消灭过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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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她之所以拿起武器参加民兵,是因为八路军是她所见到的唯一不欺压老百姓的队伍。她把自己的命运与八路军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她盼望着将来战争结束后能过上好日子。她并没有什么过高的奢望,只希望当一个普通工人。她相信中国将来一定能发展自己的工业,到那时她能进工厂当工人也就心满意足了。

贝尔登说,这是她在中国见到的第一个扛枪上前线的姑娘,她参加游击队并非出于浪漫的想法,而是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战。她貌不出众,粗手大脚,没有丝毫的娇姿媚态。除了身上穿的,她没有任何好看的衣服,一生连一把牙刷也不曾有过,与香皂更是无缘了。她就是这样一贫如洗。她没有花容玉貌,但是她满腔热情,干劲充沛。

贝尔登还在书中提到,他在华北解放区的农村看《白毛女》演出时候,他也深受感动,同时也讲了大量类似这个姑娘的故事。他们都曾经在旧社会被压迫,八路军到来之后,随着一些群众组织逐步建立起来,他们变成了积极分子,成了地方上的革命骨干,对未来充满信心,相信革命一定能够成功,为了这个目标,他们愿意献出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

旧社会把人变成鬼,革命队伍的到来,不仅把鬼变成人,而且变成了坚定的革命战士。正是因为千千万万这样的普通人的解放,汇成了中国革命的洪流,摧毁了旧世界,建立了新中国。妇女解放始终是中国革命的主题之一,到新中国成立后,男女平权,同工同酬,贯彻到了国家的每一个角落,中国也由此成为世界上妇女解放的先锋。

在这个过程中,妇联和工会、农会、贫协一样,是新社会的基层组织网络中的重要部分,贫农可以团结起来斗争地主,工人可以团结起来斗争资本家,妇女也可以团结起来,组织起来,斗争打骂她们的丈夫。每个人都变成了有组织的人,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组织的力量来保护自己。

新中国成立后,群团组织延伸到整个国家的每个角落,每个组织都是这个国家的一条血管。如果有妇女在家里遭到了虐待,她们不用求助于娘家,可以直接向村里的党组织、妇联寻求帮助,村干部可以批评、教育她们的丈夫,严重的时候,可以组织批斗会进行批斗,如果实在无法调解,就可以支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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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在这个社会网络组织体系之下,每个人都有一张保护网,每个人也都是这个网络上的一个节点,他在保护别人,别人也在保护他。对于所有的犯罪,都不是立足于事后惩戒,而是立足于事前预防,这也是“枫桥经验”的核心。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国家都不需要出面,只需要各级群众组织出面,就可以解决问题和纠纷,实在无法解决,才会上升到国家机关的层面。也是因此,整个国家以极低的成本,维持了较高的社会治理水平,犯罪率也比较低。

虽然因为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工业化水平不足,城市化程度也低,但在社会治理方面,无疑处于较高的水平。虽然在当时也存在许多限制,比如人口无法在城市和农村之间自由流动和迁徙,从而导致上限不高,但反过来说,也可以为每个人兜底,生老病死,孤寡废疾,皆有所养。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这个社会网络体系也逐步破碎。一方面,对个体自由的限制越来越少,自由发展的空间越来越大,但另一方面,每个人也都失去了兜底机制,变成了孤零零的、原子化的个体。唯一能够兜底的就是自己的家庭,如果家庭也破碎,或者无法起到兜底作用,就只能自己面对。

就家暴问题而言,现在只要一提到家暴,就会有人马上说,为什么不报警?但报警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在农村,虽然家庭暴力仍然大量存在,但大多数妇女的诉求并不是直接离婚,而是希望能够制止暴力,又能继续维持家庭。

农村不同于城市,现在的城市已经是陌生人社会,但农村仍然是熟人社会。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警察上门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尤其是因为家庭暴力的问题报警,警察上门会让这家人在村里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作为家暴受害一方的妇女,即便是受到村里的舆论同情,报警也会让她陷入被动。

也就是说,在农村因为家庭暴力报警,会让矛盾进一步激化,而不是缓解。多数情况下,因为警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提供保护,即便是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也会让男方因为愤怒而采取更进一步的报复。而且,有了之前的经验,在实施暴力行为的时候,可能会预先摔碎手机、扣押身份证等,暴力结束后也限制受害方的行动,让她无法报警。

虽然从十多年前,法律就开始禁止家庭暴力,并且规定受害方可以报警求助,但实际上效果有限。因为大多数农村妇女如果不想离婚,仍然只能选择忍气吞声,或者向娘家求助,而不会报警,问题仍然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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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以及近几年来的司法实践,为了降低整体离婚率,离婚也在变得越来越难。虽然按照相关的规定,如果有家暴证据,法院第一次起诉就可以判离,但在农村缺乏保留证据的习惯,所以基层法院大多数只能以警方出警记录做证据,这就成了一个死循环。

也就是说,即便是有的农村妇女不愿意继续忍受,想要离婚,如果之前没有因为报警而留下的记录,也很难成功离婚。而在冷静期,如果无法逃离,还必须在一起生活,就要继续忍受更多的家庭暴力。

也就是说,因为缺少社会组织的干预,现在面对家庭暴力的时候,女性的选择就只有报警和离婚,或者是继续忍气吞声,没有中间道路可走了。但这却又是大多数农村妇女都不希望看到的结果。

在个体与国家之间,社会是一个中间地带,既是一道重要的屏障,也是保护网。曾经有一个时期,社会舆论和学术界都在批判企业办社会,批评国家包办太多,要求把个人从社会组织里解放出来,让每个人在市场里自由选择,但这个过程同时也打碎了原来的社会组织体系,每个人都失去了保护,遇到问题,要么向家庭求助,要么就直接向国家寻求救济。

所以,在今天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个说法,只要不犯法,干什么都可以,其他人都没有理由干预。比如在娱乐圈,因为缺乏行业自律组织,才会出现天价片酬、流量明星等等怪现象,伤害整个行业的形象和利益,行业内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是不对的,也无能为力,最后只能由国家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干预。

这不仅让整个社会越来越缺乏基本的道德共识,底线越来越低,每个人都只能用比较极端的方式去思考和处理问题,只要我不违法,又能赚到钱,我就怎么样都可以。但这种思维方式的结果一定是越来越多的人会在法律边缘试探。

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角度说,因为缺乏社会组织体系的干预,所以警察承担的社会管理功能越来越多,责任越来越繁重,以至于不得不大量聘用辅警来协助警察工作,才能完成社会管理任务。从宏观的角度看,这也加大了社会治理的成本。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需要重温福柯的那个说法,必须保卫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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