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国际政治观

 

一、如何理解作为一门学科的国际关系

在我看来,国际关系是一门社会科学,而非社会学科。将其称作“国际关系”也好,“国际政治”也好,总之以研究不同国家之间的互动为主题。国家一定是国际关系的中心,而所谓的“非国家行为体”严格意义上指的是“非政府行为体”,实质上还是与一定的国家相关联。以国家为中心与以政府为中心不能一概而论,虽然我认为国际关系的确应当以政府为中心,但是以自由主义为代表的一系列学说仍然坚持非国家(政府)行为体在国际关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相比于其他学科,国际关系的热度明显更高一些。在社会中,对于中国对外环境、中美关系、一带一路等热门议题的讨论一直热度未减。几乎所有的媒体都会开辟国际专栏。但是,国际关系仍然作为一门学科存在着。

在我的理解中,生活中的国际关系与作为一门学科的国际关系虽然息息相关,但是却截然不同。新闻媒体与大众讨论倾向于浮于国际关系的表层,集中于大国之间有哪些互动等等,基本特征有:完全倾向于用自我道德尺度来界定大国之间的互动,拒绝权力政治的话语,倾向于发表民族主义的言论,较少进行深层次探索与理解,凭借媒体的主观印象进行判断。

而作为一门学科的国际关系,则对国家间的互动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与理解,最主要的目的是探索国家间关系变化的历史规律,部分还为一国的对外政策服务。例如,地缘政治学说最早提出,目的是为希特勒的对外扩张进行辩护。另外,国际关系学者们尽力避免用意识形态的眼光看待问题,相比于普通民众,学者们并不完全拒绝权力政治的观念。学者们倾向于对事件进行彻底的、完全的、系统的分析,并使用不同的方法对其进行严谨的、细致的理解。主要方法包括历史(经验)的分析或是科学的定量研究方法。综合种种因素,作为一门学科的国际关系,不仅显得较为晦涩,更有许多观点并不适应对外、对内宣传的需要,但是能够有助于我们理解国家间互动的规律与本质。

此外,国际关系学的特性也决定它区别于外交学。虽然外交政策研究是国际关系的重要内容,但是国际关系并不直接为外交服务。外交需要考虑的方面有很多,比如应对媒体、礼仪需求、谈判技巧等等,而国际关系学则不需要考虑这些问题。国际关系学在探寻中长期范围内国家间权力变迁规律的途中,对于短期内的危机处理解释或者预测事实上能力有限。另外,受制于敏感性,国际关系学无法确切掌握当下发生的政治事件全貌,导致国际关系学者较少直接解释现阶段发生的一些事情。国际关系学者不愿意说一些“漂亮话”来应付公众,因为那应当是政治家的工作。学者们的任务是探索规律,而非寻求一个圆满的解释。当然,学者们比公众更加高度地关注一国的对外政策,只不过学者们的评判标准是国家利益而非道德尺度。不同流派的学者界定了不同的国家目标,一般分为“权力”或者“安全”,学者们依据以此为基础的理论来判定一国即将采取或者已经采取的对外行为是否有助于形成有利于实现该国目标的国际环境或者国内环境,并对其进行褒贬的判断。另外,学者们往往只是解释某国为什么这么做,而非到危机来临之时提供怎么做的方案

国际关系这门学科历史并不太过悠长,尤其是对于现代国际关系而言。但是,不同的学者、流派百家争鸣、各抒己见,在思想领域爆发了富有吸引力的各种争论。国际关系经历了大碰撞、大争鸣,到今天仍然在各种问题上存在巨大争议,即使是在同一基本理论内部。例如,米尔斯海默认为国家追求“所有能得到的权力”而沃尔兹认为国家追求“能够维持现状”的权力,虽然二者同属于现实主义的大阵营。下面,我就谈谈我的权力观。

 

二、我的道德与权力政治观

道德在国际关系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长期以来争议并不小。但是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你只会站在道德的高度上对别国进行批评,那么毫不意外你不能被称作一个国际关系学者。道德在国际关系中被讨论的范围仅限于道德的地位与作用,而非单纯的作为进行攻击与批评的借口。自由主义者认为,理性与良好的道德能够促使国家长久的和平,而现实主义者则认为权力政治才是国际关系的本质。著名的现实主义者,例如马基雅维利,认为不能用简单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来衡量国家间的关系,君主为维护国家利益而采取的行为没必要受到道德的约束。

我是一位现实主义者。我并不认为道德或者意识形态的差距是国家间冲突的本质原因。但是,历史地思考,我仍然承认道德在国际关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而非像古典现实主义者那样完全排斥道德的作用。然而,我也并不像自由主义那样认为道德直接“促使”产生某些国家行为或者直接影响国家的对外政策。借用新古典现实主义的理论,我认为道德应当是在影响国家的国内政治中介变量时发挥作用。

新古典现实主义认为,国际关系的根本决定因素(自变量)是国际体系,该观点以新(结构)现实主义的结构理论为基础。而在自变量作用产生因变量(国家对外政策)的过程中,还受到中介变量(包括领导人的意象、战略文化、国家-社会关系、国内制度)的调节。由于公众存在天然的用道德评判国家对外行为的倾向,而公众又决定了国家-社会关系与随之影响的政府国内动员能力,因此公众能够通过“界定无法接受的行为”或是表达对某种行为模式的喜爱(例如政治对话、外交谈判或是军事干涉)来影响国家的对外政策。国家领导人必须考虑采取某种对外政策时公众的反应,如果在公开的行动中采取某些违背人类基本道德的行为,他将面临国内政治危机或者动员不足的局面;如果采取某些符合公众偏好的行为(例如对“独裁”国家发起制裁),那么他将获得额外的国内政治支持与国内动员能力。即使国家利益驱使国家采取某些违背道德的行为,国家也很少拒绝,而是将其隐秘化,使之对国内施政集团的影响降到最低。只有在上述情况下,道德才能间接的影响国家的对外行为。我并不认为那种认为道德会决定国家对外的行为的理论是充分的。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构建的国际政治理论是动态的。在国家的发展历程中,中介变量是随着时间变化的,并且具有多样性。而国际结构变化(多极、两极、霸权等)则相对单一一些。因此,研究国内中介变量的变化,将时间序列(时代背景)加入国际关系的研究中,无疑能够加强国际关系理论的解释力与包容性。例如,在君主制国家,国民的忠诚集中于君主身上,道德(荣耀)被界定为对君主尽忠或者维护君主权威与利益,相应的就会使得在国家维护君王个人权威的行动中更为支持国家(赋予政府更大的国内动员动力)。又例如,在资本主义的总统制共和制和议会制共和制国家,民众反应对国家施政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因为选举的周期与决策结构不同。相应地,在封建意识形态、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同时,国家的国内制度不一样时,道德的定义自然也不一样,对中介变量的调节效果也不同。轻率的评论道德对国际关系没有或者有作用是不严谨的。这种理论将不同的时代背景与国家特征与国际关系挂钩,无疑能够更好地解释道德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该理论承认发展的普遍性,由人类社会的道德层次不断发展解释国际体系的不断发展。从希腊不成熟的城邦体系到中世纪的宗教体系,再到以民族国家为中心行为体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经历一战凡尔赛-华盛顿体系、二战后两极体系等等,到现在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多极体系,随着国家权力不断转移到公民社会,道德水平对国际关系的制约作用越来越大,从而催生了越来越成熟的外交礼仪、惯例等等,使得国家间的权力斗争被掩盖上了文明的特征,但仍然没有改变其权力斗争的本质。

在这种角度下,我们还能够理解国际关系理论中争论最大的两种理论——现实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关系。中国古代出现的儒家与法家思想,可以对二者进行类比。儒家思想追求为政以德、礼不可废;而法家思想则认为应当利用严刑峻法治理国家;儒家思想在统治中占据道德制高点,而法家思想则作为实际的维护统治的手段;同时,儒家的仁政思想对法治则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使得统治者无法彻底实施严刑峻法;因此,二者是互为表里的关系。现实主义与自由主义也可以类似的理解。自由主义,把道德捧到最高位置,相信自己是“正义”一方而敌国是“邪恶”一方,掩盖了国家根据国际体系结构变迁调整对外政策,即“权力政治”的本质,同时也对权力政治进行了某种程度的制约。综合来说,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理论关系应当是互为表里的。这种现象的产生,一定程度上与前文提到的公众对国际关系的理解与本质不同有关。权力政治的理念不符合人们对于和平的期待。

问题从自由主义盛行的几个时间段可以看出。一是一战与二战之间的二十年;二是20世纪70年代的一段时间;三是冷战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一战达成的凡尔赛协定让民众欣喜若空,威尔逊总统提出“十四条宣言”,让自由主义的光辉在全世界盛行。结果,威尔逊总统期待能够良好解决问题的国际联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二战爆发;20世纪70年代,20~30岁一代人几乎就是在冷战的光辉下成长,受到的就是意识形态对立的教育,自然让自由主义大行其道;苏联解体后,自由派大行其道,称“历史终结”,结果自由主义成了北约东扩的借口,却没办法阻止俄罗斯彻底对西方放心。2014年克里米亚危机之后,期待“民主”能够将俄欧团结的自由主义遭到了事实的无情打击。

王逸舟教授在翻译米尔斯海默《大国政治的悲剧》并作序的时认为,中国自古以来的儒家国际体系(朝贡体系)本质上就与西方的国际体系不同。因此,用中国的历史或者今天来证实或证伪现实主义理论都是不恰当的。王教授认为,现实主义理论只能被超越。

那么,基于什么超越呢?王教授基于中国特殊的文化内核,认为中国的儒家传统道德观不支持霸权等等。以此彻底否定现实主义。但是,我认为是不妥的。

按照新古典现实主义的观点,中国的儒家内核事实上影响了中国的战略文化与国内制度。而这种国内中介变量作用于中国的对外行为,使得中国的外交体现出特有的文化内核。因此,在现实主义考量了国家的国内特征之后,承认了国家不同文化对于对外行为的影响。然而,结构现实主义所认为的国际体系、结构决定论,本质上还是没有改变。

现实主义不仅仅是权力政治,仅仅从这方面理解的话会落入狭隘的道德陷阱,现实主义理论也有其存在的道德道德正当性。新(防御性)现实主义认为,安全是国家追求的首要目标。无论何种国家,国家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国家安全,这是毫无争议的。而要不要维护安全、如何维护安全,就与国际体系有很大关系了。维护安全的手段有很多,按照沃尔兹的观点,国家在多极体系中维护国家安全大致上主要有两种手段,一个是外部调节,即通过联盟、外交等等方式维护安全;另一个是内部调节手段,即通过发展经济、调集国内政治经济军事资源,来维护国家安全。国家的国内特征,如文化,就使得国家选择不同的维护国家安全手段。比如,中国的儒家文化就使得中国倾向于选择内部调节手段,辅助以外部平衡。权力政治并不意味着制衡。这样一来,现实主义理论对中国对外行为同样也是具有解释力的。何谈超越?中国学者应当放下“天朝上国”的思想观念了。

 

三、国际关系的深层思考

前文提到,国际关系是一门社会科学。由于其领域的特殊性,国际关系更是一门多学科交融的学问。经济学、政治学、心理学、数学的研究方法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关系的研究中。例如,罗伯特·杰维斯就是一位著名的国际政治心理学大师,他将心理学的理论运用于国际关系的研究,详细说明了领导人的意象与相关认知因素是怎么影响国际关系的变化的。另外,新古典现实主义也认为,国际体系的清晰度、领导人的意象在国际关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那么,就牵涉到一个重要问题:我们所研究的,究竟是现实中的世界,还是观念中的世界?

国家行为归根到底,也是人的行为。人的认知,无论是个人的还是集体的,是国家执政集团做出相应的对外反应决策的基础。认知归根于现实存在的权力格局。那么,学者究竟应该是依托现实的权力结构进行研究,量化或者对比国家的实力,还是应该侧重于实力、战略意图等等通过媒体、情报等等渠道折射之后产生的对别国的意象?目前的国际关系,几乎集中于前者。沃尔兹认为,国家依据权力分配的结果进行战略选择。因此,学者应当通过对比国家间的军事、经济等等指标来进行研究,例如米尔斯海默就认为,权力以国家拥有的某些物质能力为基础,是一个有形资产的函数,包括潜在权力(一国用来构筑军事力量的社会资源)与军事实力(尤以陆军为重)。然而,因为判断错误造成的战略错误在国际关系中并不罕见。例如,目前美国似乎错判了中国的战略意图以至于采取了错误的针对战略。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进行研判?

这个问题本质上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即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唯物或是唯心的哲学信仰导致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同。国际关系到了深层,仍然是哲学问题,可见一斑。

另外,就是如何构建一个好的理论的问题。沃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中用了很大的篇幅来叙述什么才是一个好的理论。他提到一点,一个好的理论衡量标准不是它与现实多么契合,而是有多大解释力。例如物理学上假设力的作用集中于一点,叫做“质点”,这显然与现实不相符合,但是能够有助于解释力的作用与运动的产生,那么他就是一种好的理论。在国际关系也是如此。可是,如果过于脱离现实,无疑会损害其现实意义。因此,我们需要在解释力与现实中间寻找一种微妙的平衡。

还有就是,理论应该足够简化嘛?沃尔兹并非没有注意到或者不承认国家国内特征对国际行为的影响,而是为了构建简化一个好的理论,人为的将其排除。可是,这使得沃尔兹的结构现实主义理论没有办法解释相同国际体系下不同国家的行为差别,以至于其丧失了一些解释力。新古典现实主义建立在新现实主义的基准之上,为其添加了国内中介变量。但是,它在增加解释力的同时又丧失了简约性,导致其显得略微冗余,使得它的解释范围受到了一点影响。所以,如何在简约性与解释力之间寻求平衡,同样也是一个深层次的哲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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