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出差感染新冠算不算工伤?人大代表:这个问题要讲清楚

​员工在外出差感染了新冠病毒,算不算工伤?

早在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初期,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法务官童丽萍便意识到这个问题的紧迫性。她和法务团队搜索国家和地方的工伤保险条例及政策,发现缺乏明确规定,主管部门也难以认定。

“这个问题事关整体防疫抗疫的保障、企业的复工复产,应当有个指导意见。”童丽萍马上着手准备,很快向人大建议:将受单位派遣出差到疫区或在本岗位履职期间染疫的认定为工伤。不久,上海市总工会的工会成员医药费报销政策推出,有效减轻了员工和企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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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初,口罩等防疫物资一度紧缺,作为致公党副主委,她又向建言,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实施网上预约,居民就近领取,从而减轻居委会负担、减少人员聚集。

进入4月,疫情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南京路步行街上,餐饮、婚庆、旅游的消费纠纷不断。作为上海市高院的特邀监督员,童丽萍又到黄浦区法院南京东路商圈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参与工作。在她看来,疫情是突发事件,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都蒙受了损失,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化解消费纠纷必须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商家健康发展之间寻求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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