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方便民众,等于责任越是由服务人员承担,但民众眼中不能只有权利没有义务

【本文来自《马路对面汽车燃油耗尽,加油站拒绝加油,中石油:购买散装汽油需出具证明》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规定就是规定,不要扯人性、服务意识差!

其实越是方便民众,就等于责任越是由服务人员承担。问题是民众不是上帝,为什么要服务人员来承担风险和责任?

在加油站外加散装汽油的风险:

1、违反规定会受到处罚;

2、在加油站内出事保险公司会赔偿,在加油站外出事全部个人承担(公安机关同意的除外);

3、加油区外允许有外在的火源,比如抽烟的人丢的烟蒂等等,如果因此引发烧到人或者烧到车,责任算谁的?如果是车主自己加散装油去加,出了事,他有一万个理由把责任推给加油站你信不信?如果是加油站工作人员去加油,因为外面火源或者是静电出了事,责任同样是加油站的,车主啥事没有,你说加油站工作人员凭什么为你冒险?

4、如果你以加油为名,拿散装汽油干其他坏事,加油站更是逃不脱问责。

5、有网友可能会说为什么湖南、广东可以用身份证或者驾驶证来应急,黑龙江就不可以?事实上按照网友贴出的资料来看,同样不行!因为验证身份证的机关是公安机关,验证驾驶证的是交警,加油站是没有这些职能的。只是湖南、广东的加油站认为可以罢了。如果有人用假身份证、驾驶证加油去做坏事,这些加油站同样要受到处罚。

还有网友说,车主自己从车里抽汽油,一样防不住用汽油做坏事。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事好吗!用加油站的散装汽油做坏事,加油站要承担很大的责任,车主用自己油箱的汽油做坏事,责任全是自己的,这个道理很难懂?

6、加油站给车主在外面加了油,车主内心可能一点感谢都不会有,反而认为这些都是应该的,理所当然的!很多网友总是以能不能给自己方便来定义是不是为人民服务,这是不对的!因为在你们心目中只有自己的权利而忽视了义务。

毕竟在我们国家,安全和秩序是排第一位的,确保安全不仅仅是句口号,是每个民众要第一遵守的义务,这才是正确的思维方式。很多网友心思也许很单纯,没有坏心眼,但架不住社会很复杂,什么牛鬼蛇神都有,因此,制度不应该轻易破例为好!

7、那么碰到这种问题如何解决呢?个人认为,打110更好。这种情况110一般会通知附近派出所来处理,有派出所验证身份证,亲自到场就不必开证明,加油站人员也不需要承担责任。就算是需要开证明,派出所也可以跟车主联系,在派出所验证身份证,开好证明,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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