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学学“美国标准”?

作者:香港媒体人 健良

500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日前发表所谓“年度报告”,其中又针对香港问题,批评“一国两制”框架“已被拆毁”,港人的“人权和自由受严重破坏”;报告还宣称,香港的政局动荡源于港府和中央北京“拒绝回应合理诉求”,包括“制止和调查警方暴力,拘捕民主派人士,阻挠记者采访报道”云云。先不谈该报告再次粗暴干涉香港事务、中国内政,大家认为,报告内容是否更适用于描述“美国现状”呢?

美国国会暴动之后,连日来我们都在看,美国是如何用另一种标准,向世人示范何为美式民主、美式执法,以及美式新闻自由。

美式新闻自由

据报美国之音一名白宫女记者,近日就因为在国会暴动一事上,大声追问美国国务卿蓬佩奥“敏感问题”,事后即被管理层斥责“无礼”兼调职。大家又知不知,美国之音乃是由美国政府对外设立和资助的新闻机构,原来在美国,记者对自己老板只要是“无礼”,已是要受到惩处的。相比之下,笔者最想知,同样拿公帑的香港电台,如今有无觉得身处香港其实好自由、好幸福?

除了美国之音女记者的遭遇外,据闻还有《华盛顿邮报》的女记者,因为在国会外报道示威冲突,却被警方以违反宵禁令为由,将其与部分示威者一同拘捕;另一英国《独立报》的记者,形容自己在暴动现场采访时,是首次在美国不敢承认自己是记者,因为既可能被暴徒攻击,又可能被警察拘捕。笔者又想请问总说要“捍卫新闻自由”的香港记协,对此有何评价?

参与暴动 公司即炒

其实,精彩事例罄竹难书。例如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会公布非法闯入国会人士的照片,呼吁公众“爆料笃灰”协助辨认,而部分企业得知有自己员工参与冲击国会后,会随即炒人,连纽约市长白思豪都强调,一旦有任何纽约市公务员被证明攻击美国政府,这些人将被解僱。除此之外,据闻有份参与冲击美国国会的组织及人士持有的众筹平台,已被Pay Pal全部封锁;被指不断有帖文煽动暴力的社交媒体Parler,也被要求下架…

既然美国一次过示范了人权、执法、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标准”,笔者请问揽炒派和外国政客,香港该不该学呢?外国势力要插手香港事务,要借香港打中国,总离不开污蔑“一国两制已死”、“香港人权、自由被破坏”等等,坦白说,笔者有时会认为,与其跟政客争论道理,不如干脆“多角度”参照美国标准吧!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