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警 车在路上跑,难道不是谁违法违规谁负责?

今天,应该是全网上下都在艾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天津交警”,希望他们能够出面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车在路上跑,到底是不是谁违法违规谁负责?

事情起于早上8时许,@天津交警 发布的一则微博,提醒私家车车主警惕移动盲区:

车辆交错之间,会产生不停变化的移动盲区,特别是通行状况复杂的十字路口,为了防备事故发生,“躲”在其他车辆侧面通过路口会安全一些,其他车辆减速,要想到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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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个官微提供的视频可见,这个“前车之鉴”是:

事发时,十字路口上的交通指示灯显示为绿色,一辆红色车辆正常行驶;旁边车道的紫色车辆速度较快,行驶在红色车辆的左前方,由此形成官微口中的“移动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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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后半段,就看到一个穿着紫色衣服的中年妇女驾驶着电动车飞驰而过,直接与红色车辆迎面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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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面的结果自然是撞得“人仰马翻”,可是字幕却在提醒私家车车主,“通过路口时警惕移动盲区内的危险,别的车减速,多想想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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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视频引起了很多网友的不适,尤其是视频中提供的案例与希望向私家车车主普及的驾驶技巧“警惕移动盲区”的初衷是明显不符的。

有网友询问,视频中的事故明显是骑着电动车的中年妇女已经违法闯红灯了,为什么要让合法行驶的私家车车主去注意如何安全行车呢?

但是,@天津交警 却振振有词地回复说,“一个成熟的驾驶人知道如何趋利避害,避免事故发生,脑子里想的是‘我该怎么做’,而不是别人应该怎样,要说的是如何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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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回复更是点燃了网友们的怒火,有人形容说,自己是三观“稀碎”。

其实电动车和私家车就像是一对“马路冤家”一样,电动车埋怨私家车违停占道,私家车抱怨电动车无视交规、横冲直撞,一旦发生事故,电动车却又成了“弱势群体”。电动车成为网友吐槽最多的“马路杀手”。

而据观察者网查询,在以往多数电动车闯红灯违法驾驶导致事故的案例中,多地交警都是判电动车主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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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生的案例是在上个月的12日,浙江磐安县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骑着电动车闯红灯被一辆私家车撞飞,造成电动车男子邹某受伤,两车受损。磐安交警表示,邹某在事故中负全责,不仅要负担自己的医药费,还要对私家车的修理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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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在交通法规面前,并没有弱者强者之分,只有守法与违法之别,非机动车如果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同样也要承担责任。

@天津交警,作为一个道路交通执法的官方微博,普及安全驾驶的技巧或者是要领无可厚非,但是不应该罔顾事实,偏袒“弱者”,颠倒是非。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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