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保国现象,老胡对他的怜悯多于愤怒

马保国既可悲,又挺可怜的,用出卖自尊、自毁脸面,被公众耍着出名,大概幻想用这种卑贱的方式成名牟利。但他未必就真的牟到利了,他的极度不自知很可能被一些“操盘手”利用了,他像是一个极端版的“现代阿Q”。互联网上有这样“造丑星”无形而强大的力量,让人难过。说不清无情还是有情,从XX姐姐,到X姐,再到马保国,互联网上不断出现又苦又丑的“奇葩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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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马保国 图源:齐鲁晚报

网上的一些力量刻意为马保国现象推波助澜,的确很不应该。不要唆使以不堪入目的方式出名,不要让失去自尊变成互联网上的一种诱惑。公众的娱乐单子的确包括低俗,但不让它击穿道德的底线,从长远看会是一种有益的集体自我约束。

中国泛舆论场的价值取向的确有值得调整的地方。比如,搞笑要更多基于幽默、自嘲和智慧,而不是对人格的的无情贬损以及审丑围观;宫斗剧透过尔虞我诈的情节最终应该弘扬善良和纯朴,而不是告诉人们必须学会用狡诈应对狡诈等等。

讲真,老胡活这么大岁数,我遇到过很多利益冲突导致的人际关系复杂,但我从没有遇到过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我们的泛舆论场总体上有些悲观和玩世不恭,消极因素经常压倒积极因素,这在很多时候可以理解,尤其是当它发生在互联网上时,有些与互联网的天性有关,也不必时时都很认真,但我们应当有我上面说的集体意识。

我不认为这都是网民和围观者的问题,它更多是因为我们社会的内在活力不够充分,提供建设性大红大紫、又接地气又好玩娱乐产品的能力不足,泛舆论场转而拥抱一些负面的元素,形成那些东西越来越受欢迎的市场习惯。

有超级市场号召力的建设性消费品只会来自于活力的不断释放,这种释放离不开围绕建设性标准的宽松审视及包容。中国人总的来说非常上进,崇尚良善,娱乐的价值取向不太可能偏离社会整体价值取向太远的。

关于马保国现象,还是那句话:我对他的怜悯多于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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