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节”问题,特殊部门、社会整体以及个人,这三层面要有不同的管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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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节”这个问题,我觉得有三个层面——学校(也包括政府部门、军队)等特殊部门,社会整体以及个人。对这三个层面要有不同的管理思路。、

学校这个层面,参考宗教事务条例中“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定,应该禁止组织大规模的和/或以宣传国外文化为目的的(注意这两个定语)“洋节”活动。课程设置中应当避免涉及相关内容,如果出于普及相关文化知识的目的进行讲授,需要讲清楚这个节日的来源并仅做知识性的了解而不代入神圣色彩。举例而言,如果一定要说感恩节就应该说清楚印第安人对北美殖民者的帮助;北美殖民者的“感恩”对象是“上帝”而不是帮助他们的印第安人;北美殖民者最后对印第安人恩将仇报,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大屠杀这三个点。

社会层面,不宣传、不鼓励、不支持民众过“洋节”,更进一步可以保持舆论上对这些节日的批判态度。这些节日是外来文化影响的一部分,为了保持文化上的独立和社会风气的健康,一定程度的打压是有其必要性的,最起码不应该作为宣扬的对象。

最后到了个人层面,具体到个人是否过“洋节”这个问题,如果不是以传教或者宣扬外国”优秀“文化(同时贬低中国传统文化)为目的,仅仅是以一个“洋节”为由头来表达一些合理的情感,或是进行正常的交际活动,那么我个人认为不宜过度干涉。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应当享有在合理合法前提下,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和财产的权利。底线在于应仅仅把“洋节”作为一个可有可无的普通日子看待,而不是以此为由进行传教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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