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禁未成年人“打赏”值得点赞,但不要流于形式!

日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平台要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打赏”功能。备受争议的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终于被戴上了“金箍咒”。

“少年两个月打赏女主播40万”、“11岁女孩巨额打赏近200万”……近年来,各种直播平台发展迅速,未成年人观看网络直播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高额打赏主播的事件也屡见不鲜,低俗媚俗等不良风气在直播领域滋生蔓延,严重污染了网络视听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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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政策出击,封禁未成年人为网络直播打赏,既是对网络低龄用户的权益保护,也是对长期以来网络直播平台乱象的整治举措。

未成年人为主播打赏,一直被社会诟病。鱼龙混杂的网络直播秀场,于未成年人群体而言俨然是个危险的“江湖”。由于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不强,金钱观、消费观还没有完全形成,对支付行为缺乏概念,很容易在主播话术诱导、情绪煽动下,情不自禁地打赏。特别是不少直播平台,用来充值、打赏的是游戏币、虚拟币,这会让一些未成年人产生“花的钱不是钱”的错觉,不知不觉充当了网络主播的“提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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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未成年人打赏乱象早已引起相关部门重视。针对“未成年人巨款打赏主播,怎么退回”这样的问题还曾经一度上了热搜。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给出明确意见,为治理未成年人打赏乱象加设法律屏障,规定未经其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然而这种事后补救的方式,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未成年人的打赏乱象,并没有杜绝此类行为发生。此次广电总局要求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有助于从源头上遏制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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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样是否能一劳永逸?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何确保实名制落到实处,是个重要的问题。笔者浏览多个直播平台发现,部分网络直播平台对用户身份信息审核门槛过低,平台虽设置了实名验证、人脸识别等审核环节或青少年模式,但用户可选择跳过,审核形同虚设。此外,即使直播平台的“充值协议”规定,未成年用户使用充值服务须得到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同意。但在实际操作中,未成年人使用家长的账号即可充值打赏,并不需要身份核实。

如何避免“封禁未成年人用户打赏”流于形式?除了有一纸通知外,想必还需要出台配套措施,升级技术监管,明确惩罚机制,落实平台主体监督责任。譬如督导平台落实直播间、主播、审核员的结构报备、“打赏”控制等管理机制,强制要求平台执行“注册实名认证+支付前人脸识别”的双认证系统。此外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平台、主播诱导“打赏”等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当然,前端预防也不容忽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家长和学校的教育引导不可或缺。尤其是在网课更大范围普及的背景下,教导孩子如何看清网络的明与暗,辨别是与非,传递合理的消费观,让其在线上线下均衡发展,是确保未成年人在网络浪潮中健康成长的应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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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筑牢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的防火墙,并不能只靠一方力量“单打独斗”。只有各方共同联手,建立多元协同的共治模式,才能织密防范和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网络侵害的藩篱,切实遏制“打赏”乱象,倒逼网络直播行业走向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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