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念书那一年,是我人生中最闪亮的时光

01

离开一周年

9月份,是开学的时候。

也是一批英国留学生的回国潮。

前几天,一个留英读研的师妹在朋友圈里说,真想赶紧回国。

我可以理解她想家的迫切心情。

但我更想和她说,珍惜在英国的日子吧,因为你会一辈子怀念它。

2015年6月-2016年9月,我在英国布里斯托读研,电影电视研究。

到今年9月份,我离开英国整整一年。

这一年里,时不时会想起当时的生活,每天上课经过的坡道,还有那一年里遇到的人他们可爱的神情。

我慢慢觉得,一小部分的自己,永远留在了英国。

02 

这座城市太美了吧?!

到达布里斯托,第一天。

那是6月份,英国开始了它一年中最好的季节——初夏。

天气好得不得了,有阳光但一点儿也不热,微风让人一整天清爽。

我第一天在布里斯托街头乱逛,到处都有海鸥,我每看见一次都要大呼小叫地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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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多的结果就是鸟屎也很多

第一天,我就遇到各种各样热情的陌生人。

主动帮我开门的小哥哥,教我怎么认英镑的便利店大叔,还有一位穿着运动服、拿着羽毛球拍的金发老奶奶。

当时我正要去学校,在路上一顿乱拍照。

老奶奶就问我,是不是在布里斯托旅游。

我说,我是今年的布大新生。

聊着聊着我们俩索性同行,她问我来自哪里,知道是中国后,她就很开心地说自己去过北京,去过漓江,数了好多地方,她说很多都已经忘记名字了。

最后分别时,我头脑发热,就问她可不可以合照。

她一副很惊喜的样子:跟我?(Me?)

然后紧紧地搂着我。

当晚,累了一天,我刚洗完澡,就听到整栋宿舍楼的火警呜呜大响。

我想起老师说,一听到警报就要立即跑。吓得我围着个毛巾就跑出浴室。

一看楼下,天了噜!大家都在下面集中了,一个个瑟瑟发抖,风中凌乱。

我又出来看看室友们,妈呀都不在,我赶紧穿衣服锁门跑下去。

来到楼下,大家都穿着睡衣拖鞋,在寒风中哆哆嗦嗦。

消防员跑来跑去,警报一直没停。

这阵仗!我简直吓傻了,难道是我洗澡洗太久了?水雾触发了警报?那我要不要主动承认?我还锁了门!消防员会不会爆开我的门?!

等了十几分钟,消防员告诉人群,是17B的房间报警器漏水触发了警报声。

原来是我的室友。

不是我!!

我以为第一天的新鲜见闻够自己消化一阵子了。

然后,第二天又遇上更多新奇人事。

每天每处都有一百万个大惊喜在等我。

每一天都有新惊喜,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鲜活。

那就是我初到英国最大的感触。

而最重要的是,布里斯托真的太美了!

因为不大,我们都亲切地叫它,布村。

布村是个海港城市,没事时买个冰淇淋,绕着港口河岸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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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市中心远一点的,有超漂亮的悬索大桥(Clifton Suspension Bridge)。

站在桥上,还能看到埃文河(River Av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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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可能还是我们的布里斯托大学。

英国这边的大学,不像国内的校区集中在一个地方。

布大和整个城市融合在一起。学校建筑分散各处,既有英式传统建筑,也有现代建筑。

比如布大的法学院大楼(Wills Memorial Buil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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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面前有一个超级大斜坡(Park Street),是我们上课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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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念的电影专业,上课的地方有好几个,其中一个教学楼,跟几十座三层的别墅相连而成。

有一次下课后,发现路上花开得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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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宿舍,自然也是分布在城市各处。

我住的地方,楼下有一个大草坪(College Green),草坪旁边是布里斯托大教堂(Bristol Cathedral)。

草坪上总是有海鸥,还有躺着晒太阳的英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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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我完全不能理解,英国人为什么喜欢躺草坪。

之后有一次,我自己也躺了一下午。

……还是理解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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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草坪这里,还聚集了很多滑板少年。

他们会把穿坏了的鞋子,丢到教堂前面的一棵大树上。

还是那句,……我理解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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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差点忘了,布村还是非常有名的涂鸦之城。

初来这座城市,我一点也不怕迷路,反正城市的每一处都是惊喜,随便乱走都不会浪费。

走两步就是一块超大的涂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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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都是涂鸦教父Banksy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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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村厉害的地方在于,一年四季都超美。

对于英国人来说,音乐+酒=狂欢。

而夏天又是英国全年天气最好、太阳最盛的时候,所以随便找一块空地,英国人都能嗨起来。

他们聚在一起听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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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的大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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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欢节时的大草坪

到了秋天,万圣节,全城丧尸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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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圣诞。

到处挂彩灯,从马路这头挂到那头,贯穿一整条park str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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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还有小小的圣诞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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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所有的季节里,最棒的还是夏天。

英国人太珍惜阳光和好天气了,以至于将整个夏季都变成了狂欢节。

6月份开始,有裸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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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想歪,裸骑活动主要是为了倡导节能和身心自由

还有同志大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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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的游行方阵

而布村最有名的,莫过于8月份的热气球节。

上百个热气球一起升空。

超级盛大,超级热闹,持续好几天,几十万欧洲人从四面八方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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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还有点火,和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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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夏天,就是一场盛大的狂欢节。

03  

英国的三大缺点

你看我把英国吹上天,难道它就没有缺点吗?

当然有啊。

有一次,在公共汽车上遇到一个很友善的大胡子英国人,我们一路上尬聊,他问我,在英国最受不了的是什么?

哇,这问题好容易得罪人。

那我就不客气了。

一路控诉。

首先,物价!

英国的物价太tm高了!

一英镑约等于10块人民币。也就是说,跟国内相比,在英国是以10倍速度花着钱。

坐一次公交车,2英镑。(约等于国内打一次车)

下一次馆子,人均15英镑起跳。(再也别想去那种人均15的苍蝇馆子了)

住一次酒店,一晚80英镑起跳。(再也找不到188一晚的丽晶大宾馆了)

所以我出门基本靠走;吃饭基本靠自己煮,一袋大米吃两个月;在外旅游只住超小超窄的easy hotel或民宿。

据我的室友高英杰说,他曾经住过伦敦一家85镑/晚的旅馆,条件恶劣,当晚跟全楼黑人共用一个卫生间,解决上厕所和洗澡问题。

真是一次珍贵的回忆。

还有,食物!

来英国一年多了,大大小小餐馆也去过,自己也动手做了一年的饭。如果我现在听到有人跟我说什么“英国没有好吃的”,那我真的要一巴掌呼过去了:

这不是废话吗?!

​堪称英伦之光的英国国菜:炸鱼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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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般都是打包回去吃,所以就会变成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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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给大伙讲一个笑话:英国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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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对了,还有天气!

英国什么破天气啊!5月份下冰雹,8月份能穿羽绒出门。

最可恶的当然还是,下雨。迷蒙细雨,瓢泼大雨,没完没了,反正整个冬天基本上都在下雨。

而且经常这一秒还艳阳高照,下一秒就开始下暴雨,完全防不胜防。

下雨也就算了,关键是妖风。

刚来英国时,我一度非常困惑——为什么英国人下雨天都不撑伞?

直到我经历了一个妖风天。

当时我走在上学的路上,下着雨,刮着风。

没走几步我就差点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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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拍:妖风天坚持去上课的我本人

风从四面八方,向你的脸打来。别说头发了,粉底液都能连根拔起给你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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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站在妖风肆虐的街头,艰难而郑重地,把伞收了起来。

伞真的好贵。

吹坏我没关系,别吹坏我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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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之后,我也养成了刮风下雨靠帽子,打死绝对不打伞的好习惯。

那天在公共汽车上,我一口气跟大胡子英国人吐槽完以上三点。

他笑得很开心,问我还有吗还有吗。

ummmmm,我想了好久,还真的想不到,英国还有啥不好。

喔!还有一点。

但这一点,我没有跟那个大胡子说。

那就是,孤独。

04  

“当车声隆隆,梦开始阵痛”

刚到英国一两个月,是最容易挫败的时期。

一开始的新鲜劲儿已经过去,小困难一个个冒出来。

那时我总是一个人躲在宿舍的小房间里。

一个人吃一人份的菜,之前还会乐此不疲地拍照,后来做好都直接吃了。

孤独到,两天没跟任何一个活人说过一句话。

自己明明也觉得,要出门,要去广阔的世界,走出自己的棕皮地毯宿舍。

但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出门。

甚至开始怕外面有活动,凑不凑热闹好呢?

不想去,但不去又觉得太浪费啦。

好山好水好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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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孤独一起的,还有扑面而来的无助。

不是有这么一句老话吗:出国就像去新东方,你以为自己是来学英语的,其实你是来学做饭的。

来英国前,我是一个傻逼兮兮的蠢货,但一直没意识到。

来英国后,开始独立生活,终于发现了自己的蠢劲。

刚来那几天,水土不服,拉肚子拉到脱水低烧。晚上渴得受不了,半夜起床给自己灌了一杯水龙头水,第二天拉得更厉害了。

第一次蒸从中国超市买回来的烧卖,吃到第二颗才发现是生的,问了我妈,才知道保温档不能蒸东西。

还有一次,忘记自己在煮红豆糖水,就出门了。回来发现水都快干了一半,尝起来是苦的。打开冰箱,发现猪肉过期了,虾也过期了。

我独自坐在厨房里,想到自己还不够流利的英语,还不会自如地表达自己,导致不懂怎么与人交流。

有一次下课,我打了半小时腹稿,终于鼓起勇气和同班同学搭讪。

可是,我没听懂他说啥……

语速实在好快,我听力只有7啊,他这是用10的水平考验我!

当时我们大概打了一分钟空球,然后我非常尴尬地找了个借口逃走。

上课也有听不懂的时候,老师讲了个冷笑话,同学们纷纷爆笑,而我却一点都get不到笑点,一脸懵比,只能礼貌性围笑。

每天我还得看一大堆专业文献,术语很多,这就意味着,为了理解一个词,还得看一整页的英文解释。

周末别人都去浪,我却枯坐在宿舍看书。

咬牙切齿,每跋涉半行字,就要查5个生词。

一整天下来,只能看完一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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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生词

我一个人坐在厨房的椅子上,看着这些小小的不如意一个个跳出来,看着“孤独”+“无助”这两个恶人,一记左勾拳右勾拳打得我鼻青脸肿。

自己只能任他们欺负。

我的第一人格跳出来说:你太不坚强了,这不都是一些小事吗?

我的第二人格反驳:我难过的不是这些小事,而是我才发现,原来生活不是那么简单。

我几乎被这个新发现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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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独在异乡为异客

难过的时候,总会想,世界那么大,我只想回家看看。

但一定要记住,千万千万,不要跟家人诉苦。

因为9000公里的距离,加上8小时的时差,你的小小烦恼,传达到家人那里时,已经被无限放大。

我记得很清楚的一次。

我和朋友一起去参加布村的热气球节,当时现场超多人,简直可以说整个欧洲的人都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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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密密麻麻全是人

我拍了两张人山人海的照片,随手发到我家的微信群里,感叹道:

吓哭了,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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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在山上,信号不好,我发完之后,手机就收不到新消息了。

我自己也没管,忙着看热气球。

半个小时之后再看手机,发现我妈担心得不得了,国内已经凌晨一点多了,她还没睡,一直问我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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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她说不用担心好着呢,但消息一直发不出去。

后来我妈发了好多语音,让我不要害怕,不要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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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小时后,我终于有信号了,赶紧告诉我妈说没事不用担心,“吓哭了”只是一个夸张的感叹,并不是真的哭。

那时候,上海踩踏事故刚过去不久,她以为我也发生了踩踏,加上我一直失联,巨大的距离和时差让我妈的担心越放越大。

当她终于可以安心去睡,已经凌晨3点。

我妈,一辈子天不怕地不怕、从来都是沾枕头就睡着、口头禅是“天塌下来当被子盖”,终于生平第一次,因担心我而失眠。

当晚,我做了一个梦。

梦见家乡的老屋子里,满满当当挂着好多衣服,我一件件翻开那些衣服,然后翻到了一条红色套裙。

我仔细看了看,回头对我妈说:“这不是你给我买的裙子吗?”

醒来后我很难过。

这条裙子是我妈给我买的,当初收拾行李时,她一直让我带来英国,但我硬是几次把它丢出来。

老屋子,红裙子,我妈,所有家乡的元素都融在一起形成一个奇怪的梦。

醒来后我脑子纷纷扬扬,一塌糊涂,一时之间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只想起一句诗:

独在异乡为异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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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村的大草原

06  

这一年,怎么过都是浪费

成长必经的阵痛期。

只能独自面对。 

我害怕与人交流的毛病,因为一次突如其来的皮肤过敏而改善。

为了治好过敏,我弄清英国复杂的看病流程,打电话预约医生,独自去学校诊所求医,独自去药店问药。

跟医生描述病情10分钟,堪比做一个presentation。

迷路了就无所畏惧地抓一个路人问。

我慢慢发现,英国人就是这样的,平时面无表情,保持距离,一旦和他们搭话,他们立即笑容满面,超热情地帮忙。

后来病好了,口语居然也大有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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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好不容易找到诊所,居然关门了

上课听不懂,还能有什么办法,课后疯狂多看多说多练呗。

把不会的单词记下来,记了满满一个笔记本。

第二学期期末,要写一篇关于fashion film(时尚电影)的课程论文。

作为一个土包子,我以前对时尚毫无兴趣。

为了写好论文,看大量的时尚电影、时装纪录片,没日没夜撸几百页的文献,从“时尚和电影的关系”,看到《消费社会》,甚至跟专业不相关的社会学、符号学。

实在搞不懂的时候,发邮件请教老师,连本科时的导师都被我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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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撸文献

上课听不懂的情况,慢慢变好。

后来上台当着同学们面做presentation,介绍自己想研究的电影,也不再像以前那么紧张,不再关注自己好不好看,结不结巴。

而是,自由地表达出我对那部电影的喜爱,一心想的是,让台下的你们知道,我选择的那部电影真的很棒。

这就是我的进步。

哪怕只是一点点,我都非常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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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课走出教室时看到的晚霞

说到上课,真的不得不提咱们电影系。

上课特别好玩,各种奇思妙想,每次都给人一种“惊不惊喜?意不意外?”的奇妙体验。

这一周,先让我们组队一起写剧本。

下一周,让每一个小组轮流上台,分配角色,羞耻play,朗读自己写的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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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次,请了几个专业演员和一个导演,来给我们上课。 

选了美版《无间道》里的一段台词,让我们围观两个演员对戏,观察导演在一旁是怎么调度的。

还让同学自己上手,做导演摄影,和两位演员讲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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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琢磨每一场戏的意图,情绪,细节。

演法很多种,怎么办?

每一种都尝试,每一种都拍下来。

最好的那种,总会自己浮现出来。

我们还会组队拍片子。 

去当地的一个酒吧借场地,定好镜头,架好机子,拍一下午。

英国同学的特点就是特别不着急,拍片也特别迅速+随意,几乎都是一take就过。

问他想不想再来一条?

他就很轻松地说,I'm happy with that.(我感觉挺好)

小组作业的威力,让一辈子都在躲镜头的我本人,也不能幸免。

为了完成作业,硬着头皮和John尬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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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一年多的英国生活,我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我还是很害羞,还是没有跟英国同学打成一片。

我也没有在万圣节的时候,往脸上画夸张吓人的小丑妆,跟一群密友去酒吧嗨一整夜(此经历来自阿飞);

也没有喝得烂醉后,在凌晨的街头嚎啕大哭,胡言乱语,惹得路人纷纷侧目(来自鱼头老师);

也没有一个人独自旅行,在奥地利一个小镇的露天餐厅,坐在一个别人看不到的角落里,看一宿的银河,夜里安静到能听到对面民宿里,旅客翻身的声音(来自景瑶)。

但我也经历过,和室友们一起自驾到海滨小城,夜里,我们看见远处山头的一大片房子全亮起了灯,像银河一样,我们在车上大呼小叫,太漂亮啦太好看啦;

也曾经和室友们到中餐馆庆祝生日,店里放起邓丽君的歌,大家饱着肚子轻声跟唱:所以我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除了你我不能感到一丝丝情意~;

也曾经在寒冬深夜的细雨里乱逛,白天很热闹的街头市场全部关门了,一片冷清,圣诞树们还亮着,经过一家酒吧,里面红蓝灯光下,一支乐队在演奏;

也曾经,在温莎城堡外面,帮助了一个和旅游团失散的广州阿姨,最后她终于找回大部队,开心地用粤语对我说“唔该”,“有缘再见”;

也曾经在一个不知名的北威尔士小城,在大暴雨中狂奔,风差点把我掀翻,跑到路的尽头发现了一个小小的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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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同样是在英国生活一年,却有一万种活法。

无论怎么过,都会有遗憾。

好多东西我都没看过,没玩过,没尝试过。

说到底,就是这一年的时光太美好,怎么过都会觉得是浪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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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莎城堡

07 

遇到你们

有一点可以确定的,那就是在这一年里,我们都遇到很多超棒的人。

英国人很有礼貌。

有事没事喜欢说sorry,明明被我撞到也要对我sorry;他们还爱说thank you,给他们让个路,就sorry+thank you各一次。

就算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英国老奶奶们喜欢亲切地喊你:my dear, my love.

我还被叫过,“sunshine”。

这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事,但我记住了。

这里的陌生人,总是不吝给你最大的善意。

宿舍附近有个超市,我常常去,里面有一个光头保安大叔。每次我离开,他一定会对我微笑示意。

他小小的举动,给我一种归属感。

之后每次去超市的路上,都会想,今天那位光头大叔值不值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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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超市出来,看到大斜坡尽头霞光满天

在一个小型party上,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印度女孩,睫毛超浓密,说话笑眯眯。

我那时处于非常不自信的阶段,怕别人嘲笑我,所以总是先自嘲。

我跟她开玩笑自己英语很烂,怕别人笑我。

她却一改笑盈盈的样子,很正经地跟我说,如果有人敢嘲笑你英语烂,你一定要怼回去:我中文很溜,你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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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爱好者社团第一次聚会

陌生人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我亲爱的老师们。

刚来英国读语言,负责我们班的老师叫Tanya。

我出国前考过三次雅思,每次都是口语这一项没过关。

所以我真的对自己的英语口语非常绝望,每次上台做presentation,紧张到变形,脸红,声音抖,不敢和台下的同学眼神交流。

Tanya像个太阳一样。

每天上课她都精力充沛,手舞足蹈。

只要你敢说,不管说啥,她都先夸你一顿。

反正在她的鼓励下,我上课都是抢答的那一个,一点也不怕答错。

语言班最后的考核,有一项是:上台对着两位考官和一班同学,做 15 分钟的presentation。

考试之前,我给Tanya试讲了一遍。

我问她: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吗?

她说:一丁点都不需要改。

我再问:音乐会不会太满?

她狠狠地夸我:一点儿也不会。任何地方都很好,简直完美。

考试前一天,她给我发了邮件,字里行间全是鼓励。

我这么一个雅思口语万年 5.5 的渣渣,最后的口语考试成绩是 81.4。能有这么大的进步,是Tanya的功劳。

后来写毕业论文,我也碰上了一个超棒的导师,Jae。

每次找她聊论文,都聊两个小时以上。

从我的论文,聊到写作习惯,再到隔壁学院那个很帅的法国老师,还把她自己当年写论文时,导师告诉她的金玉良言,一字一顿地传授给我。

我交了几十页的初稿,她全部认真改了一遍,逐字逐句地挑问题,给意见。

我每次去都会准备两页纸的问题,她一一详细讲解。就算我问白痴问题,她也会耐心解释,各种荧光笔上阵,甚至画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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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e的手稿

我常常想,自己是不是花光了所有的运气,才遇到那么多那么好的人。

各位,我深感荣幸。

你看,我那么多缺点,基本上不懂生活,遇事喜欢大呼小叫,遇人常常大惊小怪,但世界总是那么包容。

我经常会有种“怎么那么好,我凭什么啊,能遇到这么好的事”的感觉。

因为太好,我常常怕自己会消耗完。

在英国的一年多来,这些“好”源源不绝,不是抽纸一样终有抽完的一天。

而是像水龙头一样,一直供应不断,像新鲜的、滋养的活水。

我的人生会一直这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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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禧桥下的艺人

08 

最疯狂的一天

如果我人生中有“最疯狂的一天”,那一定就是,我终于写完毕业论文的那一天。

那天早上,我没洗脸就出门,去图书馆打印论文。整整八十多页,全是心血。

其实那时候,我只剩半条人命。为了赶论文,连续好几天只睡4个小时,24小时不出门,天天喝粥,忍着胃痛,眼球炸裂,两天没洗头,油头粉面。

不夸张地说,是“毕业要紧”这四字金言,吊着我半条人命。

然而,当我把论文交上去、走出系办公室的那一刻,我瞬间活过来了。

明明筋疲力尽,还拉着佳祺,最后一次来到我们上了一年课的wickham theatre,最后一次走那条走了一年的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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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元气大伤,但那天我就像磕了药一样,精力无限。

“交完论文”+“即将离开英国”,两个事实,让我的情绪变得很巨大。

巨大的喜悦,巨大的不舍。

整个人就是一盒跳跃的放射性元素,巨大的情绪随时爆炸,必须释放。

那天,我持续兴奋欣快狂喜了几个小时,絮絮叨叨,眉飞色舞,讲了非常非常多话,嗓子哑了都不知道。

疯狂在街上跑跑跳跳,走一年来已经很熟悉的路。

想和街上碰面的每个陌生人握手,说我真快乐啊你知道吗。

想和所有认识的人多认识一次,想拥抱他们,用力地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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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甚至想起第一天,刚来布里斯托的时候,遇到的那个金发老奶奶。

当时,她热情洋溢地跟我介绍市内的一座塔,她说站在塔顶,可以俯瞰整个布村的风光,非常漂亮,让我一定要去。

为她的热情所感染,打第一天开始,我就一直心心念念这座塔。

后来特地查了,塔叫Cabot Tower,在我宿舍附近的一个公园里,散散步就能去。

但又因为离得近,随时可以去,最后,居然一年多了还没去过。

后来,当我终于登上Cabot Tower,已经是快要回国的时候了。

我和好朋友大如爬上塔顶,最高处是一个四面环绕的观景台,我看到学校的标志性建筑,看到每天的必经之路,看到教堂前面的大草坪,看到吊桥,看到埃文河上的船桅杆高高竖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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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大如说,我一个连广州塔都没登过的人,现在居然在布里斯托的一座高塔上。

谁知道呢,很奇妙。

一年后的今天,我甚至不太记得这座塔的名字。

但当时我说的那句话,还有我们两个人站在塔顶四面台吹风的情景,依然深深地打动着我。

我心脏的一小部分,永远留在了英国的布里斯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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