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酒驾查处结果却“拿女司机大做文章”,是性别歧视吗?

【文/观察者网 陈聪】

标题中声称“多名女司机被查获”,但是在正文提及查处酒后驾驶68起、醉酒驾驶30起的情况下仅提供了7名女司机的基本违法情况,然后大书特书女性酒醉驾的危害,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日前在其公众号上推送的一篇文章被指性别歧视。

11月9日,茂名交警官方公众号推送文章《周末夜查行动 多名女司机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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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11月6日-8日期间,茂名交警开展周末夜查酒驾行动。

此次行动以周末夜查的方式为主,设置多个执勤卡点,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收费站等站点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40多起,其中酒后驾驶68起、醉酒驾驶30起。

文章就此评论到,“行动取得辉煌战果”。

随后,文章的画风一转,展开介绍涉案女司机的基本违法情况。经观察者网统计,茂名交警公布的涉案女司机共7人。按照我国现行的酒醉驾驶标准(≥2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6人涉嫌酒后驾驶,1人涉嫌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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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文章又谈到,女司机酒醉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呈上升趋势且存在各种不良影响,包括:孩子“会以为妈妈是坏人”;丈夫“会劈头盖脸的大骂妻子”;单身女士“会被身边亲朋好友各种指指点点”;“还会留下案底,影响日后找男朋友”等等。

文章强调,女司机被截查时“丑态百出而且对家庭造成的影响更大”,因此要予以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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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行文外,整篇文章的配图一共有7张,涉及男司机的4张,涉及女司机的2张。其中一个骑着电动车并戴有口罩的违法女司机,其面部未做任何马赛克处理就被直接展示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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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交警公众号的文章发布后不久,引来网友关注。

在此过程中,不少网友提出质疑,茂名交警的文风和写法对于男司机太过“偏袒”,无论是配图还是他们自己提供的数据,“在被查的近百名酒驾醉驾者中,女司机只占到7%左右”,何至于耳提面命地对女司机大加批评,尤其是还贴上“丑态百出”的标签呢?

文章在公布女司机信息时,也没有做好应有的隐私保护。

文章最后谈及女司机违法驾驶的种种影响,更是俨然一副“道德法官”做派,这与现今社会舆论中将女司机妖魔化的观点和倾向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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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茂名交警已经删除了公众号上的文章,并于11日下午回复网友:“没有歧视女性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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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今天(12日),广州日报报道了从广州市交警部门获得的一组数据。

报道称,酒驾、醉驾作为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一直都是交警部门查处的重点。今年以来,广州交警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在每周五至周日晚上开展全市周末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1-10月累计查处酒驾醉驾1.4万余宗。

其中,男司机达到13800多人,占比96.8%,人数约为女司机人数的3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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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2019年5月的报道文章《女司机是不是更容易成为“马路杀手”?》中,也大量援引上海交警、长沙交警、深圳交警等部门公布的交通违法数据指出,相较于男司机,女司机更加细心、谨慎,没那么容易出现男司机的开“斗气车”、超速、酒驾等行为。

中国妇女报表示:

由于女司机、男司机与交通事故的相关性和比例情况并没有适时清晰地展示在公众面前,在有关交通事故的报道中,女司机总是以存在失误、致人死伤的角色出现,这种对女司机的“选择性重视”结果往往造成公众“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给人的印象就是女司机可以与“马路杀手”画等号。

中国妇女报强调,如果任由“女司机是马路杀手”这种有误的社会性别歧视肆意蔓延,不仅是对现实情况的严重颠倒,也是对女性主体人格的侵蚀,更是与性别平等的价值取向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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