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是否对野生动物们的自然法则保持客观中立?

刚看到BBC自然纪录片的一个视频。

马赛马拉国家保护区是肯尼亚西南部的一个大型猎物禁猎区,2014年4月4日这天,一个11岁的母狮在狩猎的时候,准备袭击一只水牛,结果追逐的角度没调整好,被水牛反手一头顶了一下,腰肋的一大块皮被扯了下来,皮肉分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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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等待这头母狮的就是死亡。

不过马赛马拉国家保护区的管理员看到之后,马上从肯尼亚首都内罗毕用直升机运来一个医疗队。来到事发地,给这头母狮打了麻醉枪,缝合了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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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头母狮又活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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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视频下面的评论几乎一边倒的赞,说这是人性的光辉,好人一生平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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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是,在这片野生动物保护区,动物们之间的杀戮难道不是遵循的最基本的生存法则吗?母狮捕猎的时候失手了,说不好听的,那就该死。

现在人类突然介入了,救活了母狮,水牛找谁说理去?如果水牛被咬伤了,人类还会去救吗?

老夫不由得想起《庄子·列御寇》最后一段,庄子要死了,他徒弟要给他厚葬,说不能让庄子的尸体让乌鸦老鹰啄了,庄子这么回答:

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

你们不让我的尸体被乌鸦老鹰吃掉,结果还是会被地下的蝼蚁吃掉,为何在乌鸦老鹰和蝼蚁之间偏袒蝼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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