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孤死子女判刑:扭曲孝道背后的幽暗是什么?

姬鹏 于 2018/9/18 6:40:49 

    有媒体报道,四川绵阳一村干部,到80岁的“贫困户”张老太爷家走访时,发现其已死在家中,遂向当地派出所报告,经公安机关查明,去世的张老爷独自居住,去世前曾多次因病住院。当地的司法所、村委会等多次联系其五名子女,但子女方均未有效履行赡养义务。最终,当地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五名子女犯有“遗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到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不等。

    对于这样的结局,因涉及“至亲”的关系链,就显得较为尴尬。老父亲独居家中,死于无人陪伴的情境,这“于情于理”都是一出悲剧,就算法律上不追究,伦理上也不会轻饶他(她)们。只是,对于这样的一种情境,却在很多偏僻之乡已被默许。

    通常的道德伦理中,对“孝道”很是强调,这也导致世俗的关系来往,比较琐碎。可深层次的去追究“世俗的孝道”,在很大程度上又是禁不起推敲的。我们暂且不论子女是不是“大不孝”,起码在很多乡野的“中老年意识”中,“孝道”从来就“不够纯粹”。

    于此,就算“乡土意识”中出来一个“大孝子”,也多半是“面子主义”的沉积,就孝道本身而言,往往显得很虚妄。所以,通常以为的“孝道”应该重落实,而非重世俗就被孤立起来。这其中一个典型的力证,就是乡野中办“葬礼”时的逻辑。

    很多子女,在父母生前并不是很“孝顺”,甚至躲得很远。可但凡父母离世,在办“葬礼”时,却还是会拼尽全力去“搞出风光”,这种“风光”当然也是“世俗的”,表面上看似在“维护孝道”,以孝道的名义“风光的送父母最后一程”。但是,就骨子里的心思,却只是为保全自己的“世俗人格”,本质上显然是“自私的”。

    不过,这种逻辑“烂大街”之后,人们就越来越觉得“生前照顾”比“死后风光”更为重要。一个老人如果生前是艰涩的,子女不孝,儿孙不和,那么死去的“风光安慰”,就会形成黑色幽默的屏风,隐约透着无限悲凉。所以,就“老人孤死子女判刑事件”,我们有必要“谈一谈”扭曲孝道背后的“四大幽暗”。

    其一:“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本应该是对等的,但现实的图景却是“往下亲”。

    虽然,在现代社会中,对于养老有更多的途径。但是,就“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而言,本来并不过分。“你养我小,我养你老”,逻辑上也并不矛盾。只可惜,有相当一部分子女,并不能做到“回报的角色”。

    甚至,在一定层面上,他(她)们会抱怨父母的出生,认为父母没有给自己“打下江山,提供好的起点”。无论怎样,这类子女真是够过分,一点人伦道德也不讲,满嘴都是市井逻辑。当然,就算从“自食其力”角度去丈量,他(她)们也会马上露出尾巴,无地自容。

    当然,在传统的图景里,我们有一个很坏的“认知”,关乎“亲子关系”都是“往下亲”多一些。但凡涉及反哺的姿势,总是感觉有些勉强,甚至是羸弱逼人。大凡有子女知道父母不易,能“知冷知热”的“好好说话”,父母们也就能被感动的唏哩哗啦。从这一点上去看,显然就能感到“不对等”的原因在哪儿。

    其二:追逐“孝道”成面子工程,落实“孝行”的初心死绝。 

   关于“孝和道”越来越形而上,而非拿起抹布替父母操持家务。这是一种“社会病”,而且病的不轻。甚至,在这种怪诞的“亲子”氛围中,人们越来越开始怀疑“情感”,怀疑“关系”,怀疑“一切”。于是,“金钱原教旨主义”大行其道,“孝道风行,孝行死绝”。

    于此,也就能理解,为何在我们可触及的视野中,健康的“亲子关系”很少。物质上多是子女“消耗父母”,可精神上父母想依偎一下子女,十之八九难以做到“孝顺”,能忍着好好说人话,就可以打90分,成为“好孩子,乖孩子”一类。但是,能做到的子女也并不多。

    在这种低标的尺度下,孝道越来越鸡肋,已经成为一种维护面子的工具,成为子女用来“粉饰美好,满足自我”的由头。只是,这样的“亲子关系”真的好吗?多数人本来即当孩子,也当父母。真要是自己面对的时候,不觉得残酷和寒心吗?

    其三:世俗的逻辑里,“父母”意味着是“终身保姆”。

    通常,人们习惯将“东西方”亲子关系拿出来对比,然而可比性真的不大。毕竟,不同的国家基本的模式也不同(体制模式,经济模式,文化模式等)。但是,就亲子关系而言,“感恩和回报”的精神逻辑应该是相通的。

    西方的亲子关系,主要强调“自我人格”的塑造,比如成年后独立生活,自食其力。而我们的“亲子关系”,几乎是“管家模式”,不仅要负责“子女代”的一切,而且还要负责“孙女代”的一切,只要自己活着,就好像就要为“后代”负责到底。

    所以,在我们的人生认知上,就好像是一个永不停歇的机器,只要出生,就要操心一辈子。这种“终身保姆”的模式中,意味着自我必须阉割,只有“亲子我”才可以活下来。这就导致,父母们有强烈的“亲子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表现在现实里,就是自愿当子女的“一辈子保姆”。

    虽然,常有人强调,儿孙自有儿孙福,可能从其中解脱出来的父母并不多。甚至,有人想要摆脱的时候,也会被周遭“剿灭”。所以,我们的图鉴里,父母永远卑微,子女永远跋扈,可这真的正常吗?    其四:子女多并不意味“养老无忧”,很容易因“贫穷”出现“三不管”现象。

    “子女多”不养老的事情经常见诸报端,这是一个令人悲伤的事情。虽然,没有绝对数据上的显示,证明“子女少”比“子女多”养老有保障,但是现实的故事里,真的不乐观。当然,子女们要是富有的情况下,应该出乱子的可能性不大。怕就怕子女们都“贫穷”,然后出现“三不管”的现象。

    坦白讲,如“老人孤死子女判刑”事件中的子女,显然有些“太不是东西”。但是,类似的子女在生活中也不少,他(她)们对于父母的“不管”,有来自力不从心的原因,也有来自埋怨的原因,但这些都不足以成为“不养老”和“三不管”(不管吃,不管住,不管病)的理由。

    我们很清楚,作为一个人怕的不是吃苦,而是担忧晚年无依无靠。因为,就现在的养老模式而言,单凭“养老金”模式,是难以满足大多数老人的需求的。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养儿防老”的意义还是不容忽视的,只是对于“养儿防老”的理解,也应该更为柔性的,而非功利的,否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彻底“被撕裂”,成为纯交易,自然也就难以建立“幸福感”。相信,这对于“孤死”的张老太爷而言,从来没敢想过,因为在死去的时刻,他是绝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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