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人被讹”案和解:“和稀泥”解不开扶老死结

李蓬国 于 2018/9/15 12: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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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蓬国    近日,浙江小伙滕先生扶起摔倒的曹先生后反被指撞人引发广泛关注,滕先生事后称打算起诉被扶者。9月14日,金华婺城区法院受理了滕先生的起诉,滕先生要求法院判令曹先生在《金华日报》非广告版面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14日晚,曹先生一方对记者表示,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他们已经向滕先生道歉,并与其和解。(9月15日北京青年报) 

   小伙扶人被讹案“反转”了。当小伙提出起诉讹诈者后,广大网友纷纷表示支持,可如今,该案双方已经和解,出人意料,令人寒心。我以为,无原则的“和解”,解不开“扶老”的死结。 

   大部分网友之所以强烈支持小伙起诉,甚至愿意提供具体的人力物力帮助,是因为大家认识到,此事不仅关乎小伙一个人的尊严,而且关乎社会整体的道德和法律建设,是伸张正义、震慑坏人的重要契机。

    其实,小伙对此也有清醒的认识。他曾告诉记者,自己将对曹先生提出起诉,之所以不接受和解,是因为“不想让其他扶人者承受跟我同样的恐惧。”不难想象,如果小伙胜诉,将在社会上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既让好人敢于做好事,又打击坏人的嚣张气焰。

    在本案,摔倒者曹先生及其家属的态度恶劣,十分嚣张。曹先生在自行摔倒,又自己站起来的情况下,仍要讹诈好心帮他扶车的小伙,这是作恶的第一步。他的妻子,不仅咬定是小伙撞人,索赔医药费一万元,而且在看完监控视频,确认小伙无辜的情况下后,仍不道歉,还要小伙“好人做到底”,这是作恶的第二步。曹先生的儿子,不仅没有感激恩人,反而嘲讽腾先生是“白莲花”,即“圣母婊”“玻璃心”,这是作恶的第三步。 

   摔倒者一家不断碾压小伙的善良,挑衅了道德和法律的尊严,是可忍孰不可忍?因此,小伙提出起诉后,网友们纷纷支持,就是因为不能容忍“好人没好报”的风气继续蔓延。  

  可如今,大家恐怕又要失望了。14日晚,曹先生的儿子对记者表示,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他已经向滕先生道歉,并与其和解,双方决定不继续进行诉讼程序,原本要求的损失赔偿也不用了。“双方已经签字确认和解了。原本要求登报道歉需要五六千元,现在这笔钱会以我的名义捐给金华市的红十字会”。

    既然曹先生一家碰瓷、讹诈,涉嫌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虽然未遂,但也不能改变其违法事实。小伙提出起诉,仅要求对方登报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已经是极大的宽容。现在,就连这点要求,对方都做不到,居然说要把登报道歉的钱捐给红十字会,把自己作恶应付出的代价,变成了为自己贴金的“慈善”行为,这难道不是对好人的讽刺和戏弄吗?

    总之,社会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嚣张,而是好人沉默。正是由于好人沉默、妥协、退缩,才导致了坏人嚣张,肆无忌惮地突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让更多好人遭殃。无原则的“和解”,既解不开“扶老”的死结,也抚不平好人的创伤。(文/李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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