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之交周秦年代考

一、周携王、周平王的年代

清华简《系年》第二章简文有“周亡王九年”一语引起研究者诸多讨论。现在把简文用宽式释文引出来供讨论:

“周幽王娶妻于西申,生平王。王或娶褒人之女,是褒姒,生伯盘。褒姒嬖于王,王与伯盘逐平王,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师,围平王于西申,申人弗畀。曾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伯盘乃灭,周乃亡。邦君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携惠王,立二十又一年,晋文侯乃杀惠王于虢。周亡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师,三年,乃东徙,止于成周。晋人焉始启于京师,郑武公亦正东方之诸侯。……(后面的简文讲述郑国历史可不引)”

 “周亡王九年”整理者读“周亡王九年”为“周无王九年”,解释说:“应指幽王灭后九年。”李学勤先生《由清华简〈系年〉论〈文侯之命〉》(《扬州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重申:“‘九年’是从幽王之死计算,相当晋文侯十九年……周之无王只可由幽王之灭算起。”代生《清华简〈系年〉所见两周之际史事说》(《学术界》2014年第11期)以为《系年》“周亡王九年”当是周幽王灭后九年,即携惠王即位九年。

李零《读简笔记:清华楚简〈系年〉第一至四章》(《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年第4期)以简文“亡王”为固定词汇,专指已经去世的王。这里的“周亡王”是已经死了的周幽王,因为天下无王,仍奉他的纪年,其实就是周幽王九年。魏栋、罗运环等将“周亡王九年”句读为“周亡。王九年”。魏栋《清华简〈系年〉“周亡王九年”及两周之际相关问题新探》(《楚简楚文化与先秦历史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教育出版社,2013年)以为周指携惠王之周,王指周幽王,九年是幽王九年,并据以考定周平王即位应在前774年或773年,建元及东迁在公认的前770年。

晁福林《清华简〈系年〉与两周之际史事的重构》(《历史研究》,2013年第6期)认为从幽王之死到携王被杀首尾十一年,掐头去尾,正是九年之数。简文的“始不朝于周”,当是统称此无王的“九年”,不是指无王的第九年。

余推简文之意,此“王九年”当周携王之九年,亦即周幽王死后九年。

简文从开头之周幽王被杀,其所述内容于古本《纪年》(《左转·昭廿六年》正义引)大体类似,其后则不然。简文称“邦君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携惠王,立二十又一年,晋文侯乃杀惠王于虢”,《纪年》称“(伯盤)與幽王俱死於戲。先是,申侯、魯侯及許文公立平王於申,以本大子,故稱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於攜。周二王並立”,两者区别在于,以简文之意,周携王虽然是虢君立于虢(未立于京师),然以得邦君诸正的认可,是正统的周天子,《纪年》则否,以为周二王并立之时,平王为天王。简文于晋文侯杀周携王以前,未述周平王得立,周携王被杀以后,简文接着叙述“……立二十又一年,晋文侯乃杀惠王于虢。周亡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师,三年,乃东徙,止于成周。”“周亡王九年” 魏栋读为“周亡。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并以“周亡”指周携王被杀,实有见地。前面以及讲过,根据简文,周幽王死后周携王被立得到邦君诸正得认可,是得了正统的,所以诸侯不会不朝周。把“周亡王九年”读为“周亡。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以后,这个“王九年”就成了周携王的九年,即周携王即位的九年,也就是周幽王死后的第九年,诸侯叛携王,不朝,于是“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师,三年,乃东徙,止于成周。晋人焉始启于京师,郑武公亦正东方之诸侯。……”

整理者所云“王九年”乃周幽王灭后九年,虽然结论与我们相同,但是文意不达,以至引起争论。“王九年”以前简文在叙述周携王的事迹,无涉周幽王,故不能直接把“王九年”同周幽王联系起来,更不能说是周幽王的九年。主张“王九年”为周幽王九年者,虽然断句与我们相同,但亦不能解释“王九年”与其想邻前文所属周携王之见的关系。我们把“王九年”解释为周携王九年,就没有这个问题了。若以为周无王九年(古字“无”与“亡”同),若以简文之意,先述周携王被杀,续说周无王九年,当是周携王被杀之后天下无王九年,然后周平王得立。早已有人指出,这样会跟《史记》所记载的晋文侯卒年存在矛盾。

这样看来《纪年》所说“周二王并立”确有其事,但不是在周幽王死后立刻出现了二王并立的局面,而是在周幽王死后九年,发生了诸侯背叛周携王,拥立周平王的事件,于是周陷入到内战当中,直到12年后晋文侯杀周携王,内战才告结束。《左转·昭公二十六年》:“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尔雅·释言》:“替,废也。”如果按照《纪年》周幽王死后立刻出现两拨诸侯分别立了两个王,就无法理解《左转》中的这段话。只有按照简文来理解,周携王已得正统,但是他又不停得罪诸侯(携王奸命),所以诸侯把他废了,立周幽王的儿子周平王为王(而建王嗣),然后东迁成周(用迁郏鄏)。周东迁成周,也不是《史记》里说的宗周被西戎攻击残破,而是诸侯为了支撑周平王政权,才帮助周平王东迁。因为关中正是两个朝廷内战的战场,关中平原无险可守,让平王东迁到洛阳盆地是为了保障平王安全。洛阳北有晋国,南有郑国,周平王在晋文侯和郑武公的保护之下非常安全。

二、郑桓公、郑武公的年代

《史记》称郑桓公同周幽王一起死在骊山之下,早就有人怀疑。《漢書‧地理志》注引臣瓚曰:「幽王既敗,二年而滅會,四年而滅虢,居於鄭父之丘,是以為鄭桓公。」古本《紀年》:晉文侯二年,周宣王子多父伐鄶,克之。乃居鄭父之丘,名之曰鄭,是曰桓公。(《水經‧洧水注》引)《清华简(六)》亦曰郑桓公灭桧、虢。子居云:“笔者在《清华简

如果郑桓公在幽王死后第九年死,周平王元年就是郑武公元年的前一年,而诸侯逾年称元,周平王元年时郑武公已经成为郑国国君,因而可以同晋文侯一起协助周平王东迁。郑桓公灭了桧、虢,建立了郑国,但郑国周围还有很多不服从周平王政权的诸侯,郑武公继续去征服这些诸侯。郑庄公的年世也可以像子居所说减去十年,此不缀。

三、秦襄公的年代

《史记》以秦襄公始立于周幽王五年,卒于周平王(当作携王)四年。依照清华简《系年》周平王立于周携王九年,那么《国语》、《史记》、包括《系年》第三章秦襄公与周平王同时代的记载就矛盾了,所以《史记》中秦襄公的年代必定有错。《国语·郑语》云:“平王之末……晋文侯于是乎定天子,秦景、襄于是乎取周土。”秦襄公之卒不能早于周携王九年。最有可能是象程平山所说,秦襄、文两公年代倒错,秦襄公有50年,秦文公有12年。《秦本纪》襄公元年以女弟穆嬴为丰王妻者,此丰王当戎王。《秦本纪》“十二年,伐戎至岐,卒”误,后文有“十六年伐戎至岐”“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或是当是襄公二十六年事,是年周携王十九年,当年或秦、晋东西夹攻携王,后二年年晋文侯杀携王。“十九年得陈宝“,或当是二十九年得陈宝。陈宝盖该虢国所献诸侯之物,虢在陈仓,故曰陈宝。若宋华督父弑君,而以宋之宝物献于诸侯,诸侯乃释华氏。虢石父为周幽王卿士,对于周幽王灭亡负有不可推卸得责任,携王又是虢公翰所立。周携王走投无路得时候最后逃到了虢国。诸侯得虢之宝物,乃释虢国,虢国东迁。小虢则秦武公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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