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丢了一个牛鼻子

我自关山点酒 千秋皆入喉

更有沸雪酌与风云某

我是千里故人 青山应白首

年少犹借银枪逞风流

01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一天给那个牛鼻子写文章。因为他是很多人眼中虚伪的宗教人士,是个欺世盗名的骗子,一个翡翠贩子,一个不安分分子,一个很喜欢显摆的非传统意义上的网红。

他也不知道我会写这篇文章,他甚至不希望我再写文章提到他。不过,我也是个不招人喜欢的人。我甚至不介意他也不喜欢我,我写什么,与他无关。就是我个人的一些想法。因为我个人倒是有些喜欢这个调皮捣蛋的混账牛鼻子。

我与他见过几面,每次见面吃他的喝他的,然后用各种刁钻的问题刁难他。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对于宗教人士从来都是抱着一丝丝警惕的。道士,对于我而言,和阿訇、神父、牧师、和尚,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宗教人士。作为一个布尔什维克,本来就与他那套有神论是格格不入的。我甚至向他提出过很过分的要求:我能不能在他的庙里挂个名,给香客讲讲什么是无神论?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我想把他逼到墙角里,看看他会怎么做。

结果,他说,可以啊,你讲你的,我讲我的,都是信仰嘛。

我当然从来没有去过他的庙里,除了他之外,我也从未跟他的徒弟、或者那些信教群众去讲过什么无神论、唯物主义。不过,因为有了私交,所以我就理所当然的跟他讨论过什么是信仰。有很多时候,很多观点,我们是有相通的地方,也不知道是我说服了他,还是他说服了我。

毕竟,我是老中医出身,我能听懂他在说什么。基于曾经的工作经历,我也能捋顺他的逻辑。

交流的多了,不得不说,这个牛鼻子确实是有些讨我喜欢的。那时的他,还没有现在那么油腻,多少看着还有那么一丁点儿道士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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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今天写他,只是因为他做出了一个决定:退了道籍。我早就知道他有这个想法了,倒不是他真的想退,而是他所处的环境,让他能做出的选择不多了。我不是宗教人士,也不是道士,所以对于他们道教内部的那些破事儿,虽然心里清楚,但是作为外人,我也不想得罪那么多人,索性不提。

照理说,我一个布尔什维克,没有必要因为一个牛鼻子当不当牛鼻子了有啥多余的想法,一个牛鼻子不干了,对于我而言理应是好事才对。所以,我看见他发了退道籍的事情,我想了想,给他留言:这么洒脱吗?那就,祝你生意兴隆吧。

我想安慰安慰他,毕竟他这也算是辞职了嘛……也不知道他辞职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反正是辞职了。辞了就辞了吧,终归是不会饿死,还能有口饭吃。无论是组织,还是国家,亦或是网友们,待他不薄,他不会也不应当有任何的不满。而我也不应该再节外生枝,写这篇东西。铺垫了这么久,我想表达的内容,其实很简单:我写这篇东西,和他辞了道籍,这件事情有那么点儿关系,和他这个人,没啥关系。

因为,这个事情,让我有些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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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可能有朋友不相信我会因为这么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遗憾。因为这属于咸吃萝卜淡操心的遗憾,跟我没啥直接的关系。但是,由于过去工作的原因,我思前想后,必须要把这种遗憾表达出来。

只有表达出来了,我对于组织才是忠诚的,对于人民才是负责的。为啥说的这么正式?因为我知道有些事情,发生了变化,可能就回不来了,我得给我的同志提个醒。

写到这里,我想我已经表达了足够的善意。那就转入正题:这个牛鼻子,为啥和别的不一样?

因为他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他用最合适他的方式,对于我党英烈表达了足够的尊重和纪念。

别小看这件事情,这件事情,与藏民挂二十八画生的像,当文殊菩萨祭拜是一样的事情。那是一种毋庸置疑的信仰,与我的共产主义信仰一样坚定的、完全不同的信仰,是宗教信仰。除去牧区之外,我想请诸位同志认真的思考一下:

还有哪个宗教信仰里,有我党的印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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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仔细想过,你会发现:在其他的宗教体系里、宗教理论里,没有我党的印记,没有与我党有关的人,没有与我党有关的事。我党,似乎与宗教神的体系无关,与宗教理论无关。

在我讲牛鼻子之前,我想跟大家说说关于解放军庙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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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东南有个解放军庙。这个解放军烈士庙,坐落于福建省惠安县崇武镇的西沙湾东头,占地六千多平方米,被誉为“天下第一奇庙”,里面供奉着27位解放军烈士塑像。这是一座专门为牺牲的军人建造的庙宇,始于1949年秋,建成于1996年秋。

建造“解放军烈士庙”的发起人是一位新加坡归侨,她叫曾恨,1935年出生在新加坡。13岁那年,她的父亲和三个哥哥死于战乱,孤儿寡母只得回国寻亲。1949年9月17日,为了掩护群众,在崇武西沙湾共有24位解放军战士在国民党军机的扫射中牺牲。人们在附近沙地上挖一个大坑将牺牲的解放军战士安葬,然后按当地风俗在坟墓上搭建起一间12平方米的小房,小房正中摆放一块木板牌位,上写“廿四英烈之灵”。

1978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大江南北。“我们建一座‘解放军烈士庙’,报答解放军对我们的救命之恩吧!”曾恨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年迈的母亲,李面十分赞同。但是,因当时财力有限,无法动工。

1980年,93岁高龄的李面在去世前,仍念念不忘修建“解放军烈士庙”的夙愿。老人家将自己的手饰和财产交给曾恨,叮嘱她一定要为救命恩人建一座像样的庙宇,给解放军烈士们“遮风挡雨”。

1993年,曾恨卖掉了个人商店和金银首饰,筹集到了6万元钱。钱还是不够,她又出去“化缘”。她走街串巷,把自己建庙的想法说与镇里的父老乡亲,修建“解放军烈士庙”的消息一传开,大家纷纷响应,踊跃捐款。

解放军烈士庙的兴建得到民政部门批准后,崇武镇政府无偿提供土地近千平方米,泉州民政局拨款2万元。各界人士集资时,叶飞将军也曾托女儿捐赠。仅半年,就募集到了60余万元。

1996年5月,解放军烈士庙顺利动工。建庙的那些日子里,曾恨不顾环境恶劣,日夜监工,晚上就住在工棚里看守建筑材料。当年秋,占地约400多平方米的“解放军烈士庙”、“烈士纪念馆”一并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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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信仰这个事情,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的。解放军烈士,可以有庙。有了这个庙,受到解放军保护的群众,可以有个寄托哀思的地方,可以有个表达情感的场所。我军烈士的事迹,可以让后人记住。

作为布尔什维克,我不会把我军烈士当成神去祭拜——但是,这并不妨碍群众去把他们当成神去祭奠。

我当然知道宗教有一天会消亡的,但是很显然,不是现在,也不能人为的去加速这种消亡,只能让其自然而然的消亡。在消亡之前,民间信仰、宗教,会在我们的国家长期存在。这就是目前实际存在的事实,是国情,是社情,是民情。

那,这些和牛鼻子有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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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关系。因为牛鼻子干了一件事情,他祭奠了疫情期间,牺牲的同志们。

我听见了一些声音,有人说他是在造新神,有人说他是越俎代庖,有人说国家不让他干等等,这些奇形怪状的流言蜚语,有的有那么一丁点儿道理,有的一丁点儿道理都没有。

为啥?原因很简单:哪一级的同志,能站出来说,祭拜牺牲的同志错了?谁能说他做错了?一个道士,祭拜自己敬重的英烈,立了些牌位,错了吗?哪位同志,可以摸着胸脯站在我面前,说他拜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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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是多神教,道教的很多神灵本身就是历史中存在过的英雄人物,是历史现实中曾经为了中华民族做出巨大贡献的人,是人!那些人,做了同时代其他人做不到的事情,做了利国利民的事情,被历朝历代的皇帝、或者是地方官府、或者是当时的老百姓自发的开始祭奠,慢慢演变成了神灵。

对于无神论者而言,英烈就是人,不是神;对于他这个有神论者而言,英烈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神灵,所以他去祭拜。你问我,那些牺牲的同志是不是神?我说不是,没有问题;你问他,那些牺牲的同志是不是神?他说是,又有什么问题?我信我的,他信他的,没有危害公共安全,没违反国家法律,把《英雄烈士保护法》、《宗教事务条例》翻出来看看:

《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三条 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

国家保护英雄烈士,对英雄烈士予以褒扬、纪念,加强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

全社会都应当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

这里的“全社会”包括不包括宗教界?

或者,我们反过来问:谁敢说宗教人士、宗教界不能或者不该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

依法做事,错了?

《宗教事务条例》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等违法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不得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

按照这个条例,我们再来看看,这个牛鼻子,祭拜我们的同志,立了些牌位,错了吗?这些牌位,危害国家安全了?破坏社会秩序了?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了?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了?还是有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等其他违法活动?

或者说,祭拜一下我们牺牲的同志,会造成矛盾?谁和我们牺牲的同志有矛盾,不让祭拜?谁和我们英烈有矛盾,不让祭拜?和我们英烈有矛盾的,能是我们自己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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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牛鼻子存在的意义,很简单:他,是目前,互联网上,唯一把我党英烈、把我们这个时代牺牲的同志,当神灵祭拜的道士;他,是目前,互联网上,唯一真正意义,像个真正道士一样,在完善道教神灵体系的道士;他,是目前,互联网上,唯一愿意去把共产党的烈士,当神灵去祭拜的宗教人士!

你说他欺世盗名?对,没错,他是欺世盗名了。除去他,还有哪个道士把我党牺牲烈士纳入到神灵体系里了?你纳入,你也可以欺世盗名啊,你纳入,你也可以获得我们的好感啊。没错,我不信那个,你信不信?你信,你还不纳入,为啥?

这些话,不是强词夺理。按照我们无神论的逻辑,把人当神拜,是荒谬的;按照道教的有神论逻辑,明明有新神了却不知道拜,新中国这么多年了,道教吸收了多少为国为民的英烈成为新的神灵?有吗?说他创造新神?

为啥其他的道士们不去像你们的历代祖师一样,去祭拜新神?!历朝历代为国为民的先贤们都可以配享后人祭拜的香火,我们共产党的英烈不配么?

道教文化,是中华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重要的载体。我中华传统是什么?因为我们不信神,所以你们信神的就可以假装看不见,就不必去向你们的信徒宣扬我们这个时代的英烈,是这样的吗?真实的情况是:有些人,害怕我们的信教群众,去信奉我们的英烈,害怕我们的信教群众记住我们的英烈!除去这个原因,你找不到任何不祭拜、不纳入神灵体系的理由!

别扯什么国家不让之类的废话,国家从来没有不让。挡着英烈当神的,从来都是人。

我摆几段话在这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以更好指导我国宗教工作实践。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要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在互联网上大力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传播正面声音。

这三段话,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搜搜看看,是什么时间,在哪里讲的,我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和我一样,真的会去学习这些文件,学习这些讲话,并且会在实践中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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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不懂意识形态工作,不懂宗教工作的网友说些揣测的话,我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但是,如果是懂行的在这儿嚼舌头,那是不合适的。

那个牛鼻子存在的意义,就是真正意义的,落实了上面那几段话的工作。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互联网上,你说他沽名钓誉,你说他标新立异,你说他特立独行,那不是他错了,而是剩下的根本就没有对过!

他的确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也不是什么完人,只是,对于一个宗教人士,要求提的跟党员似的,正常吗?对他拿君子的标准量,对于另外一些,拿流氓的标准量,合理吗?

毕竟,我们这些布尔什维克不信他那一套,所以也不可能跟谁说要怎么怎么做。如果要说的那么直白,我感觉这个动机首先就不纯了。

所以,我对于他退出道籍,才会有些遗憾。

因为我们不缺网红,不缺带货的博主。

我们缺的是一个自愿的、主动的、愿意把我党英烈当神灵祭拜的牛鼻子——我不信神,不过我一点儿都不介意,信神的人,把我的同志当神灵祭拜。

这些话,必须等到今天才能说。

因为提前说了,容易让人误会他,或者误会我,大帽子是可以压死人的啊……

你看,为了避嫌——我丢了个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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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长安走马 十街任斗酒

惊梦照烽火 今宵试新鍪

天命轻狂不休 应似孤鸿一游

怪人间尽是多情人鬼愁

纵意而歌起舞袖 玉椀浆斟北斗

向人世间尽一腹鬼谋

金戈铁马破城楼 任烽火燃眉肉

河山万里 誓与君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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