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乡村振兴,需为进城务工的农民留条退路

专题讲座八:乡村振兴与中国城市化

演讲人 | 贺雪峰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主任贺雪峰教授从“乡村振兴”、“中国的现代化道路”以及“作为退路的农村”这三个方面入手,对“乡村振兴与中国城市化”这一主题进行了系统论述。贺雪峰教授强调,应当克服当下农村研究中普遍出现的琐碎化倾向,通过“文化自觉”的整体性与综合性视野,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建立自身的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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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村振兴

 贺雪峰教授首先指出,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与印度总理莫迪的对谈中强调,中国的城市化不能出现贫民窟现象。贫民窟现象的出现,是因为进城工作的农民无法在城市安家、体面生活,也无法回到农村。与贫民窟相伴随的是社会治安的劣化与城市犯罪率的上升。在这个意义上,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来说,留有退路非常重要。因此,贺雪峰教授认为,农民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一旦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退路。乡村振兴政策的推行需要把握好节奏,欲速则不达。因此,在促进农村发展的同时,也要充分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

(二)中国的现代化道路

 贺雪峰教授认为,中国的现代化道路涉及到一个重要的问题:中国能不能走出中等收入陷阱?有统计表明,20世纪以来,由发展中国家成为发达国家的例子很少,只在一些小规模的国家或地区实现了,且这些国家或地区的迅速发展与冷战背景密切相关。比较一下亚非拉国家的城市化,且不论城市化率高低,这些国家普遍面临着城市化质量差、居民生活缺乏保障、社会救助体系不发达、弱势群体缺乏未来预期与希望等弊端。

而中国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并不逊色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社会治安、社会秩序等方面更远超过其他发展中国家。同时,城市与乡村居民普遍怀有对未来的预期与希望,并因此积极工作,更是中国城市化的一个显著特点。

之所以中国能取得这样的成就,与三项制度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分不开:(1)土改清除了旧制度在土地上建立起来的利益关系,为国家建设提供了良好基础;(2)小农经济制度一方面保障了粮食生产,另一方面为农业人口提供了就业;(3)城乡二元结构下,集体化体制将农民大量的劳动力集中起来,降低了工业发展的成本,使得中国能够通过内向型积累实现工业化,同时,城乡二元结构在今天则为农民进城提供了一种保护性屏障。

(三)作为退路的农村

在当前阶段,限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国家还无法为农民提供全面保障。而在农村,由于农民拥有农地与宅基地、物价水平较低等因素,农民仍然可以获得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与文化归属感,过上一种相对体面的生活(当然,相比于城市体面生活,这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但问题在于,今天的政策缺乏总体性的通盘考虑,同时有激进化倾向,使得农村有可能不再能够成为进城失败农民的退路和保底选项。农民、农村与农业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激进化的政策极容易激化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内外矛盾。

 最后,贺雪峰教授强调,用西方的理论来套中国的经验,已被证明是一种不可取的研究方式。我们的社会科学要能够理解并解释我们的经验与实践。也即,中国社会科学应当走向田野,“从经验中来,到经验中去”。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社会科学需要通过“文化自觉”来建立自身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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