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10月1日起,抵香港前14日內曾訪英的人士須提供病毒檢測等證明文件

500

鑑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疫情發展,香港特區政府9月24日就香港法例第599H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規例》的指明刊憲,將英國列為極高風險地區。10月1日起,抵港前14日內曾訪英的人士須提供病毒檢測等證明文件。

香港特區政府早前訂立第599H章,對從極高風險地區到港人士實施檢測和檢疫條件,以減低他們為香港帶來的衞生風險。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已指明有關措施適用於十個指明地區,即孟加拉、埃塞俄比亞、印度、印尼、哈薩克斯坦、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南非、美國。

考慮到疫情發展,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會刊憲維持現行條件,並將英國加入指明地區,10月1日生效,直至另行通知。

根據最新指明,到港人士如在登上從香港以外地區到達香港的民航飛機當日,或在該日之前14日內曾在指明地區停留,必須提供病毒檢測結果、在港酒店預訂房間等證明文件。

指明飛機的營運人在飛機抵港前須向衞生署提交文件,以確認每名到港者在辦理登機手續前已出示上述證明文件。

如交通工具上有到港人士不符合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施加的條件,該交通工具營運人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和監禁六個月。

營運人如沒有遵從提供資料的要求,或明知或罔顧實情提供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最高也可被罰款五萬元和監禁六個月。

到港人士如沒有遵從相關要求,則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和監禁六個月。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