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人认为加入外国国籍就是不爱国?

因为这些人把对国家看做是绝对值得追求的至善:对国家的爱和与祖国的结合应该超越任何对世俗事物——爱情、金钱、财富、荣誉、闲暇和个人自由——的爱而被首要地追求,因为只有在对国家的爱中,人才能得到最高的满足,正如奥古斯于说的:

祖国啊!只有在你的怀抱中,我的灵魂才能得到安息——《纤晦录》

对于这些人而言,祖国是至善的完满对象,把任何别的对象当做最高的善都是对这一神圣秩序的破坏,是倒错的和恶的。因此阿奎娜在《祖国学大全》(Summa
patrialogiae)中指出,我们在任何受造物中获得的,都只能是短暂的、有限的幸福,只有在自有永有的祖国中我们才能得到整全而永恒的快乐(SP I-II, q. 2)——正如中国古话说的“落叶归根”,不归根的落叶永远没有获得它完整的幸福。

对于这些人来说,加入外国国籍的人,无疑是背弃(aversio)了这种神圣秩序,把除了祖国之外的别的东西作为至善而追求之。

另外,另一些人认为,那些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可以把另一个国家当做祖国——即当做自有永有的完美存在——来作为最终目标追求。但正如阿奎娜所指出的,祖国是一个完美的、绝对的对象,因此它的名相没有任何意义——PRC和USA作为祖国的概念内涵没有任何差异,因此一个人不可能因为”为了改变自己的祖国“而改变自己的国籍,他一定是把某个具体的善——比如高收入、香甜的空气等等——置于祖国之前才会去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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