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性侵亲生女儿获刑7年半 网友:他出狱时孩子才15岁
母亲务工外出,父亲却将魔爪伸向自己,三番五次对自己进行侵犯。旁人很难想象,这对于一个年仅8岁的女童而言,会是怎样一种噩梦般的经历。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前披露,陕西紫阳县一男子多次性侵亲生女儿,随后被判刑7年零六个月。对此,有网友难过地说:获刑七年半,他出狱时孩子也才15岁啊。
(来源:社交媒体)
据《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记载,
(来源:裁判文书网)
2019年8月底,被告人彪某甲趁自己妻子外出务工,在亲生女儿彪某某开学之前,连续两个晚上,在家中卧室内对其进行性侵。
2019年9月初,彪某甲酒后,在卧室内再次对女儿施暴。被生父性侵后,受害人彪某某不敢回家,并将被强暴的事实通过微信告诉自己的母亲黄某某。
随后,其母黄某某报案。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彪某甲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利用自己作为被害人父亲的特殊身份,强行与自己年仅八岁的亲生女儿彪某某多次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强奸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鉴于被告人彪某甲归案后,在公安机关侦查和公诉机关审查期间,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调查,认罪态度较好,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对其依法从宽处理。
此事曝光后,有网友怒批,这样的父亲禽兽不如:
同时也有网友表示,对这样的坏人应该重罚:
还有网友补充说,对于“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这类观点,也不宜继续传播:
据了解,父亲性侵亲生未成年女儿的案件并非孤例。
这些案件在让人额外为受害者痛心的同时,也让人尤其关注对犯罪嫌疑人的判罚处理。
据《半岛晨报》7月5日报道,山东莱州市男子宋某于2017年在家中多次强奸、猥亵其女儿小娟(化名),随后宋某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8 年。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莱州市民政局派出工作组到所在镇政府、村庄走访调查,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委托代理律师协助小娟母亲程某,启动了撤销被告人监护人资格法律程序。
莱州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撤销了宋某对其女儿的监护权。
另据《现代快报》4月21日报道,出生于2006年的江苏苏州女孩小莹(化名),她自4岁起就被自己的生父侵害。小莹首次被侵害时,她才上幼儿园小班。
面对指控,她的父亲还公然宣称:“我想对我女儿说,爸爸永远都是爱你的,从没想过要害你……”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为了保护小莹不再受李某侵害,其母亲陈某向吴中法院申请撤销李某的监护人资格。考虑到李某对小莹身心健康造成的严重伤害及其本人意愿,法院认为李某作为监护人对女儿实施性侵行为,不宜再担任监护人,故依法判决撤销李某的监护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