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再谈苟晶事件:不能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即使官方已经给出了通报,有关于苟晶被顶替事件的讨论仍在持续,目前的焦点已经转移到苟晶本人通过夸大事实以达到维权目的的方式是否妥当。

对此,环球时报胡锡进5日下午2时许在其微博上再对此发表看法。

首先,胡锡进表明,现在回过头来批评苟晶撒谎的人不等于就是在纵容高考不公。其次,胡锡进认为,为了达到目标而在舆论平台上公然编造虚假情节,这是一种不择手段的方式,也是不应该被支持和鼓励的。

最后,胡锡进还分析了苟晶的动机,认为人们有充分的理由去质疑苟晶是在自我炒作。这样的行为客观上就是在污染互联网的道义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胡锡进在微博中还谈到了苟晶第二年仍然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高考,这也是违规的。但是截至目前,她并没有因此受到任何的处分,还继续被当成是受害者来看待,这体现了民间舆论是感性和朴素的。

正因为如此,更应该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的互联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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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全文如下:

调查结果前天出来后,很多人回过头来骂苟晶撒谎,消费了公众感情。但也有不少人继续挺她,认为她夸大其词是唯一可能达到效果的维权方式。舆论再次出现分裂。

在老胡看来,转而斥责苟晶的人绝大部分依然痛恨高考的冒名顶替现象,大家保持着对陈春秀那些真正受害者的同情,冒名顶替上学案件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义上都不可能翻盘。对于推崇有点小权就寻租谋私,舆论的抵制也不会放松。苟晶案处理15人,她的班主任被取消退休待遇,就是中国主流社会上述态度的鲜明宣示。中国社会治理的自我完善任重道远,所有人都是清楚的。

然而这一切都不构成我们应当原谅苟晶撒谎的理由,把批评苟晶撒谎解读为纵容高考不公平,将二者划等号,这是对批评苟晶者态度的臆测,是一个“你的意思就是这样”的粗暴总结。

如果我们为了达到一个目标而鼓励包括在大舆论平台上公然编造虚假情节在内的不择手段,即使这个目标是正义的,也会对我们的社会建设造成附带的严重伤害。今天需要同时推动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我们必须鼓励以正确的手段做正确的事情,而不能够鼓励不问是非的立场就是一切。我们的社会如果鼓励出更多苟晶,我们一定会为此付出代价。

苟晶客观上推动了舆论对冒名顶替现象更大聚焦,这是不少人主张原谅她的主要原因。其实这个因素社会已经实际上照顾了。苟晶第二年高考隐瞒了往届生的身份,冒用应届生的身份参加高考,同样是违规的,仝卓因为这样的违规被取消了学籍,苟晶依然被当成受害者对待。

另外苟晶在谎言被戳穿后也没有受到其他任何处分。试想一下,如果她的撒谎带来了整体上的严重后果,如果她再是一名公职人员,她会遭到什么样的处理呢?舆论对她的谴责完全是道义上的,而这的确是她应得的。

首先,她撒这些谎显然不是出于社会公义目的,这从她事后毫不认错的态度中可以得到验证。人们有充分理由相信她在通过博同情来自我炒作,服务于她个人的目的。

第二,她消费了大家的感情,愚弄了人们,而且败坏了辩论文化,再次增加了我们听到的故事可能是陷阱的风险。这是对互联网道义空间的又一次污染。这相当于灭蟑螂,但是往我们的碗柜里、餐桌上喷药。

民间舆论往往是感性和朴素的,在受到苟晶愚弄并看到她对欺骗大家毫无悔意的时候,舆论补上对苟晶的一份道义谴责,对人们来说是正义的一部分。老胡相信,批评苟晶不会影响社会对高考中不公现象的坚决追究和打击。中国的高考制度随着科技手段的进步越来越严谨和公平,这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每发现一批弄虚作假的旧案,社会就掀起一轮穷追猛打,过去和今天是这样,今后也一定会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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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锡进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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