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律师郭宪彰今天再到高雄地检署门口焚烧孙中山遗像

台湾律师郭宪彰几个月前才到高雄地检署外烧孙中山遗像,全案检方尚未侦结,没想到他今天(20日)再做一次,指刑法规范不得污辱“国父”遗像“没有谁伟大到连碰都不能碰”;警方随即浇熄金炉,郭则由另名同行友人庄训贵以逮捕模样带入地检署告发,讯后被检方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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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郭宪彰为抗议台湾地区法律“刑法”160条“侮辱国旗国徽及国父遗像罪”违反“宪法”保障言论自由,去年底就在高雄地检署外焚烧“国旗”,被起诉后目前由高雄地方法院审理中。

没想到几月前,他改于地检署外焚烧“国父”遗像,针对160条第2项“意图侮辱创立中华民国之孙先生,而公然损坏、除去或污辱其遗像者,亦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以下罚金”而抗议,不过全案还没起诉,他今天下午3点再准备大堆“国父”遗像,并将其中一张点火放入金炉,一旁警戒的警方迅速扑灭,而郭随即进入地检署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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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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