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交大女生的遭遇

本文转载自“二月十三”公众号(id:shayne_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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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上周,我的同学在交大校园内遭遇了性骚扰,她选择了报案。警方最终查明作案人是一名参加暑期夏令营的美国学生。

在事件发生后的一周时间里,她先是在保卫处查看监控、协助警方调查,在确定嫌疑人身份后,与其所在学院沟通,最终选择走治安处罚途径。

现在她决定把这段经历写下来,记录自己的恐惧、愤怒、疲倦、摇摆,以及最终的坚持和勇气。

8月2日周四

晚上8:50左右,在回宿舍的路上,一名男子从我左手边骑车快速通过,并伸出右手狠狠抓了一下我的臀部。我一边呼喊,一边追了上去。无奈他车速太快,追了10米左右,眼看追不上,我放弃继续追赶,拐回了宿舍楼。

而后我就此事发了一条朋友圈,在大家的支持和建议下,9:30左右我去学校保卫处查了监控。录像显示,此人先正面路过我,在我身后数米处掉了个头,再骑车上来犯案。可惜的是,事发地点附近的两盏路灯坏了,整个区域非常暗,只能看到人影,完全拍不到这个人的体貌特征。

8月3日周五

第二天早晨,在保卫处进一步观看监控后,我向派出所报了案,直接做了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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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午在保卫处特勤的帮助下,警方掌握了案发晚8点开始,作案人的行车路线。如上图蓝色标记所示。作案人一开始在学服附近区域待了30分钟左右(由于摄像头损坏,查不到行车轨迹),之后他去东下院接了个水,又骑到事发的这片宿舍区域。

此后,他在该片宿舍区域来回闲绕了2圈以上,而后在红线标出地段反复出现了4-5次,并且明显有东张西望的动作,不断望向女生宿舍方向。另外此人的体貌特征显示他是黑色人种。至此,警方合理推断作案人是一名留学生,于是又调出来留学生所在的几所公寓的监控,最终在西区某栋宿舍楼捕获了他刷卡进门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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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为事发前50分钟作案人行车轨迹,黄色为事发地点,红色为作案人反复徘徊区域(也恰是路灯损坏,路线上最暗的范围)

8月6日周一

警方向该栋留学生宿舍楼阿姨确认了嫌疑人,并且直接找到了嫌疑人谈话。嫌疑人系某学院交换生,在交大参加为期3个月的夏令营,美国人。他承认了当晚的行径(原话为 “touched her ass”),并解释当晚由于宿舍空调坏了,所以在校园内游荡纳凉。

而后警方联系了该院夏令营负责人。负责人简述了夏令营情况,8月10号夏令营结束后,营员就将返回美国。

周一下午,负责人和我一同被警方请到派出所,就下一步处置征求我们的意见。警方首先向我解释,由于是否构成猥亵罪需要法制办裁定,如果裁定为“不构成猥亵”(警方举例,以前有先例,有老师摸女生胸部,但未被判构成猥亵),则他行为自由,我可以提出复议,但是在复议期间,他可能已经返回美国。而且念在他认错态度良好,建议我选择调解,调解的话可让他当面向我道歉,并且赔款。夏令营老师也表示,已经找他谈过,他认错态度很好,希望我能考虑治安处罚以外的其他途径。

我其实一向优柔寡断,但是这次我肯定地拒绝了调解,选择继续走治安处罚途径,等待周三晚上的裁定结果。

8月7日周二

在等待法制办判罚结果的同时,我在美国的朋友帮忙搜寻了美国该学校的性骚扰处理相关条例,并且找到了美国该夏令营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我的朋友帮我起草发送了一份邮件给美方负责人(并抄送给了中方负责老师),之后直接致电,美方负责人表示近期没有收到来自中方夏令营老师的任何消息。美方负责人表示学校非常重视性骚扰问题,再三问我是否得到足够的support。并发给了我一个链接,用以启动性骚扰的申诉程序,启动之后,该校的平权办公室会有专员与我联系。

8月8日周三

警方通知我该作案人猥亵行为成立,判处行政拘留5日,并从当晚开始执行。

8月9日周四

早上,我在警局内接到了正式判罚决定,并签字。警方传达了一封他给我写的道歉信(由警方建议书写),信写得诚恳,称“当晚的他不是日常的那个他,他一直在与那个他做斗争。以后一定不会再犯。” 然而警察又向我转述,作案者称在美国,这个行为算挑逗,没意识到在这如此严重。

该交换生被拘留后,中方夏令营负责人至今还没有联系我。至此,整个事件算是有了个完整的交代。我理解的Metoo的意义,不仅是受害者在多年以后,将过去的故事重新讲述,给人勇气,更是能让每个人清楚边界,不迈出那一步成为施害者,不妥协任何一步成为沉默的受害者。

这两天我将给美校的平权办公室报告整个事件。根据该校规定,性骚扰惩处轻至留校察看,重至退学。考虑到他已经服了拘留,若处罚结果会参考被害人意见,我将提出从轻的建议。

写于201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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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类似事件中,受害者在事情发生后,往往变成承受最多的一方。TA们要面对自己的恐惧,一方面想让犯罪者得到惩罚,一方面又会害怕对方的打击报复。TA们要审视自己的愤怒,愤怒可能带来的不理性,以及寻求正义过程中的疲倦、质疑。TA们不可避免地会听到各种声音,有人会觉得某些骚扰行为太“轻”了,是在大题小作。

一个受害者,一个善良的人往往处于弱势,这是最悲哀的地方。

惩罚是对过往的审判,也是对潜在企图的警告,这是我们不该妥协的地方。

在这次事件中,应该庆幸有监控摄像头拍下一切,成为铁的证据,很多事件的取证过程会困难许多。警方和保卫处的处理效率也值得称赞。

而我们也自然会提出一些疑问,校方、学院在与其它单位签订各种交流交换合作协议时,是否相应地设有有效沟通渠道?

学校的学生违纪处罚规定中并没有专门针对留学生的管理办法,短期的交换生、小学期的校外学生又该如何管理?奖惩是否有相应的依据?

美国大学中存在着平权办公室,对于类似事件有完整的处理流程和操作方法,是不是有值得借鉴的地方呢?

对于校园内发生的性骚扰,这不是第一次,但我们永远希望是最后一次。重要的是预防发生,而不是预防发声。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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