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在此宣誓,华盛顿创立的惯例从来不存在

无论何人,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无论何人,在他人当选总统任期内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超过两年,不得当选担任总统职务超过一次。但本条不适用于在国会提出本条时正在担任总统职务的任何人;也不妨碍本条在一届总统任期内生效时正在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的任何人,在此届任期结束前继续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

——《美国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

这是美国1951年正式生效的一条宪法修正案,内容我们也都看到了,限制美国总统任期的。

关于美国总统的任期,相信有这么一则故事大家都听过——"美国的开国总统华盛顿在担任两届总统后,拒绝了第三次担任总统,拒绝了终身总统的诱惑,由此开创了美国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惯例,直到富兰克林·罗斯福时期才因为二战连任四届总统"。

长久以来这一直是宣传美国民主价值的一条软广,毕竟两百多年前,在全世界还是君主制占多数的情况下,美国的国父就能抵挡权力的诱惑,并且接下来的一代又一代总统延续下了这一优良传统,这简直是如梦幻般的国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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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中)

然而很遗憾的是,这则故事是假的,是一则谣言,确实美国建国至今只有罗斯福一人超过了两届任期,尤其是"第二十二条宪法修正案"通过后,后世的总统们想要打破这一枷锁的概率几乎为"0"(包括咋咋呼呼说要一直连任下去的川普大统领)。然而美国至今为止的四十多位总统之所以没有第二个人连任超过两届,其实是另有原因的。

富兰克林 ·罗斯福之前一共产生了31任美国总统,而这31任总统之所以没有人能够超过两届任期,原因各不相同,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一、美国国父的权力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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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至第七任美国总统

从第1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到第7任安德鲁·杰克逊,这七位总统中除了约翰·亚当斯(连任时被托马斯·杰斐逊击败)和约翰·昆西·亚当斯(首位也是唯一一位由国会选举产生的总统,连任时被安德鲁·杰克逊以绝对优势击败)这对父子外,其与的五位总统全部完成了两届任期,而且只做了两届,看上去似乎是在践行华盛顿遗留下来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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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年制宪会议的参与者理论上都是美国国父

然而事实上一直到詹姆斯·门罗为止,前五任总统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他们都是美国的开国元勋(或称美国国父)。

美国的国父并不是指哪一个人,而是指为美国脱离英国统治,在美国独立战争前后活动,奠定美国建立基础的政治领导人们。包括约翰·亚当斯(总统)、本杰明·富兰克林(著名科学家、政治家、外交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第1任美国财政部长)、约翰·杰伊(第1任美国首席大法官)、托马斯·杰斐逊(总统)、詹姆斯·麦迪逊(总统)和乔治·华盛顿(总统)等等一大批人物。

美国独立之初曾有人建议华盛顿做美国的国王,但华盛顿拒绝了,因为其高风亮节。然而实际上即使华盛顿不高风亮节,以当时的情况来看他也依然当不成国王,美国拥有众多的国父已经说明了当时的美国并没有形成唯一的核心,华盛顿或许是诸多国父中功绩最大的,但还不足以凌驾于其他国父之上。

同样的情况还在美国建立之初就"邦联制"和"联邦制"之间的争论中体现。每一位国父都有着自己的基本盘(独立之初的十三州),双方之间既有合作又有斗争,而这种情况在首任总统华盛顿卸任后,愈演愈烈。第2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的联邦党(主张扩大联邦政府权力)与第3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的民主共和党(主张维护各州权力)展开激烈交锋,最终的结果是民主共和党大胜,联邦党解散,约翰·亚当斯也在1800年大选中黯然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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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党瓦解后,民主共和党一家独大,然而前面说了国父之间有竞争,联邦党与民主共和党之间竞争不断,那么民主共和党内自然也有内斗,这种党内间的相互制衡就使得美国总统无法完全掌握宪法赋予自己的行政权

而美国总统想要使得自己的政策顺利推行又必须集权,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总统就必须与党内的实力派结盟,以增强自身的影响力。而实力派为何要与总统结盟,自然是需要好处的,于是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建国初期,后一任总统经常在前一任总统任期内担任要职。比如第2任总统约翰·亚当斯是第1任总统华盛顿的副总统;第4任总统詹姆斯·麦迪逊是第3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的国务卿;第5任总统詹姆斯·门罗是第4任总统詹姆斯·麦迪逊的国务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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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麦迪逊

这种对权力的分配平衡正是美国的先贤们在实际政治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但是显然实力派们愿意与现任总统结盟,绝不仅仅只是看中了一个小小的副总统或者国务卿,而是想以此为跳板,抢攻总统大位,毕竟有政治资源在手竞选起来更加得心应手啊。

而结盟的实力派对总统宝座的虎视眈眈也限制了现任总统对第三届任期的野望,毕竟如果现任总统一直连任下去,实力派辛辛苦苦的意义何在呢?总之虽然不排除美国国父们的高风亮节,但美国建国之初开国元勋之间相互制衡,没有形成一家独大的局面,有力的遏制了总统寻求第三届任期的想法。但如果以此认为形成了美国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惯例,那就太早了。所以请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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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昆西·亚当斯

美国第6任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是第5任总统詹姆斯·门罗的国务卿,1824年他决定追寻前辈们的足迹,竞选总统。然而到他竞选的时候,美国已经建国近五十年,美国开国元勋已经凋零,所以约翰·昆西·亚当斯是建国后成长起来的一代。然而正是这种缺乏德高望重的人物压阵,使得尽管民主共和党在美国已经没有敌手,但党内却发生了分裂。那一年民主共和党一下子推出了四名候选人。约翰·昆西·亚当斯的选举人得票仅位列第二,然而由于得票第一的安德鲁·杰克逊的选举人票没有过半,因而根据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将由众议院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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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4年美国大选呈现碎片化现象

在得票第四的美国众议院议长亨利·克莱的帮助下,约翰·昆西·亚当斯在众议院投票中击败安德鲁·杰克逊,顺利当选总统。而约翰·昆西·亚当斯登上大位后,也投桃报李,任命亨利·克莱为国务卿,由于亚当斯和在他之前的三位总统均曾经担任国务卿一职,亚当斯总统任命克莱担任此职,实际上是确定了克莱的总统继承人地位。杰克逊和他愤怒的追随者们控诉说这是场"可耻的分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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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克莱(曾五次参加总统选举)

随后安德鲁·杰克逊及他的支持者们,正式创建了民主党(没错,就是今天的民主党),而约翰·昆西·亚当斯则针锋相对,宣布成立国民共和党(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今日共和党的前身),独霸美国二十余年的民主共和党彻底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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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鲁·杰克逊

由于亚当斯治国政绩不算出色,四年后安德鲁·杰克逊卷土重来,并轻松击败约翰·昆西·亚当斯,约翰·昆西·亚当斯和其父成为了美国建国初期唯二没有连任成功的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在任两届,随后将总统传给了自己的国务卿(第一任期内)、副总统(第二任期内),曾为自己击败约翰·昆西·亚当斯立下汗马功劳的政治盟友马丁·范布伦。由此美国总统的连任进入到第二时期。

二、不是不想,实在是时不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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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范布伦很倒霉,一上任就遇到了严重的经济衰退,而马丁·范布伦在面对危机时候的处理是软弱无力的,最终这场经济危机从1837年开始持续了六年。马丁·范布伦也因此留给了国民无能的形象,最终在1840年输掉了大选。从马丁·范布伦开始,连续8任美国总统都没能连任,当然原因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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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范布伦

比如第9任总统威廉·亨利·哈里森在就职典礼上感染的风寒,在任仅30天就去世了,是美国有史以来在任最短的总统。哈里森去世后,他的副总统约翰·泰勒成为第一位继任总统的副总统。然而约翰·泰勒的继任使辉格党的实权领袖亨利·克莱(没错就是上面那个跟亚当斯做交易的众议院议长,其后来曾四次参选总统,皆以失败告终)大为恼火,不满泰勒以副总统之尊夺取总统权力,几个月后泰勒被辉格党开除党籍,失去政党支持的约翰·泰勒虽然也曾争取其他政党的支持,但始终未能有稳固的基本盘,最终只能放弃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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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泰勒

第11任总统詹姆斯·诺克斯·波尔克在任期结束前几个月感染了霍乱,卸任3个月后就去世了,他的健康显然不足以支持他赢得第2个任期。第13任总统米勒德·菲尔莫尔在寻求连任时,甚至都没能赢得党内初选。第15任总统詹姆斯·布坎南任内无法调和日益激烈的南北冲突,身后亦因此臭名昭著,更不用说连任了。

不管原因如何,这些总统连第2个任期都没取得,更不用说染指第三届任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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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底斯堡演说

第15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虽然凭借"南北战争"名声大振,成为三十年来第一位成功连任的总统,然而第2任期开始没多久即遭到暗杀,副总统安德鲁·约翰逊继任,但身为民主党人的他与把持国会参众两院的共和党人关系恶劣,他于1868年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被弹劾的总统,但最终在参议院以一票之差避过弹劾的命运。尽管保住了总统之位,但想要连任是不可能的了。

纵观这一时期的10位总统,9位总统都只干了一届任期就黯然下台,唯一连任的林肯还被暗杀了。这些总统之所以没能追求第三届任期,与其说是遵循华盛顿的惯例,更不如说是力不从心吧。

三、向着第三届任期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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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年美国内战的英雄尤利西斯·辛普森·格兰特成功当选第18任美国总统,并成为自第7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以来,第一位成功完成两届任期的总统,由此美国总统追求第三届任期进入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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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利西斯·辛普森·格兰特

这一阶段的总统大致分成两类,一类是只担任过一届总统的;另一类是出任两届总统的。

只担任过一届任期的这类总统很好理解,跟上文讲过的那些没能连任成功的总统大同小异。有任内去世的(第20任总统詹姆斯·加菲尔德被暗杀,第29任总统沃伦·盖玛利尔·哈定病逝);有的党内初选都没过关(第19任总统拉瑟福德·海斯,第21任总统切斯特·艾伦·阿瑟,都因为争议太大,或者没有赢得党内初选,或者干脆就直接弃选);有的治国能力太差,在大选中输给了对手(第23任总统本杰明·哈里森,第27任总统威廉·霍华德·塔夫脱,第31任总统赫伯特·胡佛,虽然赢得了党内初选,但实在是烂泥扶不上墙,在大选中以特别大的劣势输掉了大选)。

这类的总统尽管没能连任的原因千奇百怪,但连一个任期的坎都没跨过,显然是没有实力追求第三届任期的,因此这个光荣的重担就落到了那些担任过两届的总统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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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868年辛普森·格兰特当选,至1932年赫伯特·胡佛落败,这其中有辛普森·格兰特(1869-1877),格罗弗·克利夫兰(1885-1889,1893-1897),威廉·麦金莱(1897-1901),西奥多·罗斯福(1901-1909),伍德罗·威尔逊(1913-1921),卡尔文·柯立芝(1923-1929),有6位总统出任过两届任期,看上去人数也不少了。但这其中要去除第二届任期一开始就被刺杀的威廉·麦金莱和第二届任期后期因为中风而丧失工作能力的伍德罗·威尔逊(由此导致第一夫人伊蒂丝干政),他俩的情况决定了其没有资格竞选第三届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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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罗弗·克利夫兰

而剩下的四位总统中,第22任和第24任的格罗弗·克利夫兰总统绝对是一个奇迹,他至今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位两度当选且任期不连续的总统。克利夫兰是民主党保守派,代表商人、银行、以及铁路公司的利益,反对帝国主义和海外的扩张,拥护金本位制度。然而克利夫兰在第二任期内遭到了执政危机,其对金本位制度的标准使得其党内政敌大为不满,最终他们团结在一起在1896年总统大选前获得了民主党的主控权,克利夫兰既无法获得党内提名,自然也就无缘第三届任期了。

第18任美国总统辛普森·格兰特是南北战争的英雄,他担任过完整的两届任期,是自第7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卸任以来的第一次。1876年第二届任期临近届满时,格兰特曾有谋求第三任期的想法,然而军人出身的他并无多少治国经验,其在任期间共和党内严重的派系之争和腐败(没错,美国也有腐败,格兰特本人就深陷腐败丑闻),加之1873年美国国内又爆发了严重的经济衰退,一切的一切打击了格兰特的人气,最终他不得不放弃再次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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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特和李鸿章

1877年格兰特卸任后偕妻子开始环游世界,曾到埃及参观金字塔,在英国受到热烈欢迎,甚至成为第一位到访中国的美国前总统,并曾与李鸿章会面,李鸿章并且称两人是当代伟大的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格兰特的人气也在慢慢恢复,1880年,在共和党人士及支持者的推动下,他计划第三度参选总统,但最后在共和党初选三十六轮投票中落败。可见格兰特并不是不想要第三届任期,实在是时不我与。

1901年刚刚连任半年的威廉·麦金莱总统被刺杀,副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继任,时年42岁,是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任内政绩斐然,民意支持度居高不下,1904年西奥多·罗斯福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连任成功的继任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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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奥多·罗斯福

1908年,西奥多·罗斯福认为国防部长威廉·霍华德·塔夫脱是自己进步主义思想的衣钵传人,极力推举塔夫脱做总统候选人。然而塔夫脱当选之后,西奥多·罗斯福才发现塔夫脱与自己的行事风格迥异,根本不是自己的合格接班人。塔夫脱不是手腕巧妙灵活的政客,也不似西奥多·罗斯福那般精力充沛、个性喜人,最终的结果就是塔夫脱把所有人都得罪了:反托拉斯的改革者不喜欢他的保守言论;大企业家怨恨他的法律行动;西奥多·罗斯福恼怒他使自己颜面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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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夫脱(右)是美国历史上最胖的总统

在1912年的总统大选中,西奥多·罗斯福最终与塔夫脱决裂,自行宣布角逐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但是他动手略迟,塔夫脱已经取得党内大佬们的支持,西奥多·罗斯福发现自己无法取得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资格,于是带领自己的支持者出走,自行成立"进步党"。共和党的分裂无疑给了民主党最好的机会,在当年的总统大选中,西奥多·罗斯福赢得27%的普选票,塔夫脱23%,民主党人威尔逊以42%的得票率当选,民主党时隔近二十年后重返白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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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大选(绿色为罗斯福所赢得州选举人票)

格兰特与西奥多·罗斯福的例子充分论证了,不是总统不想竞选第三届任期,实在是运气不佳,而这一时期但凡能完整完成两届任期的总统,都动过继续竞选的心思,只是没有成功而已,根本不是华盛顿先例的限制。

而在富兰克林·罗斯福之前,唯一有明确纪录显示主动不连任的恐怕只有第30任总统卡尔文·柯立芝了,他在1928年大选中决定不追求连任,至于理由他给出的是"如果我再作一个任期,我就得在白宫待到1933年···十年,比其他任何一个当过总统的人都长—太长了!"不过他本人与继任总统胡佛关系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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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文·柯立芝(1933年1月去世)

四、余论

可以说富兰克林·罗斯福之前的美国总统未能实现连任,并不是什么高风亮节的表现,而是美国复杂的政治环境导致的,每一位总统在任期间将遇到许多危机,一旦处理不好,党内、党外的政治对手便捡到宝了,势必要将总统拉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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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福赢得第三届任期

就总统本人来说,除了建国初期,自1840年以后,有资格对第三届总统任期发起冲锋的四位总统中(辛普森·格兰特、格罗弗·克利夫兰、西奥多·罗斯福、卡尔文·柯立芝),三位(辛普森·格兰特、格罗弗·克利夫兰、西奥多·罗斯福)都曾进行过尝试,这个比例可以说是很高了,只不过失败了而已。

最后再说回美国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虽然修正案通过以后,美国总统追求第三届任期的概率大大降低,但从"无论何人,在他人当选总统任期内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超过两年,不得当选担任总统职务超过一次"来看,如果副总统继任总统不超过两年,那么他就依然可以寻求连任两届,加上原来继任的一届,一共就是三届的,理论上来说这是可能发生的。

而实际上也曾经发生过,1968年美国总统选举,由于约翰逊总统继任肯尼迪总统的任期不足两年,所以他有资格竞选第三届任期,但因为国内反越战声音,约翰逊在新罕布什尔州初选中仅以49%对42%微弱优势取胜,加上他在党的权力及地位日益受到挑战,他最终放弃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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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鲁门(中)

此外修正案还规定"但本条不适用于在国会提出本条时正在担任总统职务的任何人",也就是说修正案通过时的在任总统是不受此条修正案影响的,而当时的总统正是哈里·杜鲁门,也就是说只要杜鲁门有实力,他就可以无限制连任下去,事实上杜鲁门确实动过这方面的心思,只不过他后来支持率实在太低,放弃参加了党内初选。即使在杜鲁门卸任后,根据"第二十二条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只要杜鲁门愿意,他依然可以参加以后的大选,而不受宪法的限制。1972年12月26日,杜鲁门病逝,享年88岁。

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讲,直到这时起,美国总统可以无限制连任才成为历史,而这距今不过48年,距华盛顿卸任已经175年了。

随后,法律的硬性规定与华盛顿急流勇退的传说交相辉映,真真假假,难以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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