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据人民法院报@21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黎霞建议,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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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人民法院报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草案规定,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建议在该条里增加“且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内容。

黎霞表示,司法实践中,离婚过错方实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往往很低,难以弥补其对无过错方所造成的伤害,也导致对过错方的惩罚过低,不利于遏制此种严重妨碍家庭稳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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