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粉!用法律和鲍毓明对决的罗律师,简直是法学界的人性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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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新闻让人愤懑又无奈。 

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密集地发生,懂法的恶人利用法律的漏洞实施犯罪,对法律知之甚少的我们,只能一次又一次地追问:为什么法律不能约束这些禽兽?

这几天,有一个火爆的名字,或许能解答你的困惑。

罗翔。

他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辅导学生法考的网课被B站UP主剪辑后搬到网上,火了。

于是,罗翔蹭着自己的热点,入驻了B站。

一张桌子,一个话筒,一个杯子,一本摊开的书,一张背景布,罗翔端坐在椅子上,讲的还是枯燥难懂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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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都不像是能红的配置啊。

然而,3月9日入驻B站,两天后粉丝破百万。现在罗老师的粉丝已经涨到了534万,视频播放量达到了60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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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副其实的B站顶流。

为什么罗翔这么红?

法学界的“郭德纲”罗老师,是一个把刑法讲成段子的男人。

点开他的视频,你既能得到普法,还能免费听一段单口相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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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难得的是,这些幽默的段子背后,是对法律、哲学、人性的深度探讨。

看完他的视频,相信你会和桃蛋妈一样,由衷地感受到:

有逻辑有情怀的人,真的太圈粉了。

01

在最近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都少不了罗翔的发声。

而且,在众多的声音中,他是特别专业的那一个,每次都能给桃蛋妈带来新的思考。

1.未成年人杀人怎么办?

最近有一起未成年人杀人案,安徽12岁男孩杨某杀死10岁堂妹,并抛尸到灌木丛中。

受害女孩小婷父母离异,妈妈自离婚后就没再回来,爸爸平时在外务工,她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平时非常乖巧听话。

在被害的当天中午,小婷还被拍到边走路边看一只白色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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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本该继续在家上网课,却被大她两岁的堂哥杀害。

而几乎可以断定,这个堂哥杨某会因为未满14周岁而逃脱法律的制裁。

这样的新闻,桃蛋妈看得太多,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去年,13岁男孩蔡某性侵并杀害10岁女孩淇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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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同样乖巧听话的小女孩,被发现时浑身血污,脖子上有掐痕,身中七刀,一刀还是在头部。

淇淇的妈妈瘫坐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喊叫:

“死了啊,死了……死了。”

杀人的蔡某只有13岁,说是孩子,但身高超过一米七,体重在140斤以上,体格与成年男子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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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发前就曾多次骚扰过同小区的女性,阿姨辈的也敢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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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后,还若无其事的在同学群里讨论这件事,毫无悔过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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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终的结果,也是对蔡某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桃蛋妈理解,法律想保护未成年的孩子,可是未满14周岁的,也可能是人渣,是禽兽。

类似的情况发生在欧美,有相应的补充条款,未成年人犯下极度恶劣的罪行时,不再受未成年人的法律条款保护。

英国两名男孩杀害了一名2岁男童,都分别被判处了7年及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后来一直受到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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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国是不是也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刑事责任年龄是不是该下调?

罗翔老师呼吁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因为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

如果不断的经验事实反复地提醒我们,12、13岁的孩子可能去实施一些恶性犯罪。那我们认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的这种逻辑命题就有修正的必要。

另外他还指出:你主张未达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负刑事责任,看似是对儿童的关心,但却放弃了对被害人的保护之责。

这不就是我们的呼声么,法律保护了杀害孩子的凶手,那谁来保护被杀害的孩子呢?

一句话总结,仁爱必须生活在公正的土壤之中,离开了公正,仁爱就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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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中,还有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细节。

那些实施犯罪的孩子,虽然对法律有着模糊的概念,但都知道未满14周岁不用负刑事责任。

大连的男孩,在群里说自己虚岁14,很显然是说可以逃过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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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还有必要给中小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吗?小孩子知道自己伤人可以脱罪,不是很可怕吗?

罗翔说自己从来不赞成对中小学生进行普法教育,他更提倡道德教育,因为一个遵守道德的人显然是不会去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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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性侵未成年人被包装成“父女恋”“师生恋”怎么办?

再来看另一个案件,鲍毓明性侵14岁女孩。

鲍毓明等到孩子满14岁实行性侵,被曝光后又说是恋人关系。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有计划地犯罪,完美地避开了法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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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老师反击,即使女孩是鲍毓明的童养媳,那也是强奸,这是一种利用优势地位的剥削。

而且他讲到了很重要的一点,我国的性同意年龄定在14周岁,实在是太低了。

所以,他呼吁提高性同意年龄,定为18岁。

如果性同意年龄定在18岁,还会有那么多的房思琪和校园恋吗?

那根本不叫校园恋,老师和孩子发生性关系那就叫强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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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罗老师的这期视频,桃蛋妈很有感触。

鲍毓明懂法,罗翔也懂法。

法律上的一个漏洞,两个高级知识分子都看到了。

鲍毓明利用这个漏洞行恶,筹谋着犯罪,性侵养女。

罗翔把这个漏洞告诉你我,然后呼吁司法尽快堵上这个漏洞。

有人学法律学到丧失人性,有人学法律更有人性的光辉。

究其原因,不在于懂不懂法,而在于有没有良知。

3.观看下载N号房影片要定罪么?

关于韩国的N号房,罗老师也做了一期视频。

视频制作者和围观者都该怎么定罪?

罗翔说,在有人围观的情况下,视频制作者当众猥亵和性侵,属于刑法中的加重情节。

围观者明知他人要实施性侵和猥亵,并制作相关的视频,却依然为其提供金钱上的资助,那就是共同犯罪。

另外,单纯地点击和观看淫秽视频构不成犯罪。

但是,在许多国家,如果淫秽视频是儿童色情视频,单纯地点击和观看也构成犯罪。

所以,在视频的结尾,他希望这种立法被我国所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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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的视频,不仅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我们打开了一扇学法普法之门。

更重要的,是他始终站在人性的角度去解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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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虽然高高在上,但并不是金科玉律,也有许多的漏洞。

把冷冰冰的法律奉为圭臬,只能越学越丧失人性。

罗翔老师思考的,始终是如何让法律更好地保护我们,保护孩子,惩治坏人。

法学界郭德纲,更值得称道的是人性的光辉啊!

02

罗老师口中有一个法外狂徒,张三。

张三粪坑里代购毒药,嫖娼不给钱。总之,作为罗老师虚构的当事人,张三每天身体力行地分享一个入狱小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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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罗翔老师的风格,把枯燥的法律包裹在有趣的案例里,讲法考就变成了说相声。

请看,罗翔老师著名的三个案例分析——

案例一:我强奸自己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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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个女生是室友,互相之间有矛盾。甲就请了个大哥去强奸她的舍友。

结果是在大哥到了宿舍后,舍友不在,大哥误以为甲是要被强奸的对象,就强奸了甲。

这其中有谁犯了法?

大哥肯定有罪。

那甲呢?

罗老师微微一笑:如果她到公安机关报案,那就叫自首。

案例二:妇女把欲强奸她的歹徒三脚踹进粪坑,算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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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妇女一脚把想强奸她的男人踹进了粪坑。

男人拼命往外爬,被妇女跺进去了。

男人第二次往外爬,又被跺进去了,

男人第三次往外爬,再次被跺了一脚,这回是彻底掉进去。

这名妇女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事后防卫?

正当你大脑中迅速思考这跟哪条条律有关时,罗老师发出灵魂一问:

如果你是这个女的,你踩几脚?

然后说:我踩四脚,而且老子还得拿块砖往他头上砸。

为什么呢?

“千万不要站在事后的角度去判断,要站在事前的一般人角度,而不是事后的理性人角度。事后的理性人是什么人?是事后诸葛亮。

不要动不动事后诸葛亮,那是上帝视野,而你是个一般人。”

案例三:国宝大熊猫咬我,我能打死熊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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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大熊猫咬我,我能打死熊猫吗?

罗老师回答:当然可以,熊猫是国宝,人是无价之宝。

“所以,你要是饿了30天,可以见熊猫吃熊猫,见金丝猴吃金丝猴,见东北虎吃东北虎。”

好吧,如果我们都能打得过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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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罗老师既有趣,又鞭辟入里的段子里,你能体会到一种特别接地气的真实。

在我国,流氓罪曾经是一项重罪。亲别人一口就能获罪,而且直接判死刑。

罗老师讲到流氓罪在1997年被取消时,突然盯着台下说:

大家审视一下自己的生活和手机,如果今天还有流氓罪的话,在座的多少同学是要判死刑的呀!

有没有感觉捏着手机的手突然就一哆嗦?

如果只会讲段子,罗老师可能还不会这么红。他总是能直言不讳地深入案件的本质,引导大家思考。

比如,为什么网络喷子说话不讲逻辑?

他说,因为网络喷子是在吵架,吵架需要讲逻辑吗,讲逻辑那叫论证,吵架不需要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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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现象,司法考试的很多试题,买菜的大妈可以凭借道德判断做对,但法律专业的学生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反而做不对。

为啥呢?

罗老师说,因为法律学多了就丧失人性了。

学习法律一定要有一点常识,法律人的判断永远不能超越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很多时候,凭借朴素的三观,你依然能做对很多题。每年考试都有许多巨难的试题,法律学多了你反而做不出。因为你丧失人性了。”

桃蛋妈只能说,这个有趣的灵魂,实在太通透了!

03

         

刑法学久了,被各种奇葩骇人的案件一次次刷新底线,是很可能变得麻木的。

但罗老师显然没有。

他始终倡导法治,相信正义,引导人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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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觉得精神病人、白痴、和残障病人这些弱者是在浪费社会资源,那他们有没有资格活下去?

他引用了哲学家罗尔斯无知之幕的论证:

假定我们每一个人出生的时候,都不知道我们这一生会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智商是否优越,身高颜值如何,是否健康。

那么在这样的一个无知之幕背后,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功利性的社会,弱肉强食。一种是为弱者尽可能地保持一点基本权利。

如果是你,你会选什么?

我们肯定会选第二种。

他说,社会为弱者保持基本的权利,这才是文明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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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到法律的保护机能时,他说:

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度都有邪恶的成分,所以人组成的任何机构天然就有败坏的倾向。因此一定要对权利进行最严格的约束。

然后引用培根的话,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了水源。

有一个不容易理解的问题,或许也在困扰着你,那就是,为什么有些律师会为罪大恶极的坏人做辩护?

罗老师问:如果有一天,你被迫站在被告人的席位上,你是否希望有人站出来维护你的尊严呢?

律师是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来追求法律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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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人质疑:正义这件事,是不是真的存在呢?

罗老师斩钉截铁,当然是存在的。当你觉得世界有太多的不正义,就代表着有一个概念叫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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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正是因为我们相信有正义,所以我们要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不断地追寻正义。

虽然这个追寻是渐进的,但我们永远不灰心,不疲倦,我们尽力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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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振聋发聩的“天变地变,道义不变”,很多网友听完都泪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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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学生购买过罗老师的书,书上正是他不断重复的那句:愿你成为法治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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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段子的时候,戏精上身。讲法律的时候,大义凛然。你可以感受得到,他想要传递和改变着什么。

他把法治的火种传递给年轻人,期待星火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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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蛋妈相信,台下法律专业的学生,一定会有人被罗老师的这些话深深打动,成为照亮世界的法治之光。

04

罗老师的走红,并不是偶然。

在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曾数次入选“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老师”,被人称作“刑法学小王子”。

有学生如此描述他的受欢迎程度——

“今天罗翔老师课的爆满量……这么说吧,阶梯教室的每一寸地板都贴满了条,窗台上也坐满了人,第二周比第一周还恐怖,也是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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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他的课,在法理之外学到哲学和智慧。因为偶尔会附赠一锅鸡汤,被网友称为“罗送汤”。

他的金句,总有一个会戳到你的心上。

讲键盘侠的时候,他说:

一个知识越贫乏的人,越是拥有一种莫名奇怪的勇气和自豪感。因为知识越贫乏,你所相信的东西越绝对,你根本没有听说过与此相对立的观点。”

讲到看小黄书和读莎士比亚的快乐时,他说:

越能体现人类尊严的快乐,越是一种最大的快乐。

有很多快乐,是放纵的快乐。

我们之所以读书、行路,其实就是希望我们能够不断享受高级快乐。

当你享受高级快乐,你并不会失去低级快乐。

但如果你的眼里永远只关注地下,你永远不知道向上看有多么快乐。”

私底下的罗老师,身高1米9,也不像讲台上那么爱讲段子。

早年做研究生的时候,他外出兼职讲课,会把要讲的内容逐字逐句写在纸上,甚至包括“下课了”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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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的爱好就是读书,早起看看书,睡前也看看书。

所以,他能够在视频里旁征博引。即使讲段子,也是附带深刻的思考,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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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教育孩子,多读书,多思考,成为一个思想独立、内心丰富的人。

看了罗翔的视频,这种愿望会更加强烈。

书读得多了,真的会成为一个自带光芒的人。

正如罗翔老师所说:

“如果你能够成为一场光,你就能照亮周边的人。

而周边的人被照亮,你自己也能被照亮。

我们无法成为伟大的人,我们只能心怀伟大的爱做细微的事情。”

罗老师身上,有少年才有的那种一腔热血的正义感,和老年才会有的温暖的慈悲。

桃蛋妈觉得,他是一个真正浪漫的人,从沉甸甸血淋淋的案例中认清这个世界,并选择依然热爱它。

然后怀揣最朴素的道德观和正义感,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世界传达这份善良和正义。

世界上有黑暗和不公存在,就有罗翔这种为光明和正义战斗的勇士存在。

桃蛋妈感谢他努力地照亮这个世界,为孩子们所遭遇的不公平发声。

希望被照耀的我们,也能坚守心中的那份善良和正义,成为法治之光。

牛娃成长记 | 桃蛋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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