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向外资开放国家命脉行业

最近关于农村农业部是否把狗列入畜禽引发了激烈讨论,但另外一个更重要的《目录》似乎热度不高。

上个月19号,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给出了新版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见链接 https://hd.ndrc.gov.cn/yjzx/yjzx_add.jsp?SiteId=329)。这一版的目录中包括了不少诸如探采矿、能源、铁路等国家命脉行业以及涉及民生的领域。

比如:

二、采矿业 

16. 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

 17. 提高原油采收率(以工程服务形式)及相关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18. 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19. 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的新技术开发与应用及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的综合应用

20. 我国紧缺矿种(如钾盐、铬铁矿等)的勘探、开采和选矿

​把勘探权和紧缺矿种的探采开放给外资真的没问题吗?外资公司的勘探数据难道不会被外国政府掌握并用于军事用途?

又比如: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33. 单机 60 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电站的建设、经营 

334. 采用背压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 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热 电联产机组电站的建设、经营 

335. 缺水地区单机 60 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的建设、经营 

336. 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 

337. 单机 30 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发电 项目的建设、经营 

338. 发电为主的大型水电站及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经营 

339. 核电站的建设、经营 340. 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 生物质能等)建设、经营 

341. 重要负荷中心且气源有保障地区天然气调峰电站、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 的建设、经营 

342. 燃气发电与可再生发电互补系统开发与应用 

343. 电网的建设、经营 

344. 使用天然气、电力和可再生能源驱动的区域供能(冷、热)项目的建设、 经营 

345. 海水利用(海水直接利用、海水淡化)、苦咸水利用 

346. 供水厂建设、经营 

347. 再生水厂建设、经营

348. 污水处理厂建设、经营 

349. 机动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建设、经营 

350. 加氢站建设、经营

供水、供电这样的民生领域为什么要由外资经营?人家是来赚钱的,不是来为中国人民服务的。而且能源这样关乎生存的基本资源,开放给外资合适吗?

还比如: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51. 铁路干线路网及铁路专用线的建设、经营 

352. 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型开发铁路和支线铁路及其桥梁、隧 道、轮渡和站场设施的建设、经营 

353. 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基础设施综合维修

国际上非国营的铁路基本上都不太成功。英国曾将铁路私有化,结果经营得一塌糊涂,又花了好多钱重新国有化。日本的私营铁路段也基本都比较慢、陈旧、昂贵。而且,铁路网是有着军事用途的,在战时能提供强大的兵力投送能力。如果由外资来经营铁路干线,兵力调动还能保得住密吗?

还有:

十一、教育 

409. 非学制类职业培训机构

这下CIA开颜革培训班可方便了。

粗略看下来就有这么多漏洞,细细分析得话漏洞会有多少?

这个《目录》公示到本月18号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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