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鸭子出国灭蝗是假的?研究者:需完善计划,并非立刻成行

来源:澎湃新闻

2020-02-27 15:16

2月27日,话题“浙江10万只鸭子出征巴基斯坦灭蝗”冲上热搜。巴基斯坦因蝗灾于本月早些时候宣布国家紧急状态。有媒体报道:由“国绍1号”鸭苗组成的“鸭子军团”将出征灭蝗。

不过,2月27日午间@中国经济网 官微发布消息称:中国经济网记者经多方求证,前方不同渠道回复是“胡说八道”“子虚乌有”。

那么,这则消息究竟是真是假?澎湃新闻记者2月27日下午电话采访了该项目研究者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室主任、二级研究员、国家水禽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卢立志。

卢立志向澎湃新闻记者介绍,用鸭子灭蝗技术目前已经基本成熟,但是还有许多技术参数、方法尚需实验予以完善。目前,巴基斯坦方面高校的确已经和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室方面取得了联系,即将派遣两名博士前来交流,学习鸭子灭蝗的经验。

不过,卢立志强调,由于技术参数、实施方案尚需进一步通过实验完善,因此“10万只鸭子出征巴基斯坦灭蝗”的计划并不是立刻就能实施的,目前计划今年下半年能够成行。“目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阶段,实验时间延后,疫情过后将会和团队前往新疆相关科研机构进行实验,会尽量尽快促成这一工作。”卢立志说。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最早发布《绍兴“鸭兵”将出国灭蝗》消息的,是绍兴当地媒体越牛新闻,随后“绍兴发布”微信公众号也转发了相关报道。

上述绍兴媒体在报道中提到:这次与卢立志合作的是巴基斯坦的辛德农业大学和拉斯贝拉农业水产大学。新疆农业大和南京农业大学、新疆治蝗相关单位也将与他合作,一起对牧鸭治蝗展开研究。卢立志表示,他将尽快到巴基斯坦治蝗,计划将要出动10万“鸭兵”。这次,他将推荐“国绍1号”鸭苗出征。因为绍兴的麻鸭是国宝,只能在国内灭蝗,出国需经过国家批准。“国绍1号”新品鸭子,可以出国征战。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绍兴媒体最初的报道中也表示这一项目是“计划将要出动10万‘鸭兵’”,并非当下就能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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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蝗灾防治工作组:目前以鸭子捕食蝗虫的方法在巴基斯坦并不适合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0-02-27 14:58

26日,中国蝗灾防治工作组在巴基斯坦卡拉奇召开新闻发布会,专家组在回答当地媒体提出的中国政府是否会派大量鸭子到巴基斯坦来进行蝗灾治理时表示,从目前的考察情况来看,在巴基斯坦不适合采用这一技术,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的喷洒更有利于紧急治理巴境内的大面积蝗灾。

中国蝗灾防治工作组成员、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张龙说,中国自古就有牧鸭治蝗的方法,但这个方法是在蝗灾小规模爆发和特殊的地理环境下使用,效果有限。在目前巴基斯坦蝗灾大面积爆发的情况下,我们建议用一些紧急措施,比如采用化学农药治理和微生物农药等生物防治措施,目前比较成熟的微生物农药包括微孢子虫类和绿僵菌,这是可以大规模用飞机喷洒的快速有效控制蝗灾的方法。

中国蝗灾防治工作组组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首席专家王凤乐介绍说,用鸭子来治理蝗虫是一些中国专家做的探索性课题,暂时没有进入政府援助方案。

目前,中国蝗灾防治工作组已经考察了巴基斯坦信德省的沙漠地区,目前已经动身前往俾路支省和旁遮普的蝗虫栖息地进行考察。(总台记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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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布一批虚假宣传防疫功效广告案件

来源:新华网

2020-02-27 15:49

新华社南京2月27日电(记者郑生竹)27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虚假宣传防疫功效广告案件。这些案件显示,一些不法商家搭上预防新冠肺炎的顺风车,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购买使用。

2月5日,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广告监测,发现无锡市某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毒产品的广告中,宣称能有效灭杀H7N9、SARS、埃博拉等病毒,多家官方单位指定用品等内容。经查,当事人行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并涉嫌违反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名义进行宣传等规定,梁溪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1月31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广告监测,发现南京某保健食品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蜂胶产品的广告中,含有“预防新冠病毒肺炎”、“对多种疾病具有治疗作用”等内容。经查,广告中的蜂胶产品为保健食品,不具备治疗疾病等功能。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涉嫌违法广告,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1月29日,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其淘宝店铺发布的口罩广告中,宣传其销售的口罩为外科医用口罩。经核查,当事人实际销售的产品并非医用防护口罩,使用场所为“矿山、铸造、金属冶炼及打磨等作业产生的粉尘保护”。当事人行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已作出罚款处罚。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医用口罩作为一种医疗用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对于医疗器械广告的发布,广告法明确规定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除了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其他类型的商品广告不能涉及疾病治疗功能。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江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会第一时间责令停止发布,从严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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