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地说,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前进了一大步
新华社2月24日新闻,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我们来对这个《决定》做一下解读和评论:
看看它对野生动物保护而言,有多少利好的成分。
首先我们要很肯定地说,这个《决定》必然是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之路上前进的一大步。
全球野生动物面临几大主要威胁:现代化开发导致的栖息地丧失、动物制品贸易、非法宠物和狩猎等,这几项在中国都存在。
特别是动物制品贸易这一块,在我国至少包括以下几部分:毛皮骨头、食用、入药。
养殖的貉,产业成熟的毛皮兽 /图源网络
这里面毛皮的产值是最大的,也是供应全球的。
比如我们熟知的貉、水貂、银狐等,都是养殖成熟的毛皮兽(养殖涉及到另一个领域——动物福利,暂时和野生动物保护没太大关系)。
在整个野生动物养殖产业的5206亿产值(2016年数据)中,毛皮业占到74.8%,即3894.83亿(2016年数据);
其次是食用,产值1250.54亿,占到总份额的24%;
再其次是药用,50.27亿,0.9%;还有一点是宠物、科研实验用等。
食用产业占比不足1/4 制图:绿绿-猫盟
利 好分 析
为什么说《决定》对野生动物利好?
从市场根源解决问题
实际上养殖成熟的物种并不会对野外种群造成很大影响。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1250.54亿的食用野生动物产值里并没有包括实际存在的大量非法野味交易。
非法这部分到底有多大的市场,恐怕谁也说不清,它甚至有可能大于合法的部分。
在我们昨晚发起的小调查中,现有的有限数据表明:来源非法的野味比例依然不低。
戳“阅读原文”,帮我们提供更多“野味”故事。
毫无疑问,非法野味交易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破坏着现有的野生动物种群。
我们在野外拍到过不少盗猎野猪、狍子、麂子的行为,这些非法所得最终都会流向市场。
我们的相机里,捕猎的人不少。
同一个机位,记录下三个人,三把枪
也就是说,野生动物食用这一块的实际规模远比现在能统计的要大,此次中央重拳出手,打击的主要是这个部分。
执法力度加强
那么问题来了,即便是疫情之前,盗猎野生动物也是违法的,理论上会受到法律惩处,但实际上非法野味还是普遍存在、缺乏监管和执法。
新政策出来后会改变这种情况吗?
会。
我们之前在讨论野保法修改的必要性时,提到了一个关键问题:处理过轻。
盗猎五只豹猫,仅仅受到警告教育??
来源微博@反盗猎重案组
被大量非法捕猎的野生动物通常是分布广、数量相对多的物种,比如野猪、狍子、小麂、赤麂等。
这些物种保护级别很低,多为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物种或者没有任何保护级别。
单次执法查处猎获物少的时候甚至不能刑事立案。
只能根据治安处罚条例里一些很牵强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因此造成违法成本低、管理难以到位的现状。
此次的《决定》就此问题专门提出: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看到了吗?
不但抓、卖、运要管,吃也要管,而且是加重处罚。
也就是说,你去饭馆点了一盘野猪或者狍子麂子,就有可能犯法并被从重处罚。
你吃也是要被处罚的👋 /图源网络
虽然《决定》并没有说怎么“加重处罚”,但这是一个定调的描述,接下来会在野保法及其他法律条款中明确落实。
保护范围扩大
第三个利好的点,就是《决定》里将保护范围从原《野保法》的国家重点保护物种、三有保护物种、省级保护物种扩大到“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也就是说,蝙蝠、旱獭等一些原本没有列入野保法明确保护范围的陆生动物现在都在管理范围内了。
潜 在问 题
当然该《决定》也存在一些模糊和没有顾及到的部分。
比如蝎子、蚯蚓、蜗牛等这些虫子算不算陆生野生动物?这些都有被吃也有被养殖的。
蝉蛹还能吃吗? /图源网络
蛇、蛙、某些龟经常出现在水产市场的动物其实也算陆生动物,但在具体执法上需要明确的指导文件,否则基层人员会出现认知上的困难。
而非法野味一大来源:水生物种,比如全国各地农家乐都会看到的“油炸小河鱼”,则不在本次《决定》的范畴里,依然会存在执法空白区。
国人挺爱吃的油炸小鱼 /图源网络
这可能会导致很严重的问题。
因为水是流动的,和人类的健康关系非常大。你能想象全国江河湖湖泊一潭死水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问题吗?
此次疫情教会我们的一点就是:我们对自然的了解还远远不够。
仅凭已有的知识,我们根本无法预测未知的威胁,我们需要更有延展性地评估威胁并未雨绸缪。
一 刀切 ?
此次的《决定》主要针对食用这部分。
也就是说,占到合法野生动物养殖业产值最大宗的毛皮类养殖并没有受到影响,并不是像很多人以为的那样,会对整个野生动物养殖业造成毁灭性打击。
所以,诸多反对“一刀切”的声音其实大可不必。
就现在的《决定》来看,根本不是什么对养殖业一刀切。切掉的只是一小部分合法的,以及打击全部非法的。
对于食用养殖本身是不是完全没有留下口子呢?其实也不是。
《决定》说:对于鸽、兔等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的人工饲养的动物,决定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的规定。
咕咕:我还是逃不掉的 /图源网络
这其实是为接下来的养殖白名单、合法管理留下了口子。
这实际上就是沿袭自古以来的驯化理念:把野生动物养成熟了变成家畜家禽。
养蛇能不能成为养黄鳝?养竹鼠能不能成为养兔子?
竹鼠的命运又会怎样呢?/图源网络
理论上,如果满足“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这四点,其实是可以的。这需要在后续的修法过程中完善。
什么叫人工养殖?
没有完整科学检疫手段的当然不算;
什么叫利用时间长?
说自古以来肯定不行,需要从规模利用的时间来算,比如规模利用20年以上;
什么叫技术成熟?
还需要从野外引进种源来优化基因的肯定不算;
什么叫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
这个比较难以界定,大闸蟹这样的肯定算,竹鼠果子狸这些恐怕够呛能算,毕竟绝大多数人都不吃。
滥食野味是陋习,这个定性就意味着食用野生动物养殖已经成为夕阳产业。
但中国这么大,即便是夕阳产业也会是一个可观的市场,总会留下一些能生存的企业。
有些争议现在比较激烈,但20年后再看可能就会觉得可笑。
人民网发博:吃野味反映了粗放低俗的生活观
总结一下:
本次《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至少有几个利好和不足:
利好:
1. 扩大了保护范围,将国家重点、三有、省重点以外的无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2. 执法力度加强,将会解决执法难的问题;
3. 用“食用”这个定义来把野生动物保护做了一个清晰的范围界定。
不足:
1. 只针对陆生动物,未涉及水生动物,依然存在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隐患;
2. 无脊椎动物(虫子等)概念模糊。
豹猫等三有动物有了保障。©王卜平
此外还有一个概念需要厘清的:并不会一刀切掉野生动物养殖业,只是动了合法产业的1/4,并且给合法化和精细管理留出了空间。
此次的《决定》更像是政府对疫情、人民的期许所做出的一个快速反应。
它看上去“一刀切”,但实际上只是阶段性的和表明态度的;但这个《决定》将是接下来修法的重要依据。
任何现代化的产业都需要法制化的精细管理,而这并非朝夕之功。
深耕细作,厚积薄发才能“豹变”
因此《决定》的出现并不意味着阶段性的尘埃落定,接下来的修法和政策落实才更是生态保护领域需要去关注和参与的。
另外,任何的政策、法律都只是被动应付,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依然是人的观念和思想。
毕竟,你吃不到和你不想吃,性质是不同的。
因此,不吃野味的公众倡导和自然教育依然应该成为社会组织、媒体、企业共同关注和发力的重要方向。
以下为《决定》全文:
新华社2月24日新闻,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4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明确规定,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决定规定了严厉惩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对本决定增加的非法食用和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参照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关于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对于鸽、兔等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的人工饲养的动物,决定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的规定。
决定还规定,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完善野生动物非食用性利用的审批和检疫检验等规定,并严格执行。
背景资料:
(来源于一财网报道:《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法难在哪?大数据揭秘超5000亿大产业,作者:章珂)
根据调查估算,2016年,全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的专兼职从业者有1409多万人,创造产值5206多亿元人民币。
其中,毛皮动物产业从业者约760万人,毛皮产业产值估算3894.83亿元;药用动物产业的从业者约21.08万人,创造产值50.27亿元;食用动物产业的从业者约626.34万人,创造产值1250.54亿元;观赏、宠物类产业的从业者约1.37万人,创造产值6.52亿元;实验灵长类动物产业直接从业者约2000人,创造产值4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我国观赏动物园旅游产业91.89亿元。2016年动物园收入65.18亿元。野生动物保护繁育中心游客消费收入4.04亿元。自然保护区收入2.67亿元。
我国食用野生动物的产业规模同样巨大。以食用为养殖目的的野生动物种类较多,包括龟鳖类、娃娃鱼(大鲵)、蛙类、鳄鱼、果子狸、蛇、雉鸡类、雁鸭类等。其中规模较大的有龟鳖类、蛙类、大鲵、鳄鱼、蛇类等等。
上述研究报告估算,2016年我国食用野生动物产业的直接从业者约626.34万人,总产值1250.54亿元。其中两栖爬行类养殖从业人员101.7万人,年产值506.48亿元。爬行动物养殖从业人员501.13万人,年产值643.22亿元。鸟类养殖从业人员14.73万人,年产值76.56亿元。兽类养殖从业人员8.77万人,年产值24.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