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全国交通事故中到底死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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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了2017年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报告。

各媒体在报道这一新闻时,都是复制的新华社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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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这些都是肯定成绩的“正面”报道。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读者都明了这种“反面文章正面做”的“苦衷”。但是,文中只说比例,不谈死亡人数具体数据的障眼法,就让人不好想了。请看,这则新闻对此是这样表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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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段话,你能明了“高居世界第二位”的2016年交通事故中到底死了多少人吗?反正小编是一头雾水。

幸好,《央视新闻》“胆”大一些,给出了具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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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是这样叙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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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告称,2016年中国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864.3万起,同比增加65.9万起,上升16.5%。其中,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2846起,造成63093人死亡、22643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1亿元。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2.14,同比上升2.9%。

这个数据,有整有零,让人不得不信,而且令人惊心:一年死6万多人,两年就是一个“汶川地震”啊!

但是,这个数据,仍有待商榷。为什么?因为有权公布交通事故死伤报告的部门,不只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还有公安部和卫生部。而这次“联合公布”的单位中,并没有后面两家。为什么呢?

巧合的很,在这次两部门联合公布交通运输事故报告的前一天,《中国新闻网》刊发了《中国新闻周刊》的一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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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文中,有一段话很能说明问题:

在国内,公安部每年都会统计国内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中国统计年鉴显示,近10年来,这个数字呈下降趋势,2014、2015年保持在5.8万人左右。但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统计模型对中国的估算,这个数字超过20万,几乎是公安部门统计的4倍。

按照重庆交通医学研究所所长周继红的计算,全球每25秒钟就有一个人死于交通伤,在中国,每天约800人因交通事故死亡(800×365=292000人——编者计算)。

公安部和卫生部门公布的交通伤害死亡数据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冲突。公安部统计的死亡人数从2002年10.9万人后开始有明显降低,而暨南大学教授王声湧所做的研究显示,2002-2006年中国每年平均交通伤害死亡人数达27.39万,占伤害死亡总人数的将近1/3,特别是自2000年后道路交通伤害已成为中国各种伤害的第一位死因。

2011年,中南大学湘雅公共卫生学院胡国清等人的文章也提出,在2002-2007年中国卫生部的死亡注册中,道路交通事故人员的死亡率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开数据中道路交通事故人员死亡率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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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权威统计和发布部门,为什么会有这种冲突?

胡国清的研究发现,警方记录在案的资料是通过一种标准化、封闭式数据收集表格从警方记录中获得的;这些数据公布在《中国交通运输统计年鉴》上。而另一方面,卫生部门的死亡登记数据源于医师完成的死亡证明,公布在《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上。文章得出结论:基于警方报告数据的近期道路交通死亡率下降的说法不能正确反映真实情况。

另一个原因是对交通道路伤害死亡时间的定义不同。在中国,道路交通事故所致死亡是指在事故现场死亡、以及因事故受伤后7天以内(含7天)医治无效的死亡。而医学上的统计是以30天或者更长时间为标准来确定交通道路伤亡。

周继红团队曾在在他们的交通事故抽样调查地区数据中发现,有多达13.21%的道路交通伤害死亡发生在伤后7天以后。由于近年来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很多濒死的严重道路交通伤害病人的生命可以被维持到7天以后,使7天后死亡的伤员比例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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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原因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限定。《500中华(参数|图片)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指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单位管辖道路和场所,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有不少案件因“发生在路外”、“非社会车辆通行的道路和场所”、“非公共道路”等理由而未统计入公安交警的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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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原因是,包括周继红在内的多位医学专家都提到,目前中国交通警察对交通事故和伤害的“目标责任制”管理方法,也对数据有很大影响。各单位被明确要求每年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少于多少、死亡少于多少等,否则会失去奖金、工资甚至职务和工作。在这种压力下,公安部门默许基层以各种“合法”的理由剔除“不合格的”道路交通伤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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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等等,人们对这次“联合报告”中公布的“死亡6.3万多人”数字仍持商榷态度,并非是没事找事。

但是,报告中说目前中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面临的12个方面的挑战:

道路交通事故依然高发;交通事故率、致死率仍然偏高;高速公路事故占比大;农村公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群死群伤特大事故仍然频发;驾驶员培训教育问题突出;疲劳驾驶问题依旧严重;交通参与者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道路基础设施仍然薄弱;汽车安全法规体系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管理、执法和交通事故应急、救护水平仍然偏低;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存在诸多问题。

对此,我们是完全相信的。

因此,公布“联合报告”的两部门领导都语重心长地说了一番话: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表示,面对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要始终坚持迎难而上、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的事故防控能力。加快推进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表示,交通运输部门将以“平安交通”为统领,以改革发展为动力,以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扎实推进安保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元旦、春节将至,车友和“时代汽车”的读者们,请你一定不要把上述领导的告诫视为官话,为了你的生命和家人幸福,请一定要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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