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丝绸贸易的名人——乌氏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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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氏倮乃是秦的官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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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氏倮是民间商人还是官商?

根据《史记》的记载,乌氏倮的身份仍有可疑之处:他到底属于民间商人还是官商呢?关于这个问题,何清谷先生认为,乌氏倮以内地丝绸与关外戎王进行“走私贸易”,因“属国家需要,故对乌氏倮给予优待”。在我看来,乌氏倮并非走私商人,而是一位官商,并对秦的统一战争和其他战事、工程运输等做出了重大贡献,现进一步把浅见和论据进行简要陈述。

我们认为乌氏倮乃是秦的官商,其原因在于有种种迹象表明他并非一个民间商人。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就是:秦朝对于关梁控制颇严,在对外贸易上亦有着严格规定,然而从司马迁的记载看,乌氏倮在与戎王进行贸易时却可以带着大批商品随便出入。不难想见,如果他真是一个民间商人,从事的还是“走私贸易”,是绝不可能这样畅通无阻的。我们还可以提供一个与此类似的反证——班壹的事例。《汉书·叙传》云:“始皇之末,班壹避地楼烦,致马牛羊数千群。值汉初定,与民无禁,当孝惠、高后时,以财雄边,出入弋猎,旌旗鼓吹。”显然,若仅就财富而言,班壹恐怕并不比乌氏倮逊色,但他只能到汉初“与民无禁”后,才能“以财雄边,出入弋猎,旌旗鼓吹”,可见其中必有缘由。比较合理的解释是,乌氏倮的贸易活动曾得到秦朝统治者的允许,或者双方存在某种默契,这样他才能如此畅通无阻。但这也就意味着他在秦的对外贸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至少可以说,他是秦朝的一位贸易代理人

还有,秦自商鞅变法即实行严格的军功赐爵制度,据许多学者研究,即使能获得军功,也相当难得高爵。乌氏倮若只是一个畜牧主,且从事“走私贸易”,能够受到“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的优礼,这显然也是很奇怪的现象。汉承秦制,从汉朝官制来看,凡享受“朝请”优待者,一般为九卿、关内侯以上的重臣或退休老臣。如:“万石君奋归老于家,以岁时为朝臣。”“苏武以著节老臣,令朝朔望。”“关内侯萧望之给事中,朝朔望,坐次将军。”“丞相张禹逊位,以特进奉朝请。”“冯参以列侯奉朝请。”如果乌氏倮不是秦朝的重臣或做出过很大贡献,这岂不是令人更加费解吗?看来也只能有一种解释,即:乌氏倮的贸易活动是代表官方进行的,并不是“走私贸易”,对秦朝亦曾有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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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乌氏倮究竟曾做出哪些贡献呢?我们认为,他的贡献就是作为秦的贸易官员,以民间或半官方的名义与戎王进行贸易,为秦统治者提供了充足的马牛等战争和生活物资,既保证了秦统一战争的顺利进行,也满足了秦朝的其他战事及工程、运输等需要。这种贡献完全可以和军功相比。所以当秦统一全国后,鉴于他的特殊贡献,并勉励他继续努力,秦始皇便以“比”的形式给予他优宠待遇。显而易见,这才是乌氏倮会受到优礼的根本原因。

顺便再说明一点,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对优礼乌氏倮的原因也进行过分析,认为:“夫倮鄙人牧长,清穷乡寡妇,礼抗万乘,名显天下,岂非以富邪?”这种看法对后人曾起了很大的误导作用,实际却完全是想当然的解释。一则缺乏可信的史料依据。从《史记》的叙事可以看出,司马迁对于乌氏倮的记载,在一些重要的史实及逻辑关系上几乎都是残缺不全的,说明早在汉初人们对他们的事迹就已经不甚明了。因之司马迁的记载很可能是通过采撷传闻而撰写的,然后据此予以评论,其可靠性值得怀疑。二则带有浓厚的偏见。由于特定的时代氛围及其不寻常的身世,司马迁对利欲、求富和重商几乎到了完全迷信的地步,以致在今天看来,仍带有着几分偏执。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人富而仁义附焉”云云。因此,在评论历史事件时,司马迁也必然要把这种观念体现出来,并往往把利欲和财富视为它的主要原因,甚至是唯一原因,其结论难免出现偏颇。三则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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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曾公开宣称“上农除末”。里耶秦简亦记载,一个名叫“枯”的士伍,可能因为无奈而娶了商人的女儿为妻,竟受到戍边四年的严厉处罚——“城父蘩阳士五(伍)枯取(娶)贾人子为妻,戍四岁。”(8-466)到秦始皇后期,商贾更往往被作为戍边和服役的优先对象。如:“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遣戍。”试问:在全国绝大多数商人由于求利、致富而遭到秦王朝严厉摧残的情况下,对于乌氏倮的优礼又怎么可能是因为他的富裕呢?这显然是司马迁的一种错误归因,不足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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