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共识”应继承、可创新务实宣明

一、“九二共识”是史实、是“认同”,不是一厢情愿的产物

2020國民黨败选,遭受被民进党抹红之痛,国民党检讨败选原因,再次出现质疑“九二共识”声音。有认为国民党两岸论述已经过时,“九二共识”已被“污名化”,要与时俱进。

说到“九二共识”,依据史实,“九二共识”的形成和结果是:1992年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受权就在两岸事务性商谈中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事宜进行协商,经当年10月香港会谈及其后一系列函电往来,达成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后来被概括为“九二共识”。其核心意涵是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两岸不是国与国关系,从而明确界定了两岸关系的根本性质。

就歷史沿革看,“九二共识”是有其法理基础的,上世纪九十年代台湾第一次修憲時,把兩岸關係現狀定位為「一國兩區」,隨後還出現兩個解釋性輔助文件───國統綱領和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國統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有關「一個中國」解釋文。在這三份文件架構與解釋下,是台方提出了一個海峽兩岸都能接受概念或曰“共識”,即「雙方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

在谈“九二共识”时,国民党是一向坚持要加上“一中各表”的。而“一中各表”这四个字在蓝军内部,也有着多元诠释。一是部份本土蓝认知的“一中各表”即“一中一台”,“中华民国”等于台湾,近似“台独”。另一是“中华民国”派,相当于绿营口中的“华独”,即“中华民国”与大陆没有关系;包括有国民党高层曾对外宣称“一中各表”,不是“各表一中”。

当然,人们也看到,马英九曾指:大陆最怕“一中各表”变“一中乱表”,表到“两国论”、“台独”。马先生也曾强调,他所说的“一中各表”绝不会表到“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因为这三个主张是“宪法”不允许的。 

据报道,最近馬英九在見黨內“民意代表”時提及,新的兩岸政策要有四要素,即:符合憲法、民意支持、北京接受、國際理解。应该说,马先生讲的,就现在的台湾和中国国民党而言,是全面、务实、稳妥的。

首先,“九二共识”,是两岸之间的史实、是双方“认同”的产物,并非台方单方面就可以更改的。因此,要“北京接受”。

而“国际理解”,其实应该说是指,与台湾关系“非同一般”的以美国为首的“国际理解”。

二、“九二共识”应有继承,可创新务实的大力度宣明

看到台方有学者指,「九二共識」本身是歷史的總結,兩岸對其中的定義與過程非常清楚。所以,使用这一概念,可以免去此一重新要求定義的過程,而直接為兩岸所接受。这一点是在对“九二共识”与时俱进诠释,要提出自己有继承、有发展的两岸政策的今日之中国国民党,不能不考虑的。

怎样使得新的兩岸政策具备马英九先生提出的四要素?

这里拟提几点简略表述和建言,愿能供各方参阅:

——九二有共识,一中已各表,一中可先各表。这是史实。其实也要看到,在以往马英九执政八年期间,两岸在共同认知“九二共识”基础上的实际交往中,虽然台方是对其“一中”有自己的“口头表达”的,但两岸其实是在此点上互相礼让、互不承认也互不否认的。

——台方现在是推崇和实行美式民主等制度的,乃至认为大陆“威权”、不民主(没有照搬美式民主而已),但这并不决定历史和法理的大陆和台湾不同属一国。既然台方现在认为自己的制度“优”,有自信,可以保留此制(大陆的两岸政策对此并不反对!)。可商两制、分治,先实现两岸和平、互利、共赢,并可一比孰优,适时再“天下归‘优’”。

——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两岸政策?台蓝方、并应切实让台湾民众认知,除了其他法理、历史、民族情感等等缘由外,还有一个非常现实、必须务实考虑的原由:在当前中华两岸特别是同为中华之国的中国大陆十四亿民众的民意(以及比台湾两千万人其实还多很多的全球华人的心意)和两岸的国际认同等现实环境之下——趋独台持衰,真独战涂炭!

——而就外部势力来看,台蓝方、并应切实让台湾民众了解,我们在台湾的人们,还应该自问和他问外方:外力遏中欲借台抗中,其能否真保台?如是真挺“独”,就请“建交”来!否则是害台!

台湾有必要做外部“遏中”、“拉台抗中”的马前卒和棋子吗?台湾干嘛要做外部“遏中”、“拉台抗中”的马前卒和棋子?!

——应该大力度的揭露台独的“假”及其“害台”的实质。

台蓝方应通过充分论述,切实让台湾民众认识:在当前两岸和国际大局大势之下,台独,其的确是假、是“骗”。民进党除了极少数“台独教义派”是真“独”,多数恐怕都是为了个人和小集团的权和利,在操弄台独。因为,他们实际上也知道,台独不可能。这一点,极独的陈水扁的名言(不能独就是不能独)就是最好的注脚。

应该揭破民进党在“国家主权”上,频频操弄所谓“本土意识”和台湾民众的自尊自主意识,用“芒果干”煽情的叵测用心。

这里确需要有令人信服的论述以抵御和反击民进党的所谓“护主权”。

而中华之一国的“国家主权”可以和应该如何表述和实现?

其实,涵盖大陆与台湾两岸的中华之一国,其国之根本大法所指中华两岸的“国家主权”,最主要的内涵与实质,十分清楚。这就是:涵盖台湾和大陆的中华之国、中华两岸之一国的“国家主权”,源于两岸共同的祖先历代的辛勤开拓与传承,此“国家主权”归属于中华两岸全体中国人!

也就是说,两岸中国人共同拥有且都可以在大陆和台湾的9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与相应的海空领域内,作为本国公民自由平等的生活,创业,工作,游学……

应该和可以义正辞严的说,任何人任何团体组织都无权剥夺台湾和大陆全体人民依法享有应享的国家主权所涵赋的权益!

而台独主张,其实是在自划割据地、要裂缩中华之国的国家主权。

在台湾的人们,由过往的经历,应该看到,台湾一小撮台独分子,是在为了一己一团体的利益,要鼓“小家子”的孤独之气,乃至不惜借用外部意图阻遏中华民族复兴的力量,妄图来限缩、剥夺台湾人民与大陆同胞本应共同拥有的、我两岸同胞由我们共同的历代祖先共同开拓传承的、广袤富饶的中华之国的国家主权和权益。

中华台海两岸虽然曾对立隔绝多年,但同胞血脉浓于水。若两岸依据国家根本大法,共同协商,应该、也完全可以“实至名归”。对台湾人民而言,这“实至名归”,还应有“表”有“里”,并以“实”和“里”为首,“名”也自当有归。这一点,大陆从邓公到历届领导人,其实多年来均有颇多善意表述(今之发达网络,不难查各所言,这里就不再一一细述)。

限于水平之限,以上所言未必周到完善。但愿就此建议:类似如此的、乃至完全可以更深入透彻、更结合台湾社会实际的、有说服力的论述,台蓝方、中国国民党应该和必能研议、创建、表述,并理直气壮的坚持,同时大力度的宣明,以让尽可能多的台湾民众知晓、认同。如此,当可说是对台湾民众眼前和长远利益的真正负责,而“九二共识”的正当性及其与时俱进,也当能实现。

陶文庆(文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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