涤生:《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译疏

500前言

很荣幸在这里发表一些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有关的不成熟的想法和实践。虽然这篇文章和相应的工作的直接缘起是 Philosophia 哲学社的邀请,但它也无疑与我个人的思想进程以及近来所思考的问题保持了一致。作为一个在硕士阶段转行、进入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进行科研工作、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生(我本科时期是做德国古典哲学的),我个人必然需要重新思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并且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对于这类问题的共识,并以此明确自己学术研究的基本思想前提和方法论原则。由于我在本科阶段没有受过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训练,是以我虽然读过马克思的一些原典,但是在理解马克思原著的过程中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传统教科书体系的约束,也因此常常为马克思著作中的革命热情和锐利思想与相对僵化和意识形态化的辩证唯物主义体系之间的矛盾而感到苦恼,甚至一度怀疑过自己的马克思主义信仰。直到我进入硕士阶段的学习之后,我由于偶然的机缘,读到了列宁的《哲学笔记》,发现列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已经超越了他在早期《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我们哲学教科书中的物质概念就直接来源于此)中的「一般唯物主义」的观点,而高度重视辩证法和实践的作用,我因此而产生了一些启发,并开始思考马克思主义和实践的关系。500列宁 Влади́мир Ильи́ч Ленин

但真正带给我灵感的是列宁关于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赫拉克利特」一节的一处笔记。列宁总结了黑格尔对辩证法结构的一长段论述,即辩证法的结构是:
1. 主观辩证法。

2. 事物中有辩证法,但我不知道,也许这是外观,仅仅是现象,等等。

3. 为一切存在物的原则的完全客观的辩证法。
看起来这是黑格尔和列宁的共识,而且实际上也确实如此——但我个人马上结合我对黑格尔哲学,尤其是《精神现象学》的研究与研究成果,意识到了重要的问题:这种区分法是从辩证法的对象方面,将辩证法区分为主体的辩证法(关于主体认识活动的辩证法)、客体的辩证法(关于外在对象的辩证法)与总体性的辩证法(就像列宁所说,「为一切存在物的原则的完全客观的辩证法」),但是,对于辩证法的核心问题,即一种否定性的运动和发展观,则没有触及。
是以,我结合了我本科毕业论文关于黑格尔教化概念的研究成果,以及辩证法史,对这一区分展开了反思:辩证法在近代是由康德开始发展的。但是在康德那里,他只揭示出了作为客体的外部世界的辩证结构(虽然他胆怯地将其归因于我们理性的僭妄);费希特进展了一步,他的知识学通过自我的三步自身设定活动,向我们展示了主体同样拥有辩证的结构——而在谢林那里,原初的主客同一体自我展开和自我复归的过程,则无疑是一种总体性的辩证法。那么,表面上看,联系上一段中所述的辩证法的结构,黑格尔的辩证法只是对于康德、费希特和谢林思想中的辩证法因素的明晰化与综合。
因此,黑格尔的观念论(或者按照通俗的译法,唯心主义)辩证哲学体系,无非就是:总体性的辩证法(作为一般原则的《逻辑学》)、客体的辩证法(作为阐述自然界之辩证发展的《自然哲学》)和主体的辩证法(作为阐述个人、社会历史与绝对精神之辩证发展的《精神哲学》)。而苏联人发明的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教科书体系,无非也仅仅是将绝对精神的本体论前提,换成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的本体论前提,而在具体的体系结构上,则具有黑格尔《哲学全书》的特征:首先是讨论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物质和意识关系,并从现实中各种现象的合规律的联系导出一般的辩证法的「辩证唯物主义」(总体性的和客体的辩证法),之后才是讨论人的认识和具体实践的辩证法的历史唯物主义(主体的辩证法)。500黑格尔《精神现象学》

但实际上,早在黑格尔那里,主体的能动的活动(虽然黑格尔很少用「实践」这个词语)就已经在其哲学中具有了基础和核心的地位,黑格尔的哲学实际上就是绝对者自身自我运动的体系,这种运动体现为自我异化和自我复归的过程。而这样一种过程,就叫做教化。黑格尔将自己的哲学称为「意识本身转变为科学的一个具体展开的教化史」(《精神现象学》序言),教化是「解放以及达到更高解放的工作」(《法哲学原理》),由此可见,黑格尔哲学的本质,以及被马克思继承的合理内核,绝对是这样一种强烈的主体的能动性,而非体系的外观。那么,我们所熟悉的马克思对于黑格尔哲学的用唯物主义代替唯心主义的头足倒置,绝对不是以物质概念代替绝对精神概念,而是以具体的人的感性物质性的能动的实践活动,代替绝对精神自身的自我教化的实现活动。这时我达到了这样一种认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首先是一种实践辩证法,马克思主义是实践唯物主义。
尔后,我在对于马克思的经典文本的重新阅读,特别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确证了我的认识,这一点我们会在随后对于正文的译疏中展开;同样,我也非常欣喜地看到,改革开放之后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界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的深入研究,以及对于传统教科书体系的突破,也证明我的认识不是错误的。按萧前、杨耕等人的《唯物主义的现代形态——实践唯物主义研究》(第二版)一书前言中的说法: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哲学界发生了一场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讨论的实质就是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基本内容、理论体系和社会职能。这场讨论所探讨的问题之宏广遂微,概念范畴之洗练繁多,观念形成之层出不穷,思潮迭起之波澜壮阔,社会影响之深入持久,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实属罕见,的确为人们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开辟了广阔的思维空间。

按《唯物主义的现代形态》一书,这场讨论中的一个主要观点,就是由人民大学萧前等教授提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具体来说,他们认为,「实践的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两个重要特征都是从实践的唯物主义这一本质特征中引申出来的,是这一本质特征展开的内在逻辑与理论表现;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它贯穿在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历史观、辩证法、认识论和价值论以至整个体系当中,实践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建构原则;实践具有本体论和世界观意义,即实践是人类世界的本体,是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自在世界与人化世界分化和统一的基础。」上述观点我基本认同(虽然一些细节我有所保留),我个人也认为它们可以作为对实践唯物主义的一种比较好的解释。在此要补充的一点是:主张实践本体论和实践唯物主义,不是要否定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否定唯物辩证法,乃至否定马克思主义,相反,我们是要在更接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源头活水,以及更贴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的基础上,更好地发展马克思主义,发展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这是我们必须明确的。
我们必须承认,现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在马克思主义传播与教学的历史上的伟大功绩,是不可磨灭的。但是这一体系过重的斯大林主义遗留和过浓的意识形态色彩,也客观上阻碍了很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更深入认识。很多对于哲学、西方哲学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没有基本了解的普通民众,乃至一般的知识分子甚至会将教科书体系误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乃至产生类似「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是马克思本人创立的」错觉。实际上,马克思生前从来没有使用过「辩证唯物主义」这一词汇,这一名词是狄慈根1886年在《一个社会主义者在认识论领域中的漫游》一书中第一次使用的。
因此,我个人以为,Philosophia 哲学社的各位热爱哲学的读者,并不需要再走一条先接受教科书体系、再反思否定它的一条道路,而是应该从接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开始之初,就以相对学术化和贴近马克思原意的方式了解和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我在此向大家从实践唯物主义的角度,重新对《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一「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这一标志着实践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诞生的重要文本,加以普及性的疏解。这一工作必然不是高度学术化的,我个人也欢迎学界同仁以及每位读者加以批评指正。
此外,在精读《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文原文的过程中,我发现我对于文本的理解和现存最新的译本(中央编译局2009版《马恩文集》)中的译文有所出入,且这个译本考虑到普及性,在多处采取了意译的方式,于是,我重新翻译了《提纲》,并在翻译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德文的原汁原味,甚至是大部分句法,希望能够向各位有志于学习哲学的朋友提供一个更具有学术性的译本。
以上是前言的全部内容,接下来是对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简介、翻译和疏解。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简介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 1845 年春夏之交(按照巴加图利亚 1998 年的考证,大约 4-5 月)在布鲁塞尔写作的一份简略的笔记,其标题为《1.关于费尔巴哈》,在马克思生前,这份笔记没有被发表。1888 年,恩格斯对这份笔记稍加修改,添加了一些文句,并附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的单行本中,以《马克思论费尔巴哈》的标题首次发表。后来,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根据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888年版序言中之于「十一条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提法,把标题改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而至今沿用。500 表面上看,相较这份提纲前后的两本大部头著作,《神圣家族》(马恩合著于1844年8月-11月,1845年2月出版于美茵河畔法兰克福)和《德意志意识形态》(马恩合著于1845年9月至1846年5月),这份提纲本身是篇幅短小且容易被忽视的;但当这份提纲面世之后,它就引起了所有马克思主义者、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的注意:几乎没有人不同意恩格斯的说法,认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形成史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献。
时至今日,绝大多数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和哲学工作者普遍认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阐述自己以实践为核心的新哲学范式的纲领性文献」(张一兵、姚顺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从创立到第二国际》),「蕴含着马克思在经历了思想的艰苦跋涉之后所取得的理论成果」(侯惠勤主编《正确世界观人生观的磨砺——马克思主义著作精要研究》),是马克思「以格言式的精炼语言阐述自己新世界观的深思熟虑之作,它是真正标志青年马克思哲学思想发生质变的第一份文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的标志」(张一兵、姚顺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从创立到第二国际》)。用通俗的话说:马克思在写下《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后才真正成为了一个「马克思主义者」。
有鉴于此,对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进行普及性的疏解,并希求更多有志于学习和了解哲学的年轻朋友阅读它,无疑是非常必要的。但在我们进入《提纲》之前,我们还要明确一个问题:《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在马克思思想的发展过程中的具体定位是什么?马克思为什么要写作这篇提纲?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可以简单回答如下:实际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并不天然地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者;他们在早年艰辛的思想探索中,其实完成了两次重要的转变:第一次转变是从(青年黑格尔主义的)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转向共产主义,这一转变开始于马克思的《莱茵报》时期,完成于《德法年鉴》时期;而第二次转变是「(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向历史唯物主义,(并从一般的共产主义)向科学共产主义的转变」,这一转变开始于为广大青年学生喜爱的《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而完成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因此,《提纲》是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第二次转变」中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实践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的诞生,而这些基本原则最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得以确立。
而对于第二个问题,也就是马克思写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原因,我们也可以给出合理的解释:
第一,从根本上看,马克思自身理论逻辑的严谨和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深入,是马克思思想中基于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异化范式开始解构的最主要的动因: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写作完成之后,马克思阅读了詹姆斯·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并作了摘要,在这份摘要中,马克思发现人的本质实际上是在人的实践过程中所创造和生产的,这就使得马克思开始与原有的异化范式发生疏离;而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虽然总体上还同意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但在很多具体问题上已经显示出了与费尔巴哈的原则性区别,比如马克思突出了「利益」对「原则」的决定作用,并强调「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
第二,青年黑格尔派代表人物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出版,是马克思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彻底划清界限的诱因:施蒂纳的这本书虽然立场仍然是唯心主义的,但是它批判了费尔巴哈的抽象人道主义「为了人道的观念而牺牲个人」,施蒂纳著作的成果和局限性,使得马克思决定批判费尔巴哈哲学,进一步深化自己在发展中的新世界观。
第三,写于《提纲》之前一个月,即在 1845 年 3 月完成的《评弗雷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表明马克思最终发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从而解决了历史发展的物质动因问题:马克思在批判李斯特的过程中找到了理解历史进程的钥匙,他把生产力的发展历史进步联系起来,这就找到了历史发展的客观基础,他揭示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发现了物质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冲突决定着历史的发展,从而发现了历史运动的根本规律——这一重要的理论发现使他再也不必求助于人的本质和同他相异化的外部环境之间的冲突的人本学解释了:经济学的研究使他打开了社会历史的大门,他完全可以从经济关系出发来建立自己的科学的历史理论体系了。
上两段大量引用了孙伯鍨、侯惠勤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与现状》与张一兵、姚顺良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从创立到第二国际》,特此说明。因为这篇文章并不是学术论文,只是普及性文本,所以个人以为这种引用没有什么问题。

最后需要补充的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虽然短小精悍,但是历来解读众多,仅仅在国内学界,就有多种不同的解释路径。按照《张立波、杨哲〈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在中国的译介与阐释》一文的说法,虽然对《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大纲式解读」(即将《提纲》看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一个写作大纲)都重视「实践」概念的意义,但具体而言,则有两种不同的基本路向:认为提纲的思想是「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提纲的核心是「实践」、认为提纲的最终落脚点是「历史」和「历史唯物主义」。在第二条解释路径中又分出了三类:第一类,将「实践」理解成崭新的观察世界的角度;第二类,认为「实践」是一种新的哲学范式;第三类,认为「实践」是一种思维方式。
我个人比较倾向于第二类解释路径中的第三条,这条路径主张:《提纲》第一条表明,实践唯物主义不仅变革了旧唯物主义对对象、现实和感性的理解,而且在思维方式上打破了近代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共同遵循的主体和客体二元对立的思维结构,变革了那种把精神和物质纯粹化的同一性思维方式,创造了一种「实践的思维方式」。因此,《提纲》充当了实践唯物主义理论创立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何萍《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教程》)本人的翻译和疏解也因此会受到这条路径的影响。
但无论以任何方式入手,只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个人以为,这种把握《提纲》的方式就是合理的、可以被采纳的。总而言之,希望更多的同学可以认真阅读《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并因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吸引和感召。
以下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对《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翻译和简要疏解。




翻译及疏解

1. 译文中圆括号为马克思本人所加,方括号为翻译时补足语意所加,大括号是译者为在需要的地方引用《提纲》德文原文所加。
2. 文段顺序为:马克思笔记本中的德文;中央编译局 2009 版《马恩文集》中译本;本人的译本
3. 需要注意的是,为保证阅读体验,本公众号在排版时调整了注释及疏解部分的字号和颜色:但这并不代表这两部分不重要,因此仍然强烈建议读者阅读。
01.

Der Hauptmangel alles bisherigen Materialismus (den Feuerbachschen mit eingerechnet) ist, daß der Gegenstand, die Wirklichkeit, Sinnlichkeit nur unter der Form des Objekts oder der Anschauung gefaßt wird; nicht aber als sinnlich menschliche Tätigkeit, Praxis; nicht subjektiv. Daher die tätige Seite abstrakt im Gegensatz zu dem Materialismus von dem Idealismus – der natürlich die wirkliche, sinnliche Tätigkeit als solche nicht kennt – entwickelt. Feuerbach will sinnliche – von den Gedankenobjekten wirklich unterschiedne Objekte: aber er faßt die menschliche Tätigkeit selbst nicht als gegenständliche Tätigkeit. Er betrachtet daher im „Wesen des Christenthum“ nur das theoretische Verhalten als das echt menschliche, während die Praxis nur in ihrer schmutzig jüdischen Erscheinungsform gefaßt und fixiert wird. Er begreift daher nicht die Bedeutung der „revolutionären“, der „praktisch-kritischen“ Tätigkeit.
至今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其中] 对象、现实、感性,仅仅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被理解,而不是作为感性的人的活动,实践 [被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 [被理解]。因此与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抽象地,由唯心主义——唯心主义自然不知道这种现实的、感性的活动——发展了。费尔巴哈想要 [研究] 感性的——和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作为对象性的 {gegenstāndliche} 活动去理解。他因此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将理论的活动当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实践仅仅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被理解和确定。他因此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注释:
与2009年《马恩文集》译本翻译的区别(以下省略):第一句和第二句的句法遵照了德文原句。以及德文原文中所有未至于句首的「因此」(daher) 都依照原文被至于句中。
疏解:
姑且让我们展开合理的想象:在 1845 年的布鲁塞尔暮春的夜晚,马克思坐在书桌前,或者不管什么地方——也许喝了点酒,也许完全清醒,拿出一个笔记本,开始奋笔疾书:自来水笔的笔尖流动出的,不仅是思想,不仅是单纯的仅仅此刻的灵感,而同样是他长期思想探索的艰辛历程。这一刻,马克思也许会回忆起很多事情,回忆起中学的趣事,回忆起中学毕业论文,回忆起和身旁爱人初见的瞬间——当然还有康德和费希特这两位他思想历程第一站的导师,以及柏林的甘斯与萨维尼、遗憾晚生几年不能亲眼拜见的老黑格尔、博士俱乐部、伊壁鸠鲁、德谟克利特——他恐怕也会回忆起,《莱茵报》上的嬉笑怒骂,和与之相随的书报检查官和普鲁士宪兵的蛮横无理,当然还有克罗茨纳赫,还有巴黎,那被撇在身后的异化理论和即将被撇在身后的费尔巴哈,于是他写下:
至今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其中] 对象、现实、感性,仅仅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被理解,而不是作为感性的人的活动,实践 [被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 [被理解]。
套用黑格尔的话说,世界历史这个时候正在由马克思推进,我们的哲人站在了整个西方思想史的风口浪尖和泰岳极颠之上,他回望两千五百年和三百年来的历史,并对它们做出总结。马克思准确地意识到,至今的唯物主义,仅仅将对象事物看作是客体,看作是主体通过感性直观的方式在认识上把握的对象,哪怕是最接近真理的费尔巴哈,也同样被康德的幽灵所缠绕——但真相是:所谓对象、现实、感性,应当从人的具体的感性的,对外部世界加以改变的活动中去理解,也就是说,对象、现实和感性,是人们在具体的感性的主体性实践活动中才可以被人把握的!也正因为之前唯物主义思想家限于历史的发展水平和他们的理论水平的局限,能动的,具有活动性的,因而是与实践相关的哲学理论,竟然被唯心主义者,特别是绝对唯心主义者黑格尔发展了!费尔巴哈对此感到不满,想要诉诸感性,研究感性的客体,而不是像以往的哲学家那样只研究概念的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真正当做实践活动,当作朝向对象并且作用于对象的活动去理解,因此,他在讨论人的活动的时候,则回到了唯心主义,仅仅将理论的活动当作是人类本质性的活动,而把实践活动看作是等而下之的——因此,他无法理解什么是实践的、批判性的、革命性的活动。
这一段开宗明义,奠定了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即实践的优先性和基础性地位,以及将新的、实践的,因此朝向外部世界和人类历史的唯物主义与一切旧唯物主义划清界限,无疑是平地惊雷一般的创举。
02.

Die Frage, ob dem menschlichen Denken gegenständliche Wahrheit zukomme – ist keine Frage der Theorie, sondern eine praktische Frage. In der Praxis muß der Mensch die Wahrheit, i.e. Wirklichkeit und Macht, Diesseitigkeit seines Denkens beweisen. Der Streit über die Wirklichkeit oder Nichtwirklichkeit des Denkens – das von der Praxis isoliert ist – ist eine rein scholastische Frage.

对象性的 [gegenstāndliche] 真理是否能够被人的思维所获得,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当在实践中证明 [他的思维的] 真理性,即 [他的思维的] 现实性和力量,他的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的现实性与非现实性的争论——这种思维是隔绝于实践的——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注释:
第一句按照德文原句句式进行翻译,并且改译了 "zukommen" 和 "gegenständliche Freiheit"。个人以为,2009版《马恩文集》此处的翻译值得商榷,按原句中修饰 "Die Frage" 的关系从句之主语实为 "gegenständliche Wahrheit",谓语则为 "zukomme",宾语则为 "dem menschlichen Denken"。《文集》中一文将这句话的主语和谓语直接颠倒,庶几有过度意译之嫌。况且,"zukommen" 并无「具有」之意,这个词一般由物做主语,支配第三格,它的的直接含义是「走进、接近」,引申为「对……适合、得当、合宜」,以及「应该归于,应当被……得到」,据此,我们将主动的「具有」改译为被动的「能够被……所获得」。
第一句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 "gegenständliche Wahrheit" 究竟应该怎么翻译,这里要结合第一段中的 "gegenständliche Tätigkeit"(对象性的活动)来理解。首先可以有一个历史的考查——在建国后第一个《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译文中,"gegenständliche" 一词在这两处都被翻译为「客观的」,因此第一段中的 "gegenständliche Tätigkeit"(对象性的活动)就被翻译成了 "客观的活动",对应的句子就被翻译成了「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观的[gegenstāndliche] 活动」:这无疑太过荒谬,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怎么会认为人的活动没有客观性呢?所以,在之后的译本中,第一处翻译被改成了「对象性的活动」,用以强调人的活动是朝向对象和改造对象的,这无疑是一个进步。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第二段中的 "gegenständliche Wahrheit" 该如何处理?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件事情,德文中 "gegenständlich" 一词根本没有「客观的」这一项含义,它的含义是「具有对象的性质的;与对象相关的;物的;具体的」,所以在这里翻译成 "客观的真理",完全是译者根据自己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的意译。而且,当我们明确这一句的主语就是 "gegenständliche Wahrheit",这句话因而是「"gegenständliche Wahrheit" 是否能够被人的思维所获得」,很明显,这里「人的意识」已然是发展成熟的、健全的人的思维,而不是生物演化学、发展心理学或者「精神现象学」中尚未发展成熟的人的思维活动和心灵机能。那么,当我们对于「人的思维」是在做共时性而非历时性的把握的时候,我们必然不能说人的思维」获得了某种性质,而只能说人的思维具有某种性质,但是由于这句话的动词「zukommen」就是「能够被……所获得」,那么这里为人的思维所获得的不可能是「真理性」,而只会是「真理」。所以,"gegenständliche Wahrheit" 应当被翻译成「对象性的真理」。当然也许有人会问,什么是「对象性的真理」,我们不是通常都说「客观真理」吗?但老黑格尔早就教导过我们,熟知并非真知。个人认为,这里的「对象性的真理」,实际上就是在上一段所谓的「对象性的活动」,也就是具体的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特别是感性的实践活动中所发现、发展和确证的真理。当然,我们也可以把 "gegenständlich" 翻译成「具体的」,那么 "gegenständliche Wahrheit" 就是「具体的真理」,也说得通。
第二句同样尽量按照德文原句的句式翻译,并将 "seines Denkens" 由「自己思维」改译为「他的思维」。稍有德文常识的人都知道:sein 是第二人称的物主代词「他的」,"seines" 则是第二格的变格「属于他的」,这里既没有 "sich" 又没有 "selbst" 更没有 "eigen",翻译成「自己(的)思维」,哪怕是为了意译,也毫无必要,故更正。
第三句犹然尽量按照德文原句句式进行翻译。

疏解:
紧接着,马克思指出,思维和真理的关系的确定,或者说思维和对象是否可以相即,人的思维是否能够把握到关于具体对象的真理(请注意:对象性的真理,就是在第一段所谓「对象性活动」中被发现,被反思,以及被确证的真理;甚至,关于人类历史的真理,更是在这种对象性活动中生成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前,有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规律的真理吗?),它不是一个理论问题,不是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们争论的「一个针尖上有几个天使」的问题,而是实践问题!人的思维的真理性,即,人的思维是否是对对象性真理的确实把握,以及他的这种把握是否可以现实化为改变世界的物质力量,也必须在他的具体实践中被检验和证明。而关于与实践无关的思维的现实性与否的争论,还是交给神学家们去胡思乱想吧!

03.

Die materialistische Lehre von der Veränderung der Umstände und der Erziehung vergißt, daß die Umstände von den Menschen verändert und der Erzieher selbst erzogen werden muß. Sie muß daher die Gesellschaft in zwei Teile – von denen der eine über ihr erhaben ist – sondieren.
Das Zusammenfallen des Ändern[s] der Umstände und der menschlichen Tätigkeit oder Selbstveränderung kann nur als revolutionäre Praxis gefaßt und rationell verstanden werden.
关于环境和教育之 [起] 改变 [作用] 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超越于社会之上。

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

注释:

第一段中 "Veränderung der Umstände und der Erziehung"(环境和教育的改变)由「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改译为「环境和教育之[起]改变[作用]」,加上「之」,以表示德语原文中的属格形式,将「起」和「作用」加入方括号,表示这两个词在德文原文中并未出现,而是为补足原意所加。这里如果只根据马克思的原文来理解,可能会有含混之处,毕竟「环境和教育的改变」这一短语的所指并不确切,究竟是它们自己的变化,还是它们对他物的变化作用,我们无从得知。我个人以为,《马恩文集》中的译文在这里意译的时候不仅参见了后半句「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也参照了恩格斯修改过的版本,即「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对原文做了意译式的补充。我个人找不到更好的解决方案,所以在这里沿用《马恩文集》中的译法,但加以标注。

第二段将「看做」改成「看作」。

疏解:

近代的很多哲学家认为,人的改变是因为环境和其所受教育的改变,人是被外部环境决定的——比如孟德斯鸠的所谓地理决定论。这种学说作为唯物主义,确实肯定了外部环境对人的作用,但是他们忘记了,所谓「环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被改造的!所谓「教育」,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教育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方法,也是在实践中被改造的!难道人类在今天不是生活在城市中,在工厂、写字楼与田间地头生产吗?这样的环境难道是自然生成的吗?难道我们还像原始人一样居住在山洞中吗?不!显然不是!那么,所谓的「环境决定论」,不就将人类社会,分离成了超越于人类社会之上的绝对的「外部环境」,和人类社会本身吗?但实际上,人类自身的改变与人类所处的环境的改变,是互为因果的啊!人类在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的过程中改造了自己的生存环境和生产场所,而这种环境的变化自然会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与交往方式,还有人们的观念,乃至人们的身体(比如说现代社会人类更高)发生变化,它们之间的一致性,只是且只能是我们的具体的感性实践。

04.

Feuerbach geht von dem Faktum der religiösen Selbstentfremdung, der Verdopplung der Welt in eine religiöse und eine weltliche aus. Seine Arbeit besteht darin, die religiöse Welt in ihre weltliche Grundlage aufzulösen. Aber daß die weltliche Grundlage sich von sich selbst abhebt und sich ein selbständiges Reich in den Wolken fixiert, ist nur aus der Selbstzerrissenheit und Sichselbstwidersprechen dieser weltlichen Grundlage zu erklären. Diese selbst muß also in sich selbst sowohl in ihrem Widerspruch verstanden als praktisch revolutioniert werden. Also nachdem z.B. die irdische Familie als das Geheimnis der heiligen Familie entdeckt ist, muß nun erstere selbst theoretisch und praktisch vernichtet werden.
费尔巴哈从这一事实,即宗教上的自我异化和世界之二重化为一宗教世界与一世俗世界出发。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解析为它的世俗基础。但世俗基础将自己从本身中凸现出来,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国度,这只能从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身自我矛盾被阐明。世俗基础本身因此不仅应当在它的矛盾中被理解,而且必须在实践中被革命化。因此,例如,在世俗家庭作为神圣家族的秘密被发现之后,前者本身就应当立即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被消灭。
注释:

第一句还原了德语的句法。
第二句将 "in……auflösen" 从「归结于」改译为「解析为」。首先必须明确,"auflösen" 没有「归结」的意思,这个词的原意是「使……溶解」,引申为「解决」(数学问题)、「化解」(矛盾)、「消除」(误解)等等,翻译成「归结」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把握到了马克思所表达的意思,以及费尔巴哈的工作,但毕竟意译的成分过强。我个人在这里采纳当然我个人原本的观点是翻译成「解析为」,即「解释和分析为」,其原因在于:第一,费尔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质》一书中的工作确实是解析性的,他并不是直接简单地归因,而是对于宗教世界及其世俗基础之间的关系、宗教的本质和人的本质之间的关系做了解释和分析;第二,按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1841年第一版序言:「这本书中所谓演绎的证明了的事情,即神学之秘密是人本学。」
对这个问题的翻译,我和不少朋友讨论过。一位北京大学的朋友的建议本人将这个词翻译成「消解」,因为费尔巴哈的工作确实对将宗教的异化和宗教世界加以批判和清除,并使得其内核即世俗基础得以展露和还原,我其实本来倾向于这一翻译;但一位西北大学的朋友建议本人翻译为「消融」而非「消解」,他的观点是:「消解」带有太强的解构主义色彩。我同意他的观点,但是我又认为「消融/消溶」太「非哲学」,因此我姑且翻译为「解析」,并将这两种观点列于此处。
第三句将 "abheben" 从「分离」改译为「凸现」。按:"abheben" 原无「分离」之意,此处实为从权意译,而 "sich von etwa(D) / jmdm abheben" 为一固定搭配,指「(使自身)被衬托出来,(使自身)相比 xx 显得突出」,但马克思此处确实指出了世俗基础从其自身中外化出一个在云霄中(即彼岸或非现实的场域)独立存在的事物,实然有「分离」之义,故折衷译为「凸现」。同时,此句中将 "Reich" 从「王国」改译为「国度」。"Reich" 虽常译为「王国」「帝国」,德文中之释义亦指「通常属于一个皇帝/女皇或国王/女王的包含了多个民族居于其上的领土的统治领域」。但笔者以为不可一概而论,首先,德语中谓 "Reich" 之属于帝王者,亦仅仅是「通常」,所谓「王国」,德语实为 "Königreich",「帝国」则为 "Kaiserreich",若 "Reich" 尽可作「王国、帝国」解,何以实行民主制之魏玛共和国以 "Deutscher Reich"(常译为「德意志国」,由刘锋翻译的施米特所著《宪法学说》,中则译为「德意志民国」)为国号?而且我们如果同样考察马哲之常用名词「必然王国」"Reich der Notwendigkeit"「自由王国」"Reich der Freiheit" 之翻译,则必大惑不解:自由之地,焉有国王?故折冲其意,翻译为「国度」。
此外,此句中将 "Sichselbstwidersprechen" 由「自我矛盾」改译为「自身自我矛盾」,以 "sich" 与 "selbst" 均有「自我」之意。
第四、五句还原了德语的句法。

疏解:

费尔巴哈的出发点在于,指出了宗教领域内实际上发生了异化:所谓神及其本质,实际上是人的本质的自我异化,是无法在现实世界中发现自身本质,发现自身的现实性的人的在宗教世界中的替代物——而在这一过程中,世界也被二重化地分割成为一个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因此,费尔巴哈解析了这种异化,解析了宗教世界,并发现宗教世界的产生实际上来源于现实世界的基础,是来自于现实中的人本质的没有被发现——但问题在于,费尔巴哈满足于此,并将所谓的「真正的人的本质」,即人的抽象的本质性,比如理性,比如爱,抬高到原来神的地方,甚至要建立一种「爱的宗教」!所以,关于人们的宗教意识,以及宗教世界的产生,必须要从世俗基础的根本矛盾,从具体的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出发,加以分析和理解,并且在革命的实践中被改造。

05.

Feuerbach, mit dem abstrakten Denken nicht zufrieden, will die Anschauung; aber er faßt die Sinnlichkeit nicht als praktische menschlich-sinnliche Tätigkeit.
费尔巴哈,对抽象的思维不满,欲求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
注释:

分号前面的分句还原为德语句法。并把作实意动词的情态动词 "wollen" 的现在时第三人称单数变位 "will" 从「喜欢」改译为「欲求」,因为 "wollen" 实在是没有「喜欢」的意思,翻译成「喜欢」略有牵强,况且如果马克思真的要说费尔巴哈喜欢直观,为什么不用 "mag" 呢?实际上,这里表达的意思是,费尔巴哈对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式的抽象思辨不满,而想要转而诉诸其他的思维方式,即直观。所以,翻译成「欲求」是恰当的。

疏解:

这里的内容在第一段中已经涉及过了,「至今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其中]对象、现实、感性,仅仅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被理解,而不是作为感性的人的活动,实践[被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被理解]。」,但这里重新强调的是,费尔巴哈不满意唯心主义者们抽象思辨的方法,转而转向感性的直观,但是这种感性的直观与真正的感性的实践是根本上不同的!这里涉及一个区分:抽象的思维、感性的直观、感性的实践,他们分别代表了黑格尔、费尔巴哈和马克思思维方式的区别——简而言之,黑格尔认为世界中具体的事物只是现象而非本质,真正本质性的力量是其背后的隐藏着的精神的运动,在这种抽象思维的哲学方法论指导下,黑格尔确实做出了很多极其有价值的洞见,但是他归根到底走的是一条有问题的道路。费尔巴哈意识到了黑格尔的问题,转而诉诸直观,讨厌反复的辩证运动和抽象思辨,但是他将哲学认识的复杂性消除了,认为只要通过感性的直观,就能同时直观到具体事物的本质和现象,那么这里同样被排除的,还有具有反复性的具体的人的感性实践活动——因为它们才是真正认识的基础!而马克思在这里,意识到,真正要把握真理,必须要通过实践,将实践理解为主体和客体的中介,理解为生成人的活动的场域的根本方法,理解成将「自在的世界」改造成属人的世界的唯一途径。因此,孤立的「精神」和凝固的「自然界」都是不存在的,他们是被人的实践所联系和改造的。

06.

Feuerbach löst das religiöse Wesen in das menschliche Wesen auf. Aber das menschliche Wesen ist kein dem einzelnen Individuum inwohnendes Abstraktum. In seiner Wirklichkeit ist es das ensemble der gesellschaftlichen Verhältnisse.

Feuerbach, der auf die Kritik dieses wirklichen Wesens nicht eingeht, ist daher gezwungen:

von dem geschichtlichen Verlauf zu abstrahieren und das religiöse Gemüt für sich zu fixieren, und ein abstrakt – isoliert – menschliches Individuum vorauszusetzen.

Das Wesen kann daher nur als „Gattung, als innere, stumme, die vielen Individuen natürlich verbindende Allgemeinheit gefaßt werden.
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解析为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马克思在这里没有大写「总和」这一名词的首字母}

费尔巴哈,他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因此不得不:

不顾及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情感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

本质因此只能作为「类」,作为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抽象地联系着的普遍性被理解。
注释:
第一段将 "in……auflösen" 从「归结于」改译为「消解为」,原因同第4条。
第二段按照德文原句句法翻译,不拆掉关系从句。
第三段将 "abstrahieren" 从「撇开」改译为「不顾及」(「撇开」有些口语化,而且是意译),并将 "religiöse Gemüt" 从「宗教感情」改译为「宗教情感」。之所以将 "religiöse Gemüt" 从「宗教感情」改译为「宗教情感」,原因在于:"Gemüt" 一词更偏向于「人的心理和精神的一般能力」以及「人的感知能力」,而非某种具体的感情或心绪。
第四段按照德文原句句法翻译。德文原句中只出现了一次「理解」(gefasst,fassen 的第二分词),且表示被动的助动词 "werden" 在句末。

疏解:

固然,费尔巴哈将宗教的本质解析为人的本质,认为宗教的本质归根到底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但是费尔巴哈没有真正把握人的本质是什么。关于人的本质的问题,从古到今,从东至西,聚讼纷纭。但是在马克思之前,哲学家们都将人的本质理解为一种固有的抽象的东西,理解为先于具体的个人存在的某种属性,理解为某种自然实体、伦理属性、精神性质或者生理性质。但是马克思在这里振聋发聩地揭示了人的本质的科学定义,它的意义不亚于牛顿揭示物体运动的定律一般——「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对于这个命题,我们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在人的本质问题上,个人性和社会性是统一的,离开了每个具体的个人的实践,人类社会就成了抽象之物而失去了现实性;同样地,离开了人类社会,缺乏社会历史内涵的个人的活动也就失去了社会属性,被排除到历史之外。另一方面,在这一问题上,现实性和潜在超越性是统一的:首先,每个个人都处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之中,他的属性必然会被打上当时社会关系的特征;但与此同时,正如马克思在《提纲》的第4条中所说:「世俗基础本身因此不仅应当在它的矛盾中被理解,而且必须在实践中被革命化」,或者按照老黑格尔的名言「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现实性不仅仅指现存性,还同样指主体依照某种合规律性进行实践,去扬弃现存的不合理的事物的能力,因此,现存的社会关系必然会在人们的实践之中加以改造。
以唯物史观的人性论为基础,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的观点。很明显,与我们在上一段中指出的正确观点相反,费尔巴哈以非历史的、景观的方式考察人的本质,因此得到的只能是抽象的个体,因此本质就不具有了历史性,成了每个人固有的所有物。但费尔巴哈要解释的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人类的宗教意识的产生与宗教异化的发生,因此费尔巴哈只能将本质理解为抽象的连接着具体个人的「类本质」。

07.

Feuerbach sieht daher nicht, daß das „religiöse Gemüt「 selbst ein gesellschaftliches Produkt ist und daß das abstrakte Individuum, das er analysiert, einer bestimmten Gesellschaftsform angehört.
费尔巴哈因此没有看到,「宗教情感」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
注释:

不在句首的「因此」(Daher)放回了句中,以及将„religiöse Gemüt「从「宗教感情」改译为「宗教情感」。理由同上条。

疏解:

也正因为费尔巴哈没有正确把握到人的本质,以及个人与社会关系之间的关联,那么他显然无法认识到,宗教情感是人们的社会实践的产物,而所谓「抽象的个人」,也是从具体的社会形式中的具体的个人所抽象出来的,因此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
08.

Alles gesellschaftliche Leben ist wesentlich praktisch. Alle Mysterien, welche die Theorie zum Mystizism[us] veranlassen, finden ihre rationelle Lösung in der menschlichen Praxis und in dem Begreifen dieser Praxis.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之物,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领会中找到合理的解决。
注释:

将略带口语色彩的「神秘东西」(Mysterien)改译为「神秘之物」,并将「对这个实践的理解」改译为「对这个实践的领会」。之所以将 "begreifen" 由「理解」改译为「领会」,原因有二:
1. 德语中「理解」一般更多用 "verstehen",虽然 "begreifen" 也可翻译为「理解」,但这个单词的词根 "greifen" 的意思是「抓住、握住」,更强调动作而非状态,"begreifen" 亦然。

2. 这里讲「对于实践」的「领会 / 理解」,对于实践的把握应当是在实践之中进行的,而非是静观思辨的,用「理解」一词在语气上会倾向后者,因此改译。
疏解:

这里,马克思确定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它是人们的实践活动还有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也正因如此,神秘的理论,还有使得理论变得神秘的原因,都可以归根到底在具体的实践中,在具体的社会关系(包括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和人类历史中找到合理的解释。

09.

Das Höchste, wozu der anschauende Materialismus kommt, d.h. der Materialismus, der die Sinnlichkeit nicht als praktische Tätigkeit begreift, ist die Anschauung der einzelnen Individuen und der bürgerlichen Gesellschaft.
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领会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所能达到的最高点,[只] 是对于单独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
注释:
新翻译更符合德文原句的句法,以及将 "Begreifen" 由「理解」改译为「领会」,理由同上条。此外,将 "einzelnen Individuen" 由「单个人」改译为「单独个人」,因为 "einzeln" 就是「单独、单个」,而 "Individuen" 是「个人」。

疏解:

这里马克思提出了一种新的哲学观,区别了直观的唯物主义与实践的唯物主义的差别:前者虽然同样想要从外部世界的感性存在的角度去把握世界的本质,但是因为这种观点不懂得外部世界的本质同样是人的实践活动,只是从感性直观的角度去理解人所生活的世界,那么他对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和人类历史的认识只能停留在对于单个人的直观上,而对于市民社会(也就是资产阶级社会)进行直观性的考察,也仅仅可以发现其现象,而不能揭示出本质。但是实践唯物主义将感性在实践中领会为实践活动,那么所谓「市民社会」也就被真正祛魅了,就变得可理解了,它无非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社会关系所组成的社会有机体,而不是抽象地被连接起来的共同体。

10.

Der Standpunkt des alten Materialismus ist 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 der Standpunkt des neuen die menschliche Gesellschaft oder die gesellschaftliche Menschheit.
旧唯物主义的立足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足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

注释:
将「立脚点」改成更符合当代表达方式的「立足点」。
疏解:

参照第8条:「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之物,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领会中找到合理的解决。」近代的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归根到底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这里的「市民社会」指的就是资本主义社会;而新的唯物主义,则立足于「人类社会」,这里的人类社会不是抽象的人类社会,而是那个注定要扬弃资本主义社会,在实践中恢复人的尊严和现实性的社会,而社会的人类,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生活中的人类,而是要解放全人类并因此解放自身的无产阶级。新的实践的唯物主义,也必将会化作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伟大实践的理论武器。

11.

Die Philosophen haben die Welt nur verschieden interpretiert, es kömmt drauf an, sie zu verändern.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重要的是,将它改变。
注释:

新翻译更符合德文原句的句法,以及将「问题在于」这一过于意译化的译法改为「重要的是」。按通行译本:「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疏解:

过去的哲学家们只满足于在理论上去解释世界是什么样的,但是重要的是,必须要改变这个充满了问题的现存的世界。同样,如果仅仅满足于解释世界而忽视改变世界的实践,对于世界的解释同样也是脱离实践的,因此是非现实的,不可能得到正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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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
[2] Karl Marx und Friedrich Engels, Werke, Bd.3, Berlin 1978(德文版马恩全集,第3卷)
[3] 费尔巴哈.著.基督教的本质
[4] 孙伯鍨.著.探索者道路的探索
[5] 孙伯鍨,侯惠勤.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与现状
[6] 张一兵,姚顺良.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从创立到第二国际
[7] 侯惠勤.主编.正确世界观人生观的磨砺——马克思主义著作精要研究
[8] 萧前,杨耕.等著.唯物主义的现代形态——实践唯物主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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