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20万元!广州市民举报非法排污今天获政府奖励

(羊城晚报)

文/羊城派记者 甘韵仪 通讯员 赵雪峰

2018年1月20日,嫌疑人李某伟伙同他人驾驶载满泥浆的桂KU2102车牌槽罐车,至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道广园快速路瘦狗岭551号附近偷排淤泥,被市民举报。1月17日,广州市河长办举行现场奖励仪式,向五名举报人发放奖励金共20万元。市河长办鼓励市民举报非法排污,最高奖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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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偷拍淤泥被热心市民制止

2018年1月20日凌晨4时,嫌疑人李某伟伙同他人将车停在瘦狗岭路一检查井上方偷拍泥浆。

五名路过的热心群众发现后立即上前制止,并抓获一名嫌疑人交由五山派出所拘留。随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州水务”向广州市河长办举报其违法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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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广州市河长办将市民举报内容转到事发地天河区办理。在立案调查取证后,天河区公安分局随即向区检察院提起批捕申请。

据目击证人称,他当晚路过车旁听闻“哗哗”的声音,其知道是有人在偷排淤泥,于是上前制止,坐在副驾驶位疑似在把风的男子见状下车逃跑,此时槽罐车的车底还有另外一名男子在操作排放泥浆,就上前拦住男子后报警,并将该男子移交赶来现场处理的公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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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方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代表表示,事发时现场发现了槽罐车右侧底部连接一条直径约35厘米的塑料排污管,该管直接插进路面的下水道,大量黄褐色新鲜泥浆排进市政污水管道。

“经查有32立方米的泥浆排进了污水管中,被管道内的水流冲刷后,这些泥浆被排到地下管道约500米远的地方,沉淀后造成了管道内堵塞。”经查,涉案路段的淤积长度达194米。

被告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天河区水务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触犯刑法,构成犯罪。“32立方米的泥浆偷排对城市排水管道的危害性极大。”

记者从广州市排水公司了解到,泥浆在排污管道中受到冲刷,会流向地下深层管道内,淤积阻塞之后对管道造成损害,修复难度很大。如果泥浆流入污水泵站,不仅使泵站清淤难度倍增,流入的泥沙更会磨损设备,造成更大损失。

依据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天河区广园快速路排水管道检测报告书》,证实排入管道的淤泥在管道内造成不同程度的堵塞,涉案路段的淤积长度约194米,淤积量为15.0546立方米,以此为基础,检测报告书认定管道修复疏通的费用约为六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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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6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李某伟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李某伟犯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月20日起至2019年10月19日)。

市民举报违法排水最高奖励100万

根据《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下称《办法》)第六条规定,2020年1月17日,广州市河长办举行现场奖励仪式,隆重向五名举报人发放奖励金共20万元,对他们的据实举报行为表示充分赞扬肯定,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偷排行为。

近年来,泥浆水偷排市政排水管道猖狂,偷排泥浆已形成为专业团伙作业,带有明显的有组织、有分工、暴力对抗的团队犯罪性质,市政巡查人员多次发现并阻止偷排行为,甚至遭暴力对抗。

据了解,这些槽罐车甚至在中心城区排放,在车底加装有排泥泵和排泥管,一辆车装载5~30吨泥浆,最快3分钟就能排完,由于偷排地点大多位于偏僻路段,人流较少,且偷排时间往往是深夜,等泥浆水顺着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厂时,偷排槽罐车早已经远离了偷排现场,查处难度非常大。

《办法》规定了5类违法排水行为纳入举报有奖范围,主要包括向河道、湖泊、水库、市政管网等倾倒垃圾、粪便、废渣、施工泥浆水、建筑废弃物、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只要被认定为有效线索,每次举报最低奖励300元;被举报人因被举报事由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罚款类行政处罚的,举报人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

举报渠道

(一)电话、传真举报。举报热线电话:12345、传真号码:020-89810094;

(二)来信举报。来信来函请寄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1中公教育大厦1407、1408单元,邮政编码:510620;

(三)微信举报。举报人通过关注广州水务微信公众号“gzsswj”举报;

(四)电子邮件举报。举报人可将有关举报信息发送至wfpsyjjb@gz.gov.cn进行举报;

(五)来访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进行举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1中公教育大厦1407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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