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袭警意见出台:你为正义负重前行时,请把背后交给我!

你保护人民我保护你对于仍在寒风中值勤的公安干警来说最温暖的新年礼物是法律的承诺

近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这是我国第一部由“两高一部”联合出台的专门惩处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这个“首次”,想向每位干警传递什么信息?

500

第一条也是最显眼的信息,是严惩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态度。

冲在犯罪现场和矛盾一线的公安民警们,是和平年代牺牲最多的队伍。

据公安部统计,从改革开放到2018年的40年间,全国共有1.3万余名民警因公牺牲,其中仅2018年就有301名公安民警永远离开了我们,另有1.2万余名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英勇负伤。

这组令人痛心的数字之外,我们数不清有多少回在执法记录仪的录像中,看到民警保持了理性克制,却换来了违法者肆无忌惮的猖狂挑衅。从谩骂侮辱,拉扯推搡,到暴力袭警。面对忍辱负重、唾面自干的执法者,我们以什么立场去要求他们守护法治的尊严、社会的平安?

严惩此类违法犯罪是法治所需,也是人心所向。

严惩的态度体现在对袭警行为的定性上,意见规定,对民警实施撕咬、踢打、抱摔等人身攻击的行为均属于暴力袭警行为,应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不能将袭警行为等同于一般故意伤害行为,更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辱骂民警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严惩的态度体现在对袭警行为的惩罚上,意见明确,有使用凶器袭警、驾驶机动车袭警或造成民警轻微伤等七类情形的,还要再酌情从重,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对于袭警犯罪,从严把握从宽幅度,不能因为低头认错,就让袭警者全身而退。

一句话,法律权威不容挑衅执法者不容侵犯决不能让人民警察流血流汗又流泪!

500

部分因公牺牲民警组图

意见传递的第二条信息,是爱警暖警的抚慰。

道理浅显易懂,对袭警行为的严惩,就是对公安民警的厚爱。

对于这支队伍,穿上警服不只是从事了一种职业,更是选择了一种人生——面对违法犯罪再没有后退一步的余地,后退一步就是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面临威胁。而制度的保护是比立功受奖更暖心的肯定和激励,让民警与违法犯罪作斗争之时,能够放下顾虑,尽心尽责维护好社会的平安、百姓的利益。

爱警暖警就是为了激励民警担当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始终都是为了人民群众,因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三思后行的“等慢看”。这在意见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大家知道,人民警察哪怕是在业余时间,也没有袖手旁观这个选项。但是,除暴安良的热血,也会遭遇现实困惑:有人颠倒黑白,蓄意歪曲事实;有人刻意袭警,事后却辩解不知身份……

为此,意见再次明确,民警在非工作时间,按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履行职责的,视为执行职务;在非执行职务期间,因其职务行为遇到暴力袭击、拦截、恐吓等行为的,除依法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外,还要根据袭警的具体情节酌情从重处罚。

此次意见与公安部有关民警容错免责机制的规定一道,体现了鲜明导向:警服披在心里的人,请放心守护你心中的正义。

500

最后,意见也重申一条重要的原则:执法必须规范。

严惩袭警和增强执法规范化并行不悖。并非说有了规则的保护、有了对袭警的严惩,就能松一松执法规范化这根弦,“强身健体”不能只靠外部“送温暖”,最终还要靠自己。

这些年来,人民群众对涉警纠纷的态度越来越理性,无论是舆论环境还是执法环境,都是在向积极的方向发展。但必须看到,这种社会的包容和理解,是建立在公安民警无数次严格执法、不枉不纵上的,是用一例例“教科书式执法”换来的,更是规范与文明相统一的执法活动带来的必然结果。

说到底,不断提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程度,才是提高执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赢取百姓支持的决定性因素。

保护民警权益,依法履职是前提。比如《意见》提到,民警依法依规使用武器、警械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制止袭警行为,受法律保护。这就传递了清晰的价值观,惩治必须依法,保护不是袒护。

无论当事人是什么身份,法律和规则只会给执法守法者撑腰,却绝不会给违法者庇护。

500

《意见》凝聚着共识,它不仅代表着政法机关的态度,更汇聚着亿万百姓对平安幸福的向往。整部《意见》可以浓缩为一句承诺:

你为正义负重前行请把背后交给我

这样的承诺,才是公安民警最无往不利的护身符。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