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认定,被一头猪给难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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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干部与村民一起发展木耳产业。

文章来源丨半月谈

脱贫攻坚过程中,经常会有对扶贫干部相关脱贫攻坚基础知识的抽查和考试。如果上级领导问:脱贫的标准是什么?标准回答是:实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即收入达到省定标准,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回答结束了,问题却并未结束。在实践中,这个看似不成为问题的问题,让基层绕了不少圈圈,产生许多困惑。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脱贫错退”,对扶贫事业对地方对个人都将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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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猪有4种算法

按照南方某省扶贫办的相关文件,2018年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总支出)/贫困户家庭建档立卡人口数;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家庭总支出=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这种计算方式在各地大同小异。“看上去操作性很强,但运用时就遇到意想不到的难题。一名县扶贫办主任告诉半月谈记者。

为了确保精准脱贫,帮扶干部会跟贫困群众算收入账,把贫困户家庭所有收入及支出摆出来,看最后的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了当地省定标准。

部分农村居民家中养猪。算账过程中,有贫困户提出“家里养的那头猪是准备过年宰了做腊肉的,供自己消费,不会对外出售,是否不该计入家庭经营收入?”这是扶贫标准没有明确的事情。

就这样一个问题,半月谈记者在多县调研中特别留意了他们的做法。第一种:计入经营性收入;第二种:不计入经营性收入;第三种:1头猪不计入,养2头及以上均计入经营性收入;第四种:按照猪的市场售价除掉养殖成本后剩余的部分计入经营性收入。

极端者,甚至在同一个县范围内,同时存在好几种不同的算法,不同的扶贫干部采取不同的算法。这种问题在遇到自养的鸡、鸭、牛、羊等时,都会带来一样的困惑。

还有一些不稳定收入,同样不好计算。“比如打零工的,他们的收入就很难算。”西部某省一名扶贫干部表示。

“两不愁、三保障”中的类似问题也在困扰基层,有基层干部发出疑问:关于“不愁吃”,“比如喝水,一年中10个月有自来水,2个月要到超出1公里的地方去挑,算不算不愁吃?”关于“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家庭的孩子上不起幼儿园该不该管?不上幼儿园怎么顺利接上小学、初中?”关于“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户正房安全,厕所、厨房有问题,算不算住房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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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有不慎,就会“错退”

这些问题看上去是在钻牛角尖,但现实中确实困扰基层扶贫干部。

有扶贫干部举例说明,某贫困户家4口人,养了2头猪(约300斤/头)供自己消费,考虑今年生猪价格的特殊情况,按照往年正常行情10元/斤计算,2头猪的价值大约在6000元,平均到每个人头上就是1500元的收入。再加上这个家庭的其他收入,如果把猪的收入计入经营性收入,这户就能达到脱贫的收入标准,可以脱贫;如果不计入,这户就不能脱贫。

跟贫困户算账的是基层干部,来检查的是国务院扶贫办或省扶贫办委派的第三方脱贫验收评估团队,由于时间和空间的关系,上级验收评估团队和基层干部之间基本无法提前有效沟通,很可能导致基层干部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评估团队的验收标准出现偏差。

基层干部在给贫困户算收入账时,如果把相关收入计入了经营性收入,进而让这户脱贫,而脱贫验收评估团队认为这项收入不得计入经营性收入,认为这户收入不达标,那么会认为该户为“错退”。贫困县能否脱贫的一项重要指标是“错退率”,“错退率”如果超过相关标准,则不能脱贫,并由所在省省级扶贫领导小组组织整改。

凡地方主官,谁也不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必须减少此类“错退”。多名县扶贫办主任坦言,大家基本上都会留出“提前量”,如果省定脱贫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3500元,那么扶贫干部给贫困户计算收入账时,必须确定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200元,否则不予办理脱贫。

不少扶贫干部反映,和贫困户计算收入账,遇到分歧是常有的事。南方两名扶贫干部分享了一件让他们哭笑不得的事情:一位贫困老人有4个女儿,计算收入时,考虑到他的女儿近年来均已成家,并都在尽赡养义务,老人达到了脱贫标准,但是老人始终不同意签字脱贫。不久,老人生病去世,亲属找到村里和镇政府出具证明材料,去取老人存折上的存款,才知道老人的存款有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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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艰巨,不容有错

随着脱贫攻坚战不断深入,这种退贫标准上的模糊性问题正逐渐显现。

南方某县县长告诉半月谈记者:“前两年脱贫的县还好,他们底子相对好一些,贫困群众的收入比我们也高一些,计算收入时多一点少一点都不影响脱贫,‘错退率’不容易超标。今年不少深度贫困地区要脱贫,群众收入较低,来源相对少,脱贫任务非常艰巨,因此在计算收入时,容错空间非常小。”

这种观点在受访的各贫困县具有普遍性。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刘成斌认为,一头猪有多种计算方式,说明有的地方脱贫标准还是不够明确,这样执行中就容易出现问题。他建议,上下级一起研究,明确更为具体、可操作的标准要求,避免具体要求不一而存在模糊地带。

对多数干部群众来说,他们希望计算收入更严格一些。中部某县一名受访贫困户反映:“我们这里去年茶树刚种上,种植收入一栏里就写上了收益金额,不符合实际。”这种提前计算收益的做法,显然不妥,但实际中并不鲜见。

广西行政学院教授凌经球常年在贫困地区调研。他表示,解决问题的关键是上下都要深刻理解精准扶贫的核心要义,无论是基层扶贫干部,还是上级验收评估人员,既要算账,更要看实地,查看贫困户家中的情况,“两不愁三保障”既要问,也要观察和感受,经营性收入关键看有没有种养的项目。

“数字是重要的参考,但也不能拘泥于数字。如果一个家庭多算一头猪就脱贫,不算就脱不了贫,这至少说明脱贫质量不高。基层扶贫干部要把平时的工作做细,上级验收评估人员要深入走访,综合判断。”凌经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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