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下河致妻女溺亡被起诉 辩称妻子自救不当也有责任

来源 | 都市快报、网友等

2月19日,台州38岁男子梁某开着越野车带妻女入河道越野,结果溪中激流他们连人带车冲走。一家三口仅梁某一人脱险,他的妻子和6岁女儿都消失在溪流中,搜救队搜寻了整整17天,才最终找到她们。

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起诉

12月3日,梁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及附带民事诉讼在临海市人民法院合并审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因过失导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梁某并不认可公诉机关的指控。

“被告认为,他和妻子都是成年人,都知道涉水越野有风险,但妻子自愿跟他一起参与,事故责任应由两人共同承担,女方也应该对死亡分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他觉得女方自救不当,也是导致悲剧的一个原因。”临海市人民法院经办法官屈峰说,这起案件涉及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除了公诉机关指控追究的刑事责任外,还涉及民事赔偿,由于一些情况还未查明,此案并未当庭判决。

事件回顾:

为测试越野车性能涉水

丈夫从驾驶座门爬上车顶逃生

妻子抱着女儿从后备厢逃生被溪流冲走

从农历正月初一开始,台州阴雨不止,到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天空才开始放晴。当天下午2点,梁某带着妻子和女儿,开着自家的福特越野车来到永安溪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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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前一家三口)

永安溪流经上元地村,溪床开阔,两岸景色秀丽,使得这里成为许多越野爱好者的聚集地。

当天,梁某开着越野车涉水越野,两次被困。第一次被困后,他叫来朋友帮忙把车拖出被困位置。但之后他并没有离去,而是在傍晚4时55分再次开车涉水,越野车落入溪水深处,车子进水熄火。

被困后,梁某从驾驶座门爬上车顶逃生,妻子抱着女儿试图从打开的后备厢逃生,但没有成功,被溪中激流冲走。

悲剧发生后,当地政府部门和民间救援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施救援。救援时,梁某的越野车已经完全沉入水中,消防员下水后,给站在车顶上等待救援的梁某送去了救生衣。当地一位村民,开上自己的电动竹筏,带着梁某返回岸边。

梁某被救起时已是傍晚6时30分,天色全黑,浑身湿透的他颤抖着,带着哭腔告诉救援人员:妻子和女儿被冲走了,仍在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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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水看似平缓,实际上水流湍急。”一位熟悉这一河道的村民说,因为连续下了十多天的雨,开阔河道内水位颇高,水流也急,在这样的水中寻人,无疑是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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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早晨9点,梁某妻子的遗体被找到。

主持安排这次搜寻工作的临海市白水洋镇常务副镇长何伟诚介绍,梁某妻子找到的地方距离出事位置大约1.5公里。

根据这一位置,救援人员初步判定,孩子应该也在附近。当天下午3点50分左右,孩子遗体也找到,就在距离妈妈遗体被发现处几十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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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带上妻子女儿涉水越野

自救援行动开始,这件事情就引起网友们的关注,大家关心落水母女的命运,期待奇迹发生。同时,也对梁某带妻女涉水越野的行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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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台州19楼)

“简直就是谋杀,喜欢刺激,自己去就好了,为什么要带上妻子和女儿?

“这事必有蹊跷,开车下水,救了一次还要继续下水……”

一位与梁某相识,且参与救援行动的知情人告诉记者,梁某夫妻俩平时感情很好,他也很疼爱自己的女儿。当天天气放晴,他是想趁着好天气带妻子女儿外出游玩散散心,事发这个地方他此前有来过。

他说,梁某本身是路桥越野车协会的成员,驾车越野有一定的经验,且水平还算高的,常和圈子里的朋友一起调试车辆,而“涉水飞奔”也是常见越野项目之一。

妻女找到之后,梁某也对网友们的质疑做出回应,他表示愧疚:“这次意外给家人带来很多伤害,浪费了社会及身边朋友太多精力和资源。”但也表示:“这件事纯属意外,没有任何其它意图,我也接受了公安的调查。

律师:梁某应负刑责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甘海滨主任认为,户外汽车越野,从来就是一种对于设备性能、个人驾驶技巧要求极高的,并且具有高度危险性的活动。

越野车驾驶员梁某当天第一次涉水越野时,车辆在水中熄火。被拖车救助后,第二次再次涉水越野,从而发生事故,从法律角度上分析,梁某已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他说,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妻子刘某红的父母可以要求梁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另有法律工作者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梁某第一次涉水已经遇险,得到救援后却再次涉水,显然不是没有预见到危险。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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