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饿的军国主义:虽远必诛的“汉军士兵”都吃些什么?

宜悬头槀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

这句话可能是很多网友对汉王朝最深刻记忆的一半,另一半来自于“鸡血”横流的《汉武大帝》,《汉书》作者班固所处的东汉初年与匈奴交往的“屈辱史”,让他对“外患”的笔墨远比司马迁更重,这种情绪与当代年轻人渗入骨髓的近代屈辱史教育完美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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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西汉王朝很容易就被套上了“铁血”的标签,与《大秦帝国》中的“赳赳老秦,共赴国难”堪称一时瑜亮,进而脑补出了一个上古时代的“军国主义”想象,由此发散汉武帝固然是好皇帝,“独尊儒术”的经却被后世念歪了,以至于儒生误国,否则,中华的疆域早就到欧洲了,可能新大陆也要说汉语了。

问题是,这些想象是事实吗?

我们先来看看军国主义这个词,英文是Militarism,指崇尚武力和军事扩张,将穷兵黩武和侵略扩张作为立国之本,将国家完全置于军事控制之下,使政治、经济、文教等各个方面均服务于扩军备战及对外战争的思想和政治制度。

这个词汇,在人类历史上最匹配的,就是普鲁士王国,也就是所谓的“普鲁士是军队拥有一个国家,而不是国家拥有一支军队”,在军事优先的程度上,就算是二战前的日本军国主义也要瞠乎其后。

但是请注意,无论是上述概念还是事实,都导出了一个核心,那就是“先军”二字,这个我们邻国利用汉字的精妙总结。

军事优先,乃至于军队优先,至少要保障在营军人的生活水平,哪怕国民吃不饱,也要让士兵有力气打仗,冷兵器时代尤其如此,毕竟没有力气,士兵是拉不开强弩,挥不动刀枪的。

那么,被视为“军国主义”的大汉王朝能做到吗?

我们还是来看看它的边防士兵的食谱。

原本这么琐碎的信息,在《史记》、《汉书》等文献中是很难见到的,万幸在近百年来出土了一系列的汉代边戍的竹简和木牍,为研究者提供西汉边防军人生活、执勤的第一手资料,让我们得以窥见一系列的细节。

《史记》上有“五谷”之说,即“黍、粟、麦、菽、稻”,但南北地域广大,主食各不相同,比如关东地区就以麦饭为主,《说文·食部》:

陈、楚之间食麦饭日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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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麦饭”,颜师古注释《急就章》卷二“饼饵麦饭甘豆羹”条称:

麦饭,磨麦合皮而炊之也,甘豆羹,以洮米泔和小豆而煮之也;一曰以小豆为羹,不以醯酢,其味纯甘,故曰甘豆羹也。麦饭豆羹皆野人农夫之食耳。

翻译过来就是经过粗加工的小麦,不经磨面粉精加工的工序,直接做成一粒粒的麦饭,属于下层百姓的食物,当然,大人物若是混不好,也得吃这个,见《后汉书·冯异传》:

光武对灶燎衣,异复进麦饭、菟肩。

此时已经是汉光武帝起兵之后,西汉早已灭亡,石磨早已不是稀罕物,民间仍旧在吃麦饭,以至于遇厄的汉光武也只能吃这个。

不过,关东、关西和江南本就有所不同,河西地区的主要粮食作物是粟和麦两类,其中“粟”,今天北方俗称为“小米”、“谷子”,在汉简中又分为几个种类,如粟、白粟、秣粟、粟米等。

还有属于“粟”的作物“黍”和“稞”。

“黍”就是今天说的黄米,有粘性可酿酒,在汉简中有个多个异名,如“糜子”、“黄米”、“稷”等。

“稞”则是比较优质的“粟”,往往有黏性,汉简中也称为“粱”、“白粱”、“粱米”、“秫”。

至于麦子的食用,汉简中也记载颇多,有“麦”、“米麦”、“大麦”、“小麦”、“穬麦”等不同的叫法,按照何双全先生在《居延汉简所见汉代农作物小考》(《农业考古》,1986年第2期)中的考证,这些麦的形象特征与今天的冬小麦相同。

主食之外是副食,比如“菽”,也就是豆子。

与先秦时“菽”仍是主粮不同,西汉时,“菽”的地位在下降,直接将其作为主粮食用的情况越来越少,而代之以“豆酱”、“豆豉”、“豆腐”、“大豆黄卷”等形式而且,河西地区因为气候特性,豆类并非产区,虽然有戍卒食用的记录,应该属于粮食输入的情况。

另一项重要副食是蔬菜,徐元邦先生在《居延汉简中所见之蔬菜》(《古今农业》,1988年第1期)中的考证所见的蔬菜名称有:

葱、姜、韭、葵、毋菁、薯和荠、胡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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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在明代以前并非指向日葵,又名“冬苋菜”或“滑菜”,王帧《农书》记载:

葵为百菜之主,备四时之馔,本丰而耐旱,味甘而无毒,供食之余可为菹腊(咸干菜),枯枿之遗可为榜簇,子若根则能疗疾。

毋菁,即“蔓菁”、“芜菁”,也称“诸葛菜”,蔓菁按根形分为长圆两种,有多种颜色,性似萝卜、喜清凉,皮色光洁者为贵。

薯,不是马铃薯、红薯,它们是外来物种,中国原生的薯,也称“藷藇”,也就是今天的“山药”。

荠,在汉简写作“介”,或为“芸苔”,即今天所说的油菜,荠子还可做酱,也就是油菜籽。

胡豆,居延有出土实物,形状与豌豆类似,应指今天的豌豆。

这些蔬菜的种植并非士兵们自行处理,而是有专门的区域,名为“园”,并有明确的人员分工,有守园、助园、择韭、锄葱的,收获,自然也不是自行取用,并由官吏驻地管辖,可能是服务于官署的“官园”,也就是说,戍卒是捞不着吃的,类似的情况,也在唐代的敦煌文书中存在,官署有专门的“菜户”供应菜蔬,士兵就未必捞得到了。

忘了一项重要的副食,就是“盐”,这个东西作为战略物资,汉军是绝对配发的,而且是按人定量,见:

鄣卒李就盐三升十二月食三单三斗三升少十一月庚申自取。254:24

这里的盐三升,正好与《汉书·赵充国传》中计算的每卒盐三升相吻合,可见是汉代的定制。

按理说接下来该说“肉”了,但是对于这个话题,其实不同的研究者是有分歧的,因为简牍的记载很有意思。

在居延汉简中,可以看到为数不少的肉食的交易记录,有人就认为地处边塞,农牧杂处的地区,获取肉食并不困难,但是,另一部分研究者指出,从数据来看,肉食还是很昂贵的,大概10斤肉相当于600斤粮食,也就是1:60的比例。

问题在于,这些购买记录往往是“公事”,也就是“公家”行为,而私人购买的记录要少得多,且主要为燧长之类的军吏购买“下水”,也就是动物内脏,如头、肝、肺、心脏、胃、舌、肾等等,且一个牛头就值钱五百,一个牛心就值钱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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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赵宠亮先生撰写了专文《汉简所见边地戍所的肉食消费》研究辨析,得出的结论是简牍所见的肉食消费,主要是牛、羊、鸡、鱼等,马肉和狗肉也有少量记载,猪肉则无材料证明,且多为购买所得,而非自行饲养,最重要的结论是,上述购买肉食,主要用途是“戍所的祭祀之用”和“公务接待过往使者、官员的传食”,而非“吏卒配给”。


春秋社祭和腊祭为每年固定举行的公共祭祀,事后要分割祭肉,这三次祭祀才是汉代边疆戍卒的主要肉食来源,而私人购买肉食,只有有俸钱的军吏才能偶尔享受,所以,在敦煌汉简中才有这样的词句:

……相助为省艰顾致不可不食耳何敢望肉愿敕

由于简牍不清,不能理解全句,但是“何敢望肉”,这个说法,很明显否定了汉代戍卒有“配给”肉食的可能性,一年三顿“祭肉”,才是这些大汉边防军仅存可见的“荤腥”。

吃好,自然是不可能了,那么,吃饱,能不能保证呢?

答案是:不能。

西汉边疆吏卒的口粮属于“配给制”,各有标准等差,随着吏卒的身份、年龄、工作性质的不同而有分为若干等级。

第一等级是每月粟三石三斗三升少,有资格获得这个标准配给的多是戍卒、军吏,不过军吏和戍卒又有不同,军吏无论“大月”、“小月”,都以上述标准发放口粮,而戍卒则“大月”如此,“小月”要扣除1天的口粮,变成每月三石二斗二升少,这是因为农历“大月”为三十天,“小月”为二十九天。

第二等级是每月粟三石,这个等级中有吏卒,也有“施刑士”,也就是史书常见的“驰刑”,犯法者受到赦免后被罚戍边,他们的“小月”口粮是二石九斗。

第三等级则是一石(斛)五斗,不分“大小月”,也不分“大小石”。

“大小石”是汉简中一个常见的度量衡问题,往往存在换算,学术界共识以上的“三石三斗三升少”是“小石”,按照5:3的比例转换为“大石”,三个等级正好是二石、一石八斗、一石五斗,当然,两者都是容积单位,一大石约为33333ml,一小石月为20000ml。(马彪:《汉代“大石”“小石”新探》)

正好,在汉简中有“大石”和“人均出廪”对应的记录:

出糜大石三石六斗  始元二年八月己巳朔以食楗为前部士二人尽戊戌卅日积六十人人六升

也就是出廪为“大石”,每人每天廪食为六升“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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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者徐杨杰在《居延汉简廪名簿所记口粮的标准和性质》(《江汉论坛》,1993年第2期)一文中的推算:

日食米五升或日食粟一斗,是汉代一个青壮年的食量。

或许有人会疑惑,“粟”一斗,“米”五升,难道是因为吃大米比小米“扛饿”?

当然不是,“粟”、“糜”,在秦汉简牍中往往是指明“原粮”种类的概念,比如张家山汉简《算数书·程禾》中有:

程曰:禾黍一石为粟十六斗泰半斗,舂之为粝米一石,粝米一石为糳米九斗,糳米九斗为毇米八斗。

“禾黍”、“粟”、“粝米”,实际上是“粟”的三种形态,中间的是“打谷”和“舂米”的两道工序,所以过程中容积就在发生变化,换言之,此处的“米”实为“粟”的精加工产品,而非大米和小米的区别。

这个加工换算的公式如下:

粟一斗得米六升。

则上文中所述的“六升”糜,实际上是得米为3.6升,也就是一个成年男性劳力“五升”食量的72%,以“粟一斗”来算就更少,只有60%。

也正因为如此,徐杨杰在《居延汉简廪名簿所记口粮的标准和性质》中得出结论:

汉简廪名簿所记口粮,并不是按照人们可以吃饱的食量发给的,它的性质是廪给边塞士卒和家属的勉强维持劳动和生命的基本口粮。

尽管到这个程度我们已经可以得出结论,但是由于汉代容积单位与重量单位的换算有一些不同的观点,仍可以引入新的信息,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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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黄展岳先生在《关于秦汉人的食量计算问题》(《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4期)一文中实际测算,汉大石无论是小米还是大米,都重17.55公斤,也就是说,上述三个等级的食用粮数分别为:

35.1公斤、31.59公斤、26.325公斤。

精加工完毕,就是其60%,也就是:


21.06公斤、18.954公斤、15.795公斤。

平均一天1.404市斤、1.2636市斤和1.053市斤小米。

按照徐杨杰的说法,秦汉史料中,一旦口粮少于五升,则往往伴随着“面有菜色”之类的饥饿形容,也就意味着五升是秦汉时代一个临界点,则,汉“大石”之五升“米”,按照黄展岳先生的测算,应为精加工后的1.755斤。

也就是说,上述几个数字,没有一个可以吃饱的,最多也仅能达到成年人最低食量的80%(4升),72%(3.6升),60%(3升)。

当然,黄展岳先生的计算,只是一家之言,李振宏先生在《汉代屯戍生活中的古典人道精神》(《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中依据《汉语大词典》附录《索引卷》所附的《历代衡制演变测算简表》指出,汉大石换算为重量应为29760克,也就是29.76公斤,这个重量大大超过了黄展岳先生的17.55公斤,所以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三个等级分别为

59.52公斤、53.568公斤、44.64公斤。

精加工完毕,就是:

35.712公斤、32.14公斤、26.784公斤。

平均一天的口粮分别为:

2.3808市斤、2.1426市斤、1.7856市斤。

容积单位的数字比例当然不会变,仍旧是大石4升、3.6升、3升,但是以重量论,我们直观感受上肯定是多了不少,每天2斤多粮食,“吃饱”应该问题是不大的,但是,事实是不是这样呢?

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硕士高元武在《影响汉代守边戍卒健康因素的相关研究》一文中使用了李振宏先生《汉代屯戍生活中的古典人道精神》(《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中的数据,进行了营养学的测算。

不过必须指出的是,他使用的“平均每天食用2.78市斤原粮”的说法系李振宏先生的计算错误,29.76公斤*2*1.2石/30天=2.3808市斤/天,2.78市斤应为笔误,不过,2.78市斤比2.38市斤还多,计算蛋白质摄入算是从宽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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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中可知,河西戍卒的主食粟和麦,每日可提供消化吸收的蛋白质72.2克,这个数字是由于动物蛋白质的吸收率为90%左右,而植物蛋白质因为多纤维只有60-70%的吸收率,所以作者使用了65%的蛋白质吸收率。

而中国营养学会编撰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2年)指出:

男性劳动者在中等劳动强度下每天需要摄入80克蛋白质,重体力劳动下需要摄入90克蛋白质。

则上述主粮只能提供重体力劳动者80.22%的蛋白质摄入,中体力劳动者90.25%的蛋白质摄入。

注意,这还是“数据放大”后的结果,如果按照黄展岳先生的换算标准,则同比例平移为摄入量约36.46克,也就是重体力劳动者40.51%的蛋白质摄入,中体力劳动者45.57%的蛋白质摄入。

结论是,如果没有“肉类”之类副食蛋白质的辅助,哪怕是最高标准供应的汉军戍卒,其身体机能一直处于一种“饥饿”状态,只是“死不了”罢了。

对了,说一个题外话,由上表可知,同等重量下“烙饼”的每百克蛋白质含量最低,哪怕以最从宽的食量计算,也仅有67.7克的蛋白质摄入,所以,可见当年《复活的军团》中无视战国、秦朝仍未普及石磨而吹嘘“锅盔”为秦人军粮的说法多么地可笑。

综上所述,西汉王朝的西北戍卒,长期处于“吃不饱,饿不死”的临界状态下是毫无疑问的事实,这种长期营养不良,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边防戍卒的疾病和死亡,非常有意思的是,面对同样的材料,陈直先生认为居延地区的汉朝吏卒医疗情况非常糟糕,而李振宏先生则认为医疗条件非常良好,还特别进行了统计,得出了汉代屯戍吏卒发病率4.28%,治愈率77.65%的结论。

毫无疑问,这个数字是有说服力的,在汉简中多见对生病吏卒治疗的记录,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屯戍吏卒的发病,甚至有编制内1/5的规模,乃至于90多人的屯所有80人得病的流行病爆发。

不得不说,这与河西地区恶劣的自然环境与长期“吃不饱、饿不死”的营养状况导致的免疫力低下有直接的关联,恰恰是汉帝国通过官僚组织强制建设官方医疗组织降低了本来应该更高的吏卒死亡率,却并不能抹平屯戍制度下对吏卒的恶劣待遇。

这种“两头忙”也完全符合官僚主义的行为特征,既可以为“边塞医疗”进行强制性投入,也可以漠视吏卒事实上存在的“营养不良”,因为这是两个职能体系,两个业务板块之间的“分工”,相对于“吃公家饭”的屯戍卒而言,当时西汉王朝的平民百姓的饮食条件只会更加恶劣,恰恰是这种“恶劣”,让“吃不饱、饿不死”成为司空见惯的时代背景,那么,对于更高层的决策者而言,只需要看到上述的数字就够了,当然没有改进的必要。

当然,必须强调的是,以上的状态,仅限于出身于平民的“屯戍卒”,而非“官吏”,秦汉两代的官吏饮食待遇,在秦汉《传食律》中均有记载,并有严格的等级制度,级别上来了,自然能够吃饱、吃好。

就此而言,以“先军”而论“军国主义”,西汉王朝是绝对不够格的,说是“官国主义”,或许才算妥帖吧!

参考资料:

李振宏:《汉代屯戍生活中的古典人道精神》,《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

徐元邦:《居延汉简中所见之蔬菜》,《古今农业》,1988年第1期。

何双全:《居延汉简所见汉代农作物小考》,《农业考古》,1986年第2期。

徐杨杰:《居延汉简廪名簿所记口粮的标准和性质》,《江汉论坛》,1993年第2期。

黄展岳:《关于秦汉人的食量计算问题》,《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4期。

高元武:《影响汉代守边戍卒健康因素的相关研究》,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李志远:《西汉西北地区戍卒生活研究》,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马彪:《汉代“大石”“小石”新探》,豆丁网。

赵宠亮:《汉简所见边地戍所的肉食消费》,刊于黄朴民主编《为往圣继绝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学生学术论文集》,岳麓书社,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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