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支持李洪元用法律维权 李洪元称华为仍未接触他

12月2日,对于前员工李洪元事件,华为方面表示,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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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报道,在声明发出后,李洪元向记者表示暂时不作回应,称至今华为方面仍没有接触他,“如果有接触他们就不会直接发这个声明。”(链接阅读:第一财经-离职员工李洪元回应华为声明:“大家看看先,我听全国人民的”

对于下一步工作,他表示要先咨询律师。

3日早上,李洪元又被腾讯《一线》问及此事。他表示,自己在看到华为的回应后,以及面对如今舆情汹涌的形势,他认为回老家最妥当:“我现在不敢在深圳待着了,已经买了今天中午的火车票,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回老家。”

对于下一步动作还没想好,李洪元依然表示,决定先看看形势再做打算。

而据第一财经报道,记者此前了解到,李洪元原本计划起诉华为,但是在如今舆论的发酵之下,是否会再起诉还得打个问号。李洪元妻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暂时还没有考虑到是否会起诉华为,但还是希望有个道歉。

2日早上,李洪元曾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感谢公司这13年对其培养,“出了这个事并不是公司愿意看到的,也不是我愿意看到的。是公司内部一小辍腐败份子,利用公司的影响力来实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期望公司能尽早沟通,一起妥善解决。”

附:李洪元事件节点

据报道,李洪元于2005年入职华为,2018年1月离职。

离职前李洪元就职于太阳能逆变器部门,因离职补偿金额与公司意见不一,双方经商谈同意给李洪元补发331576.73元离职补偿。

2018年3月,李洪元过去所在部门的秘书,通过私人账户向其转款304742.98元(税后金额,交易摘要为“离职金额补偿”)。

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却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2019年1月22日被逮捕。举报其敲诈勒索的系华为公司部门主管。

在被羁押了251天后,2019年8月23日李洪元被释放。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李洪元不起诉。

(新京报、第一财经、腾讯《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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