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为什么说皇权出自于下而非取决于上?

这个问题出自读者在《中国古代王朝治乱循环的“周期律”有没有密码?》文后的提问。

问题如下:

之前三姐在神龙政变一文就说过,权力来自于下而非上,这篇文章也重复了这个论点。可否专门写篇文章详细论述下?

回答如下:

这个问题的打开方式有很多种,“柿油”、“皿煮”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不过听不懂、不爱听的人很多,所以,三解换个方式,谈谈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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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组织,就不得不提马克斯·韦伯,这个人非常有意思,他创立了西方古典管理理论,成为公认的古典社会学理论和公共行政学最重要的创始人之一,也被后世称为“组织理论之父”,不过,尽管他与卡尔·马克思(就是我们熟悉的那位马克思)、爱米尔·涂尔干并列为现代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在他的时代,人们仍将他视为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

这样一个擅长“跨界”的思想大师,写过一本书叫《支配社会学》,所谓“支配”,也可理解为“统治”,广西师大出版社在2010年有出版,想详细了解的可以自行购阅。

相对于我们所受的教育而言,马克斯·韦伯没有依据那些19世纪可知的史前人类的有限知识对“权力”的起源作出今天看来种种令人发笑的假设,尽管这些“笑话”对于我们很多人而言仍是严肃的信条,而是以较小的篇幅跳过了这个阶段,直接进入了对当代西方社会影响更大的诸多权力组织的探索中。

但是,他对“权力”,或者说“权威”的总结,却是充满睿智的, 尤其他提出的,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为基础的,具体有三种:

超人(克里斯玛)型的统治、传统型的统治与法理型统治形式。

解释一个“克里斯玛型权威”的诞生,中国史研究视野下最合适的例子无过于“契丹”。

我们所熟悉的“契丹”是一个古老的民族,自公元388年契丹之名见诸史册开始,经历了古八部、大贺氏八部、遥辇氏八部等部落联盟时代,一直到公元901年,日后的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担任了遥辇氏八部联盟中的“迭剌部”的“夷离堇”,也就是军事统帅。

无独有偶,欧洲诸国近代的“公爵”称号词源可以分三类:

从拉丁文dux衍生出的爵位名(例如法语Duc和英语Duke),此词源原义是“领袖”;与德语Herzog同源的称号,词源是日耳曼语“领军”;部分斯拉夫国家有Voivode称号,是“战士领袖”的意思。

这个“夷离堇”实际上就和上述“部落”军事领袖类似,是一个部落联盟族群的一份子,而非所有者,而耶律阿保机的权力之路,也有赖于他在担任“迭剌部”的“夷离堇”之后掌握了八部的兵马大权对乌古、室韦诸部的军事胜利。

在这之后,他的历次军事行动大多胜利,获得的人畜也给他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仅仅两年后的903年,他就创建了五个私有部落——奚迭剌部、突吕不室韦部、涅剌挐古部、品达鲁虢部、涅离部和一个城池——龙化州城。

与此同时,为了表彰他的功勋,痕德堇可汗任命他为“于越”总理汗国事,当然,这也是他伯父之前担任的职务,据蔡美彪先生的考证,“自阿保机四代祖耨里思以下,任迭剌部夷离堇的共十三人,二十四任。

看似是世袭,实则“夷离堇”这个职务属于有“任期”的“世选”职位,哪怕是遥辇氏已经传九世的“可汗”之位,也有任期,也要“世选”。

所谓“世选”,就是一个家族取得了“汗位”之后,并不能直接父死子继,而是确定“任期”,这个家族内部的成员都具有“被选举权”。

所以,耶律阿保机以痕德堇可汗临终遗命的方式,从“遥辇氏”手中接过“可汗”之位,并不是给他自己的小家庭拿来的,而是给他的大家庭——迭剌部“世里氏”拿来的,这个任期就是“三年”,如果他遵循传统,那么汉文史书上可能就会多一个“契丹八部政权”,名字或许就是“世里氏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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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为如此,当耶律阿保机在三年任期届满不愿交出“汗位”时,还过得去,到了第五年,仍没有交权的意思,就连续三年爆发了三次夺权斗争,史称“诸弟之乱”。

要知道,挑战耶律阿保机的全是他的亲人,包括他的叔叔耶律辖底、大弟剌葛、二弟迭剌三弟寅底石和四弟安端,最终以阿保机内战胜利和宽恕诸弟告终。

而耶律阿保机赖以战胜诸弟的力量,就是他自己的“腹心部”,其来源是“选诸部豪健二千余充之”,在此基础上,建设了“算斡鲁朵”,“算”就是契丹语“心腹”的意思,“斡鲁朵”则是“宫帐”,有户口、有州县,等于是一个人造部落,也就是上述的五部一州的扩展版。

直白地解释一下,耶律阿保机就是一个新的“超人”权威,他通过军事胜利来攫取政治体内部的军事和经济特权,并借助这种“窃取”或“转授权”而来的“权力”为自己的家庭谋求经济力量,并构建一个完全听命于自己的“小暴力组织”。

这个“小暴力组织”的成员,或出于对他个人能力或血统的崇拜,或出于对他给予的经济回报的交易,或出于对现状的不满,围绕他这个权威核心组成一个独立于原有“大组织”的“小集团”,其关系形态,按照韦伯的说法就是:

被统治者服从统治者的支配有暴力、经济等因素,但是,除了这些以外,通常还需要一个更深层次的要素——对正当性的信仰。

当然,韦伯根据“西方的道路”,认为三种权威中只有“合理和法定的权威”符合理性,是现代行政组织的基础,换句话说,他对于“组织权威”的优劣判断,实际上是以是否符合理性原则为基准的有鉴于当代读者对于“泛道德化”表述方式的生理性反感,韦伯的这种“纯理性”表述或许能够为我们找到一条跨越认识鸿沟的桥梁。

而这种“合理和法定的权威”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可选择的,只有“克里斯玛权威”和“传统型权威”两种,那么,他们的来源,恰恰就是上述“支配”的要素。

简言之,对暴力的恐惧,对利益的贪婪和对上位者的“信仰”。

而这种“信仰”和“暴力”、“利益”的关系形成,永远是分层级的,分先后的,“腹心部”属于耶律阿保机本人,也就是这个关系的“最内圈,“迭剌部”属于耶律阿保机家族,也就是这个关系的“中圈”,“契丹八部”属于“汗国”,是这个关系的“最外圈”。

如果说上述的“掉书袋”仍旧让人迷惑的话,在《枪炮、病菌与钢铁》一书的第十四章《从平等主义到盗贼统治》中讲述了一个典型的“西方视野”下的“盗贼统治”的图景:

酋长管辖地带来了对集中管理的、非平等主义社会来说带有根本性质的两难处境。从最好的方面说,它们可以提供个人无法承办的昂贵服务。从最坏的方面说,它们公然地在起着盗贼统治的作用,把实际财富从平民手中转移到上层阶级手中。这种高尚和自私的双重作用难分难解地联系在一起。虽然有些政府强调一种作用要大大多于另一种作用。

在作者贾雷德·戴蒙德的眼中,“盗贼统治”是一种必须的“恶”,并用他研究演化生物学和生物地理学的本行知识来审视人类社会,但哪怕如此,他仍旧严格地区分着“公共事务”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这一点,在我们周围讨论政治和社会问题的很大一部分论者眼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我们最熟悉的思维方式是“整体论”和“拟人论”,即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视作一个利益体,甚至“具有理性思考能力的人物角色”,进而代入角色高谈阔论,在此条件下,“权力”这个话题本身就成为了一个具有“神秘主义”色彩的名词,既不知道它如何产生,更不知道它如何运作,自然也就不知道它如何衰亡。

因为当代中国人熟悉的“权力”语境里,没有“过去”,也不考虑“将来”,而只有“现在”,它是一个不言而喻的存在,而并非一个事实上的可描述的事物。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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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阿保机所面对的问题,在公元8世纪的西欧同样存在。

当时的墨洛温王朝是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法兰克人在其废墟上建立的第一个庞大王国,疆域囊括今天的法国和德国的大部,其王族却与上述的“遥辇氏”可汗一样,并不是强势的君主,尽管他们不是推举拥立的国王,却与“遥辇氏”一样,拥有神话加持的“神秘血统”。

只不过契丹的王族“大贺氏”、“遥辇氏”是靠着“乘白马的神人和驾青牛的天女结合”而获得“神之血统”,墨洛温家族则是一半靠着法兰克人统治者父亲的加持,一半来自于传说其母在海中为“海中精灵”受孕。

所以,墨洛温王族一直传说有“神力”,乃至于当时人相信连他们身上衣服的流苏都有治病疗伤的法力,当然,这种对王族的迷信,一直延续到近代,英法等国仍有人相信王室成员的触摸可以治疗病患。

就是这样一个家族,在长期的内乱和战争中大量失去或赠予了其他贵族土地,最终被强势崛起的“宫相”家族们架空,因为墨洛温王朝的传统是将政务委托给“宫相”处理,而这些“宫相”则往往并不出自国王的任命,而是来自地方贵族的“推选”。

法兰克王国的宫相一职,原是国王宫廷总管,起初只掌管宫廷财务和王室地产,后来权力日重,代替国王主持王室法庭,统率军队,经管官员任免和土地封赏等事务。居此职位的人在七世纪已是“挟天子以令诸侯”,到八世纪则更成为实际的王国统治者,欠缺的只是一顶王冠而已。

可这一顶王冠就花费了查理曼大帝曾祖父丕平二世、祖父查理·马特和父亲矮子丕平三代人的努力,知道矮子丕平击败了自己的哥哥之后,才与罗马教宗合作,一同将墨洛温王朝的最后国王希尔德里克三世逼进了修道院,罗马教宗更派出主教为矮子丕平加冕,认可他的王朝,史称“加洛林王朝”。

东、西两个世界的“窃国者侯”的故事,可以说深刻诠释了马克斯·韦伯所提及的权威要素,墨洛温王族和遥辇氏可汗都拥有“克里斯玛权威”,并在长期的历史习惯中演变为“传统型权威”,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能在大权旁落所导致的暴力镇压能力、经济收买能力丧失殆尽的情况下,延续自身的弱势统治多年。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正如曾经为墨洛温王朝加持的罗马教宗给“窃国者”矮子丕平的答复一样:

谁为法兰克操劳,谁就是它的主人

一旦耶律阿保机和矮子丕平这样的权力挑战者通过积蓄足够的“暴力”和“经济”条件来建立新的权力中心时,唯一能够遏制他们野心的只有与他们类似的“野心家”,而并非已经失去力量的正统皇权,他们只需要通过联姻或是意识形态加持的手段,就可以接管旧的正统,这也正是“新皇权”诞生的逻辑。

直白地说,没有人能一个人建立起一个帝国,他需要在各种斗争之中,从无到有地创造最内圈的效忠于个人的组织,并一步步地消灭或收买效忠于其他人的组织,再以这个没有竞争者的“内圈组织”用暴力支配整个社会,才算最终完成以个人为中心的“权威构建”。

问题是,这种“权威”的构建可能是疾风骤雨的,其瓦解也可能就是一瞬间。

《枪炮、病菌与钢铁》已经解答得很清楚,酋长们的权力来自于维护秩序的“暴力”,而秩序本身就是为了维护从下层民众手中掠取财富到上层阶级的行动,获取财富之后供养“暴力”,这个“暴力”可以是“迭剌部”的“家族组织”,也可以是“腹心部”这样的“官僚组织”,或是矮子丕平的“采邑制”主从关系下的“黑帮组织”,这个由“经济”到“暴力”再到“经济”的循环只要能够维持,“皇权”自然能够维持,否则,哪怕你天纵英才,也一样无法保全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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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官僚制下的“神龙政变”来说,晚年昏聩的武则天通过“面首”张昌宗、张易之兄弟来遥控政权,可以说是“集权”的极致,即用完全毫无根基的“贱人”来操纵官僚组织。

但是,这个组织内部的“暴力”能力原本分别掌握在“诸武”(家族式关系)与“归化胡将”(拟亲式关系)的手中,借以镇压“李唐宗室”和“南衙宰相”的势力,尤其是逼迫后者所代表的律令制官僚系统维持运行,这也是武周政权存在的基础形态。

问题是,极致的“集权”恰恰会将“家族制组织”成员一脚踢开,推到对立面怀里,所以,“神龙政变”的主导者看似是“五王”,唐中宗的诏书也奖掖了武三思为首的“诸武”,“归化胡将”更是直接站在了叛乱者一边。

相当于所有的“下面人”都在反对“上面人”武则天,一个“孤家寡人”老太太又能干得了什么呢?

“权威”的崩溃,就是这么简单,却也最让野生马基雅维利主义者着迷,他们从中得出的经验、教训永远是如何保证自己的“暴力”和“经济”力量不坠,从而维系“权威到千秋万世。

然而,历史的吊诡是,中国古代的一家一姓王朝鲜有超过300年的国祚,也就是三解之前写到过的“王朝周期律”,当时就有留言指出,西欧国家也有江山易主,也有“王朝周期律”。

世界史三解不熟,只能借助秦晖先生在一本不可说的著作里一个举例来说明一下,要知道,自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一世(即征服者威廉)登陆英伦建立王权之后,英国国王都有这位“始祖”的血统。

当然,这种血统不是中国式的父一辈子一辈的传承,而是有诸多王朝“改朝换代”,比如诺曼王朝、金雀花王朝、都铎王朝、斯图亚特王朝,乃至于今天的温莎王朝。

不过这种改朝换代并没有伴随着“必然的”腥风血雨,比如由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到温莎王朝的变化,只是乔治五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为了安抚国民,放弃了自己的德国姓氏,换了个名字。

这种王室血统观念,正是“传统型权威的表现,类似于刘邦的“非刘姓者不得封王”,这顶王冠,就是有这个血统的贵族的事情,和别人没关系。

这是一个例子,另外一个例子,就是“青年维也纳”曾经讲过的故事,那就是整个欧洲实际上只有两顶皇冠。

这两顶皇冠实则都来自于罗马帝国,一顶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冠,就是上文中提及的矮子丕平的儿子查理曼头顶上的,罗马教廷伪造“君士坦丁献土”文件,声称公元4世纪的君士坦丁大帝将罗马帝国西部地区和罗马城赠送给了罗马教宗,由此,罗马教廷拥有了“再授予”帝国西部地区主权的资格。

而查理曼大帝虽然是法兰克人,却戴上了一顶“罗马人的皇帝”的皇冠,而另一顶皇冠则仍旧戴在君士坦丁堡的东罗马皇帝头上,而这顶在1453年落地的皇冠,又因为东罗马帝国的末代公主嫁给了莫斯科大公伊凡三世,而被新生的俄罗斯帝国捡了起来。

这两顶皇冠都能够从法统上追溯到东、西罗马分治,“法统和“血统的双线结合,辅以罗马公教和东正教的各自加持,最终构成了日后欧洲王朝国家走向近代民族国家进程中的“传统型权威”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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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而言,中国古代王朝史上,从未有过与之匹敌的“传统型权威”要素,哪怕是“儒学”,也不过就是一个“工具”,正如《庄子·胠箧》中说:

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则是非窃仁义圣知邪?

直译过来就是,一个偷了带钩的人要被处死,盗取国家的人却做了诸侯,这样的诸侯之家又有了仁义之名,不就是盗窃来的仁义圣知吗?

前一半,当然没有讨论那些不是通过“窃国”得来诸侯之位的家族的“不义”,但是诸侯之国能够被窃取,本身也就意味着“国”并不是什么千秋万代的所有物,而后半段则触及了韦伯所述及的“对正当性的信仰”,也就是“仁义圣知”。

既然“正当性的信仰”是可变的“松紧带”,可以偷,也可以抢,更可以骗,那自然而然地只需要考虑暴力和经济的问题,王朝的治乱循环,也只需要考虑力量的强弱即可,而权力的代际传承和经济与财政的矛盾,终究会让强大者衰弱,代之而起的,则是新的“暴力强者”,也就是后晋节度使安重荣的名言:

天子宁有种耶?兵强马壮者为之尔

至于标题中问题的答案,到这里,也给说得很清楚了吧?

无论是内外圈层,还是法统权威,或是上下级关系,在中国古代毫无稳定性的社会环境下,不过就是三个字:

信则灵。

当然,是你“信,他就“灵,既然电信诈骗都有人信,还缺皇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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