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虐杀战俘暴行调查报告书(序言和第一章)

中国红十字会

  一九五三年于北京

  序言

  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五日,美国政府发动了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侵略战争。在这一战争中,美国军事当局严重地违反日内瓦公约与国际公法原则的规定,对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进行了种种的迫害和虐待,包括屠杀在内。

  中国红十字会为了申张人道原则、维护日内瓦公约和国际公法原则,曾向已被遣返的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进行访问,听取他们的控诉,又参照了已捕获的美军空降特务的供词,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经过了慎重的、反复的、忠实的对证,我们认为:美国军事当局虐待和屠杀战俘的罪行是确凿无疑的。

  兹将调查所得的美国军事当局迫害与屠杀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之种种事实,公布于全世界人民面前。

美军虐杀战俘暴行调查报告书

第一章 屠杀战俘

    

        

    美国军事当局在侵略朝鲜的战争中,对于在其武装力量控制之下的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包括:在战场上失去战斗力之人员、未及撤离战区之病、伤人员、战地医院中的住院人员、及在美军战俘营中的被拘留人员,曾施以各种虐待和屠杀。此种行为,严重地违反了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第一部第三条、第二部第十三条及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第二章第十五条、第三章第十九条之规定。

    据被遣返之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所提供之材料,业经证实:自一九五○年十一月到一九五三年七月,美军残杀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共计二千六百多人。

    美国军事当局在屠杀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的暴行中,曾使用刺刀、自动步枪、卡宾枪、轻机关枪、重机关枪、六○炮、手榴弹、毒气弹、火焰喷射器、装甲车、坦克等武器及火烧、"打活靶"、活埋、挖心、勒死等等残暴杀害方法。被遣返的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目睹了美国军事当局及其所属部队残杀战俘的行为,其中有些人是这些屠杀事件的幸存者,现身上尚留有伤痕。

        (一)

    美国武装部队及归属美军指挥之李承晚军,在战场上对于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和伤、病被俘人员,予以残忍之杀害。兹据业经证实之材料统计,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被害人数计达二千三百五十多人,由个别杀害,以至集体大屠杀。其主要事件如下:

    许多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一经被俘即遭杀害。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在洪川以东地区,中国人民志愿军重伤员李唯义等三十多人,被美军俘虏后,即被当场打死(附件一);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在麟蹄以北地区,美军枪杀中国人民志愿军及朝鲜人民军被俘伤员一百四十多人,内有中国人民志愿军伤员八十多人;一九五一年九月十四日,侵占金城南黑云吐岭地区之李承晚军,屠杀了被俘之中国人民志愿军重伤人员五十多人(附件二);一九五一年五月三十日,在麟蹄地区,美军屠杀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伤员二十多人;一九五一年五月,在涟川东南云川里附近,李承晚军屠杀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伤员七十多人。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中国人民志愿军部队收复金城东科湖里附近一阵地时,发现十一月七日被敌方军队杀害之战士尸体,死者手脚都被捆绑并拴在树上,遍身都有伤痕,显系被俘后遭受杀害。

    许多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是在被押离作战地区后或押送途中被残杀的。一九五○年十二月一日,美军第二师所属部队在由平安南道价川郡中西里撤退时,以机枪射杀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三十一名。死者胸前并挂有"战争俘虏"纸片;一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朝鲜北部球场地区,美军在撤离该地区之前,屠杀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四十多人;一九五一年五月下旬,被押送到大田附近之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三十多人,被集体杀害;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李承晚军在鸡冠村附近以刺刀刺死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伤员一名,三十日,在水原至大田公路上美军又以汽车辗死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四名(附件三)。

    特别残暴的是,美国武装部队及李承晚军对陷入其手的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地医院、伤病人员转运站之非武装人员及伤、病被俘人员。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在涟川以南一山上,美军以机枪杀害在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地医院中被俘伤员一百三十多人(附件四);五月,在东线华川地区,李承晚军枪杀中国人民志愿军伤员一百多人(附件五)。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午前九时,美军八十多人以机枪、自动步枪屠杀在麟蹄地区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地医院中伤员二百二十多人(附件六);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在华川附近,美军枪杀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伤员二十多人,并纵火烧死在战地医院中被俘伤员十多人。

    还有许多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被美军及李承晚军因追索军事情报、抢劫财物、强奸女战俘而被杀害的。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在春川西北明月里发生了美军及李承晚军残杀二百八十多名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大血案。美军侵占这一地区之后,即以机枪、自动步枪等向躺在地上和防空洞内的伤员射击,二百八十多名伤员中仅刘春荣(拘留号码七三一一二五)幸免于死亡(附件七)。

    美军及其指挥下的李承晚军对于在战地被俘的中国人民志愿军伤员及其他人员所施之残暴杀害,亦为被中国人民志愿军俘虏的美军人员及李承晚军人员所证实。被中国人民志愿军俘虏的美第二师第二战斗营HS连士兵奥托·贝尔(军号:RA--一八二七六六一八)证实了一九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在顺川和军隅里之间,李承晚军集体屠杀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两百多名被俘人员的事件。被俘的美第二十四师第十九步兵团第一连士兵菲利普·R·安德逊(军号:RA--一一一七九一七八)的报告,证实了美军及李承晚军活埋战俘事件(附件八)。曾被我中国人民志愿军俘虏的李承晚军第二师士兵崔珍桢证实了一九五○年十一月六日,在下碣隅里公路上,美海军陆战队第一师所属部队屠杀一百多名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事件。另一被俘的李承晚军士兵金再龙说,他曾在一九五一年十一月十三日,看到有两名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被当"活靶"打死。

        (二)

    已被拘禁在美军战俘营中的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也被美国军事当局及战俘营管理当局肆无忌惮地、大规模地集体屠杀,把战俘营变成"死亡营"。据业经证实的材料统计,在美军管辖的战俘营中,自一九五一年六月到一九五三年七月止,已经查知有二百四十多名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惨死在美军枪弹、刺刀、手榴弹、毒气弹及其他残忍之杀害手段下面,三百余名战俘被打伤或残废。其中有三次大规模的集体屠杀战俘的事件。

    上列数字是不完整的,美国军事当局实际屠杀战俘之数字,远远超过此数。

    美军战俘营管理人员、营场卫兵及美国军事当局派遣到各战俘营中的台湾中国国民党残余集团特务分子,恣意杀害战俘,横行无忌。一九五一年七月,在釜山战俘营,美军卫兵无故开枪射击战俘居住之帐篷,打死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王炳忠;一九五二年五月十六日,在巨济岛第六○二号战俘营,美军打死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王化义;一九五二年七月八日,美军卫兵打死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张东海(附件九);一九五二年八月下旬在釜山战俘营,李承晚军开枪打死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李万清;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七日在济州岛第八号战俘营,美军枪杀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胡树森;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美军枪杀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范杰(附件十)等。

    在一九五二年二月到五月间,美国军事当局为强迫扣留(即美方所谓"自愿遣返")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在战俘营中进行了大规模的、野蛮的、迫害战俘的行动,制造了一连串的屠杀战俘的血案。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赵潮洲、谭九、许贵、袁宗文等人因拒绝强迫在自己身体上刺"反共抗俄"违反自己意志的字样而被杀害;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张振龙、唐开建、林学普、戚忠堂、杨文华等人,在美国军事当局强行非法"甄别"时,因公开表示回国,遭受杀害。

    自一九五一年到一九五二年期间,美国军事当局对战俘营中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集体屠杀。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夜十时,美国军事当局派遣武装部队并开出坦克、装甲车十数辆,突然包围釜山第二号战俘营第二、第三、第四、第六、第七战俘收容所,以机枪、自动步枪向在营场内的朝鲜人民军及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密集射击,当场打死、打伤朝鲜人民军及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共达六十多名,据初步调查有二十多人被打死(附件十一)。一九五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晨七时半,美国军事当局派遣武装部队,并开出坦克、装甲车十三辆,包围釜山第二号战俘营第三病伤战俘收容所,由一美军中校军官指挥美军以机枪、自动步枪、毒气弹、六○炮等武器向营场内的朝鲜人民军及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射击,并以手榴弹向战俘居住之帐篷投掷。据不完全统计,美军在这次屠杀中共计打死、打伤朝鲜人民军及中国人民志愿军病、伤被俘人员一百九十多人,内有杨廷华等三十五人被打死(附件三十三)。

    一九五二年十月一日,在济州岛上,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十·一血案"。美国军事当局以济州岛第八号战俘营"H"号营场内六百多名手无寸铁的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为攻击目标,在十月一日早晨七时许,进行了空前残暴的集体大屠杀。美军第八号战俘营总管白乐摩上校、军官布鲁克斯大尉直接指挥。美军打死许多在营场内空场上的战俘,而且追入各帐篷残杀战俘。在这一屠杀中有六十五名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被杀死,近一百名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负重伤和残废。营地洒遍了死者、伤者的鲜血(附件十二)。

    美国军事当局在残杀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的事件中,不只使用了现代化杀人武器,并且使用了活埋、灌水、挖心、火烧、钉死、烙刑、刀杀、棒打等数十种残暴杀害方法。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曹利兴、张振龙等被用刀子杀死;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王康、杨介甫、左文刚等被以绳索勒死;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王少奇、雨时杰等被以乱棒打死;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郑东海等人被向口内或肛门内灌水并火烙其腹而死;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许贵被以铁钉钉死;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任道木被以汽油烧死,一九五二年四月八日夜,美国军事当局派遣到战俘营中的特务李大安等杀死了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林学普后,残暴地挖出了林学普的心,李大安手拿着血淋淋的心在战俘营中恫吓示众。这一令人发指的杀人暴行,是在美国军官的指使下发生的(附件二十六、三十一)。

    美国军事当局对战俘营中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所施之野蛮的暴行,亦已为美国、英国通讯社所报道的消息,以及美国战俘营军官所证实。兹据美国、英国各通讯社所透露的不完全的数字计算,自一九五一年七月到一九五三年七月止,共有三千四百三十八名朝鲜人民军及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在美军战俘营中被打死和打伤。其中,死者有六百二十四人。这个数字,显然是大为缩小的。

    一九五二年五月在巨济岛所发生的"杜德事件"中,在当时美军战俘营总管柯尔生准将签署、并经美军战俘营总管杜德准将所补充的给朝鲜人民军与中国人民志愿军战俘代表团的复信中,亦肯定地承认了美国军事当局曾野蛮残杀朝鲜人民军及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的事实(附件十三)。

    以上事实证明,美国军事当局违反日内瓦公约和国际公法原则,残暴地杀害了大量的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这种对战俘大规模屠杀的暴行,是在美军高级军事机关及美军高级将领的策划和支持下有计划地进行的。这里所指的是美国远东军总司令部,及前美国远东军总司令、联合国军总司令李奇微将军,前美国远东军总司令、联合国军总司令克拉克将军,前美第八军军长范佛里特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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