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2少年毁轻铁设施 官判各赔14万港铁

港铁多个轻铁站设施屡遭破坏,警方严厉执法拘捕并起诉多人,其中一宗牵涉两名分别年仅15岁及17岁的未成年少年,被起诉共三项刑事毁坏罪。两被告昨日在屯门法院认罪,裁判官下令两人须各向港铁公司赔偿逾14万元,还押至12月3日等候判刑。

两名男被告分别是17岁的VTC屯门青年学院二年级学生郭溢朗,和一名15岁中三男生,他们昨日承认于今年9月7日,分别刑事毁坏轻铁蝴蝶站,屯门泳池站及兆麟站共五部售票机,七部拍卡机及12部闭路电视镜头。

警方翻看闭路电视发现,二人从凌晨一时许开始,一小时内先后毁坏该三个轻铁站多项设施,包括毁坏售票机屏幕,向闭路镜头喷黑漆等。裁判官指出,两被告戴帽及口罩犯案,显然想隐藏身份,案情严重,但因二人年轻,故下令先索取更新中心,劳教中心,教导所报告,参考报告建议才判刑,二人须继续还押看管。次被告年仅15岁,为保障其权益及协助改过自新,转介少年法庭处理判刑。

两被告的律师称同意向港铁赔偿,但希望商讨金额,但裁判官直指法庭只处理刑事案件牵涉影响判刑的赔偿问题,不是民事审讯,驳回辩方要求,颁下赔偿命令,逾28万元维修费由两被告摊分,或由家长代为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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