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针对香港高院裁决的这番表态,是重要的拨乱反正!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星期二表示,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一对禁蒙面法做出“违宪”的裁决,这一裁决违反了基本法,发言人强调,对香港某项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这样的裁决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权力做出。老胡认为,这一表态是重要的拨乱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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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星期一香港高等法院的裁决引起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它鼓舞了暴徒,给香港警队制造了困惑。星期一晚上大批激进人士嚣张地蒙面上街示威,其中一些人的表现形同暴徒,形成自禁蒙面法实施以来香港街头最泛滥的蒙面潮。香港高院的裁决是对止暴制乱行动的一次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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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大常委会今天上午表态后,香港一些泛民议员迅速表示反对,宣称人大常委会的表态是在把香港法治推向末日,并称北京尚有许多对香港的整容计划,将陆续推出。这些人的这些说法都属于政治表态,他们都缺少对法律的基本尊重,他们的眼里只有政治斗争,只有自己的政治利益。

香港高院的裁决严重违反了基本法,形成了普通民众不太容易看懂的司法僭越。对老百姓来说,法院、又是高等法院做出的裁决总会产生权威感,香港高院就是利用了人们的这一心理,给他们对当前香港局势的错误立场和态度披上法律的外衣,其负面引导作用不容低估。

必须指出,香港司法体系的运转很多时候受到了价值观和政治立场的驱使,而没有做到真正忠诚于法律精神。一些法官更是背叛了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背叛了法律精神和司法职业伦理。司法是止暴制乱的重要一环,但一些法官没有为恢复香港秩序履行他们应尽的责任,他们毫无原则地释放被警察抓捕的暴徒,向社会传递了错误的信号,使激进示威者们确信从事暴力活动乃至攻击警察都可以几乎没有代价,更加有恃无恐。

老胡和环球时报强烈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一次迅速做出的表态。鉴于香港一些法官不断将错误的政治立场带到司法判决中来,我们在此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后更加积极地依法采取各种行动,确保香港的司法在基本法的框架内运转,防止一些法官滥用司法权甚至搞司法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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