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有行车记录仪,不然帮忙扶人就又给讹上了……

来源:都市快报

11月14日下午1时左右,乐清市仙溪镇的朱女士骑电动车经过大荆镇龙滩路段,突然摔倒。

这时,对向开来的轿车司机刘先生好心下车帮扶,不料却被她说是刘先生的轿车撞了她的电动车,于是拦在车头不让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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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百口莫辩之时选择报警,幸好他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了事发时车还未到达事故现场,电动车和伤者已经倒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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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荆中队接到报警,副中队长吴贵带上辅警马斌杰赶到现场,看到电动车倒在路边,对向停着一辆白色轿车。

刘先生看到交警来了,马上跑过去向交警诉苦,说自己明明是好心停车去扶伤者,却被家属和伤者赖上不让走。双方在现场吵闹不休,还差点动起手来。

经了解,刘先生现年28岁,新温州人,暂住永嘉县乌牛镇;伤者姓朱,现年57岁,乐清市仙溪镇人。

刘先生回忆,当日中午12时多,他开车从仙溪镇往永嘉行驶,经过旅游环线一个山洞开出来不远,看到对向车道有人倒在路边,边上还倒着一辆电动车。

“我说要不要停下来看看,坐在副驾驶室的姐姐说这种事情不要管,我说没事,我车上有行车记录仪。于是我就停下车去问伤者,要不要报警。伤者说不用报警,她给了一个家属的电话号码,我马上拨打联系她的家人,我就站在那里等。她就赖着不让我走。”刘先生说,见情况不对他直接报了警。

交警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发现轿车与电动车相距较远,两车都靠着路边对向行驶,刘先生的轿车并没有碰擦痕迹,不存在碰撞的可能。但是,考虑到伤者一口咬定是这辆轿车撞倒的,交警决定扣留轿车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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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将车辆和刘先生一起带到中队,调看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果然事发时,刘先生的车还未到达事故现场。

在视频面前,朱女士及家属承认了事故与刘先生无关。民警当场对朱女士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批评教育。

当日,朱女士的子女带她去医院检查,确诊朱女士脸部擦伤,手臂骨折,身体其他部位并无大碍。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500

网友评论:

llld:以后就应该立法,确定是讹人的需要赔付被讹的误工费。

风正一帆:讹多少就让他加倍赔付。

执笔话情:不是世界上没有好人,而是好人都寒了心。

小吃酒:行车记录仪立功+1

van84:敲诈入刑可以吗?不然以后还有人敢做好事吗?

George唐纳:没行车记录仪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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