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没有司机会主动选择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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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超载,我接触的每一个司机都是一脸苦恼而无奈,这和我当初的设想相当不同。毕竟,超载卡车被称为“公路杀手”,就连超载入刑都是一件可能实现的事情。在道德和法律边界游走的超载司机,似乎理应是一种“惯犯”形象,带着屡教不改的蛮横,从不失手的得意。

22岁的司机吕虎却摇摇头跟我说,超载,谁也不愿意。他眉头一拧,把“谁”字拉了个又长又重的音。“谁”当中,自然也包括司机本人。他初中即辍学,在河北农村长大,试过不少谋生方式,兜兜转转成为一名“大车”司机。对于同他一样的大多数司机而言,这已是一份相当不错的差事,它的投入产出比要远胜于种地农耕。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没有司机会主动选择超载。这和作弊,偷窃乃至超速都有着明显差别。尽管看上去,超载同那些灰色地带的行为一样,破坏公共规则,损害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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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差别表现在,超载并不是一种自发行为。更重要的是,司机并未从中获利,成为既得利益者,反而承担着巨大风险。实际上,司机收入并未通过超载获得提升,反要承担超载带来的种种安全隐患。

只是因为不这么做,就不能赚到什么钱,甚至抢不到生意,司机只能选择超载。这当中的压力来自于货主和其他同行。有胆子更大的同行,不惜以超载报出更低的运费,不必承担任何风险的货主,自然乐意把生意交给超载司机。

更有甚者,为减缩成本,货主强迫司机必须超载,碍于情面和生意,司机只能铤而走险。这个市场里,“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老实司机,只能吃哑巴亏。

如同网络平台数据造假一样,一个主动犯规者,连带起无数被动犯规者,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构成逾越规则和底线的恶性竞争。司机一面受害,一面不得不继续超载。对于这群经验丰富的3000万卡车司机而言,他们比谁都更加明白,超载带来的“车毁人亡”风险到底有多么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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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锡桥面侧翻事故中,谈及超载,舆论多有两种态度,要么是将矛头指向桥梁设计与建设,近乎盲目地同情超载行为,要么是不设限度地指责超载司机。但恰恰缺少一种眼光,从公路货运行业的内部去做审视,反思真正的当事人——超载司机是在何种机制和动机之下,做出这样的危害行为。理解司机,更能有效助推超载问题的治理。

可以看到,绝大部分司机是被裹挟着才选择超载。这是一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无奈行为。倘若可以不超载的话,谁愿意搭着车毁人亡的风险去做这件损人不利己的事呢?

但是,超载这辆车,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很难刹得住。因为,总有一些司机,试图破坏规则,以超载谋取不当利益。遗憾的是,相关治理一直处于一定程度的失位当中。

地方保护主义和乡村混混始终能找出治理当中的漏洞,为超载保驾护航。许多地方都有被买通的“内部人士”,为货运方提供路政、运管等部门执法信息,让司机能够绕路而行,或者干脆被摆摆手放行。

超载,已经成为一个结构性的系统问题。每一方,都想获得一些不正当的利益,进而无视规则,损人害己,在行业内部形成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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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访中,几乎每位卡车司机都存有一种抱怨与感叹,生意没那么好做了,曾经轻轻松松赚大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但利润的降低,并不能成为超载继续猖獗的理由。行业红利的减退,自然有大环境的问题在,但更积极的看法是,这本身便是行业在回归理性常态中必经的一种阵痛。

公路货运由买方市场转入卖方市场,竞争者渐多,货主“说了算”。对于行业而言,这才能够促使货运效率更高,信息更透明。长远来看,最终的受益者将是行业当中的每一方。司机对此倒也不必怨声载道,或消极悲观。

司机既是受害人,又是施害人,这当然需要我们怀着温情的视角去多一些理解。但对于身处漩涡当中的司机来说,树立规则意识,拥抱行业变革,正视超载风险,才是真正能够既保护自己又维护行业的举措。

更让人感到快慰的是,几乎所有司机都向我表示,在日益严格的治理之下,超载问题相较以往已有明显的改善。公路货运是在可预见的未来里不会消失的行业,不难想象,3000万中国卡车司机将在一个逐步更加健康理性,秩序井然的环境里继续工作。而受益者,将是出行的每一个人。

作者 | 南风窗记者 刘郝

排版 | S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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