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患者家属的爆料让人揪心!“没床位”是三甲医院延误治疗致死的理由?

近日,一自称患者家属的网友在网上爆料称,黑龙江大庆油田总医院以没有床位为由拒绝接收产妇,结果产妇大出血后延误治疗时期导致最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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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帖反映,网友闫某自称是死者刘某某丈夫,10月30日,大庆油田总医院医生检查后给临产的刘某某下了住院单,但是妇产科以没有床位为由拒绝接收,后刘某某出现羊水破裂、出血症状,因未能及时得到医院救助最终于11月5日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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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图片均来自网友微博

11月7日,死者刘某某的母亲李女士对记者表示,刘某某于6日做完尸检,遗体已于11月7日上午火化,但是医院方面至今没有公布刘某某死亡的具体原因,而新生儿目前仍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

家属方面认为,整个过程中,孕妇因为医生的怠慢渎职而延误治疗,错过了最佳时机,希望院方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针对此事,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相关负责人11月7日对记者示,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此事,调查结果有待进一步公布。而大庆油田总医院没有对记者回应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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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资料显示,大庆油田总医院始建于大庆油田开发建设初期的1960年,是黑龙江省西部地区规模最大的国家三甲医院。2017年,医院本部门诊量达207万人次,出院患者8.01万人次,住院手术2.4万人次,医疗收入突破20亿元,其中门诊量连续多年居黑龙江省内第一位。

看到这里,或许不少人心中也有了疑问,医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接收病人吗?我的高中同桌现在就是一名医务工作者,根据他的表述,这个问题要一分为二的看:

一个是初步诊治的问题,另一个是进一步治疗甚至住院的问题。

首先,对于病人的初步诊治、抢救,任何医院的医生都不能推诿患者,必须做出初步的诊治。按照医疗核心制度的首诊负责制规定“首诊科室应建立病人住院档案,严格按照服务工作流程对病人进行诊治,不得推诿病人;对急诊抢救病人应争分夺秒,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或延迟救治。”还明确规定“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当事科室的责任。”所以,不管是什么级别的医院,所有的医生对接诊的病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

但是初步诊治完成后,不代表一定必须进一步诊治甚至住院治疗。例如,一名基层医院的医生,接诊了一个肿瘤的患者,有可能需要做手术或放疗,作为基层医院是没能力完成这些诊疗项目的,会建议患者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而三甲医院的门诊医生,发现患者需要住院时,但住院部无病房,无法满足进一步治疗的要求,在判定病情相对稳定后,会建议患者到其他医院进一步诊治。

更极端的情况是,某个阶段,大量患者集中都蜂拥到某医院集中就诊,造成了超出医院诊治能力时 ,医院也会建议患者尽量到其他医院诊治。如前一段,上海市的中山医院急诊科爆棚,医院不得不贴出告示建议到其他医院就诊,但该院领导也明确表示,对于已经来急诊科就诊的患者,也一定会进行初步的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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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医院必须进行初步的诊治评估(这点,貌似上述医院是做到了),不能拒诊,初诊后是否进一步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开了住院单,却被拒,这点真的有待商榷,我记得大部分三家医院都是有合作调剂医院的,意思就是真的出现床铺爆满,会有医院协调至友邻医院住院部,但显然,上述医院没有这么进行操作,才会被爆料患者家属质疑,是不是需要“找人”一说!),不过最终的调查结果,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出一个让人信服的结论,同时希望医院可以全力救治患者家属的新生儿吧,给家属一丝希望!

愿逝者安息,愿新生儿能坚强下去...

内容整合自界面新闻、新浪微博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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