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长沙九岁男童事件中,旁观者如此冷漠?

11月5日下午,家住在长沙市雨花区雅塘村汇城上筑小区的四年级学生罗棋像往常一样,前往同小区5栋楼下约同学童话(化名)一起上学。令人悲伤的是,因为碰到了有精神病史的30岁成年男子冯某,使罗棋美好的年华永远停留在了9岁。

这件事中最让人诧异的,是凶手并不是在半夜行的凶,而是在一大早,很多人的眼皮底下犯的事,在一段网上公布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凶手坐在受害者身上,单手挥舞着起子,而周围不少人在围观,却无一上前帮忙救孩子。

受害者舅舅愤怒地写道:

光天化日之下,疯子对无辜的小男孩罗棋行凶长达半个小时,疯子用扳手猛击罗棋的头部,用起子在罗棋身上猛挫,惨不忍睹。疯子在小区内追打罗棋的过程中,小区内有许多的群众和保安都认识罗棋,他们居然没有一个人能挺身而出,都冷血地站在边上看热闹,眼睁睁地看着罗棋被疯子折磨致死。我们亲人看到这个行凶的视频,一个个都悲痛欲绝,眼泪直流,不忍心继续看下去,真的不能理解这些人居然能在现场看下去,且能看这么久而无动于衷。可以想象,小罗棋在这半个小时内经受了怎样的痛苦。但凡一个有正义有良知的人看到这个行凶的场面,都会挺身而出,阻止悲剧的发生。

100多人在旁边围观,只要有几个人能站出来,就能轻易阻止疯子的暴行,尤其是小区的保安居然也不采取任何行动,也没有及时打电话报警,这是何等的冷漠。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们自己的小孩正在遭受暴行,你们会站在旁边围观吗?小罗棋就这样离开了,我们知道他是带着深深的遗憾和不理解离开的。他不明白,为什么他没有任何地方得罪过这个疯子,而这个疯子却要对他痛下杀手。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在他遭受痛苦,面临生命威胁时,居然没有一个人能来帮帮他。他也不明白,他心中那个时刻保护小朋友安全的警察叔叔为什么迟迟没有到来。

舅舅的话中可能有夸张的地方,但从现场视频也能看出,确实有很多人在围观,但一直到凶手父亲来,才把孩子从疯子手中救下。

当记者问到旁观者为什么不去解救孩子而是拍视频的时候,一位围观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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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不说这话是不是推脱责任,就这句话本身也让人不寒而栗。

父亲教育孩子,就可以骑在小孩身上打?

父亲教育孩子,就可以用扳手砸孩子脸用起子戳孩子?

父亲教育孩子,就可以掐孩子脖子?(根据警方通报,孩子的死因是被扼喉窒息身亡)

所以在这位旁观者的认知中,因为父亲教育孩子,上面这些行为都是被允许的。

恕我不能理解。

其实类似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那个在北京正常住酒店的女孩子,突然在电梯附近被陌生男子抓住要拖走。虽然那女孩子百般挣扎,向服务员求助,但服务员完全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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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因为服务员以为他们是两口子吵架。

所以在该服务员心中,两口子吵架,掐脖子是没问题的,绑架一般的拖拽也是没问题的。

恕我不能理解。

我更不能理解的,是网上疯传的那些所谓“捉奸视频”。

这些视频发展到最后,往往是一群男男女女围着一个妇女殴打,打完了拖到车里,换地方再打。他们还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女人衣服扒光给她拍裸照,边拍边打,边打边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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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则围着一大群观众:有的观众皱着眉头,有的观众喝彩“打得好”,但就是没有一个人会上前阻止。

因为这些人号称这女人是小三,所以就可以扒光她的衣服给她拍裸照。

所以就可以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所以就可以不顾她的挣扎,随意把她带到哪里去,周围也没有人会管。

且不说就算是小三,他们也根本没权力做这些,万一那些拼命挣扎却仍然被带到车里抓走的不是什么“小三”,而是受害者,那些打人的也根本不是什么原配,而是人贩子,卖淫团伙呢?

那这妇女就被打到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直接带走了。围观的人甚至只能听到打人者大喊大叫,听不清满脸满嘴血的那个人说的是什么。

摔碎你的手机,你就不能录像了。打断你的双手,你就不能写微博解释了。

这还没人管吗?

恕我不能理解并且非常心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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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

女人在街上猛扇孩子耳光,强行把孩子带走,最后证明是人贩子,旁观者说“以为是妈妈在教育孩子。”

男人在地铁里暴打女孩,要把女孩带下地铁,女孩逃脱后上网发帖称完全不认识那男人,但现场无一人帮她,因为那男人一直在喊她“老婆”。

仿佛在我们公众的认知里,只要在一段亲密关系之中,家长对孩子、老公对老婆,无论怎么打人都是可以的,无论怎么教训都是可以的。

只要到了亲密关系之中,法律就失效了,道德也失效了,所有都变成了“家务事”,是外人不能插手的事情。

于是狡诈的犯罪分子利用这点,在光天化日之下犯罪,没人敢管。

于是冷漠的看客利用这点,堂而皇之一边看热闹拍视频一边为自己辩解“我以为是父亲打孩子来着”,看着孩子被活活打死——无论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反正有这个解释,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了,不会被苛责了。

然而我们很少意识到,正是我们的纵容,冷漠以及为暴力辩护造成了今天的女孩子走在大街上没有安全感,造成了姑娘在地铁口,酒店里被陌生男子拉走,而周围无人上前。

如果这样的纵容与冷漠得不到改善,那无论我们为独行的女孩子找到多么完美的脱困方法,悲剧都有可能再次发生。其原因就在于那些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策,假如以后路人看到犯罪行为不是上来围观,而是纷纷敬而远之,那又该怎么办?

只有当我们对暴力犯罪行为零容忍,自发地制止和举报,事情才会有所改善。

只有我们遇到犯罪的事情不再冷漠,而是尽自己所能去阻止,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更好。

无论施暴者和受害人的关系多么亲近,犯罪就是犯罪,犯罪都应该是不可容忍的,不是吗?

一个让人略感宽慰的事实是,根据警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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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悲剧中,13时30分杀人犯冯某开始追打罗小朋友,3分钟后开始有群众经过,然后13点36分当地警方就陆续接到了报案。

说明还是有很多人不认为这是“父亲教育孩子”,还是有很多人不认为“这件事和我无关”的。

那些只报警不上前的人,可能是看到凶手102公斤的体格犯怵,可能是看到凶手手中的凶器以及明显不正常的精神状态害怕,不敢上前。

他们害怕,所以不敢上前,但至少他们有报警的意识,已经比当年那18个经过小悦悦却无一施以援手的路人好太多了。

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本名王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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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很多人在网上在线下呼吁大家不要冷漠,要互相帮助,看来还是有成果的。

可惜的是,只是这种集体意识的改变还是太慢太慢,而每一次“冷漠”,换来的就是血一般的悲剧。

还是用一样的结尾吧,快一百年前,鲁迅曾经在《热风》中写道:

“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果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

与诸位共勉。

当然,这次事情比起公众的冷漠,我们更需要考虑的是:

为什么这样一位精神不正常且有精神病史的人,可以在外面随意走动,他有没有监护责任人,这责任人需要负什么责任?

这不是精神病人第一次伤人杀人了,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但下一次,我们如何防止类似的事情发生?

都值得我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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