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文规定: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不少于14天

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23日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规定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不少于14天,记2学分。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调减、占用教学、训练内容和时数。另外,军事课教师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职称评审纳入学校职称评审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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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的通知

教体艺〔20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军兵种、武警部队参谋部,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适应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施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以提升学生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的宏观指导,规范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和学科建设,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2019年9月27日

附:

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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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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