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音公告华为起诉细节:上市前一天收诉状,手机壁纸被指侵权

来源:澎湃新闻

10月7日,有非洲手机之王称号的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正式披露了与华为的诉讼案细节。

根据公告,传音控股于2019年9月29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子公司深圳传音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衡诺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埃富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讯拓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传音科技有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截至公告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这并未影响传音控股的科创板上市进程。一天之后的9月30日,传音控股如期登陆科创板,完成上市。

公告披露,华为称其是“珍珠极光 Pearl 主题壁纸”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人,华为诉称传音将其“珍珠极光 Pearl 主题壁纸”美术作品仅简单调整色彩纯度后持续用在被告开发的 HiOS4.1 和 HiOS5.0 系统预置壁纸中,并在发布会、网页展示、广告等宣传中使用该壁纸的行为,侵犯了华为的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利。

华为提出的诉求有4项:

1. 判令六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出口、许诺销售预置侵害原告著作权的图片的产品;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出口、许诺销售在包装上使用侵害原告著作权的图片的产品;立即停止在发布会、网页展示、广告等宣传中使用侵害原告著作权的图片;立即停止复制、分发、修改侵害原告著作权的图片的行为等。

2. 判令六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2000万元。

3. 判令六被告就其侵权事实在其官方网站向原告公开致歉。

4. 判令六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传音控股称,这次诉讼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根据起诉状,公司生产、销售的搭载HiOS4.1和HiOS5.0系统的,包括但不限于型号为 Tecno Camon 11(CF7)、Tecno Camon 11 Pro(CF8)、Tecno Pop 2S(RA8)、Tecno Camon i2(ID5a)、TecnoCamon i2x(ID5b)、Tecno Camon iAir2+(ID3k)等手机产品及部分手机产品包装涉嫌使用侵权图片,若败诉,该公司将无法使用侵权图片,并按照法院判决进行赔偿。

本次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 2000万元。诉讼标的金额占传音控股截至201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比例为0.1889%,占公司2019年1-6月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为0.1904%。

传音控股称,若经法院判决认定本公司构成侵权,该公司将采取使用其他图片替代涉嫌侵权图片作为预置壁纸,图片替换后预计不会影响公司上述型号手机产品的正常销售。因本次诉讼标的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且公司可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公司认为,上述诉讼案件不会对本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而且,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传音控股成立于2013年,总部设在深圳,注册资本7.2亿元。公司旗下拥有TECNO、itel和Infinix和和Spice四个手机品牌,产品100%外销至非洲、印度等全球新兴市场的5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7年,公司销售额达200亿元,手机出口量1.29亿部,排名全国第一,其于非洲市场份额达到45.9%。

9月29日,澎湃新闻曾经报道,传音控股董秘室相关工作人员证实,公司确实遭到了华为的起诉,理由是华为称传音侵犯了著作权,华为索赔的金额为2000万,“我们看到媒体报道说立案了,但我们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的正式文件。”这位工作人员当时即表示,公司遭遇官司很正常,并不会影响传音控股在9月30日在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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